一
“一二三四五六七,马兰花开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熟悉的童谣声仿佛又在耳边响起,夕阳下,一群女孩子们正在欢快的跳着橡皮筋。人群中,一眼望去,那个身轻如燕,勾、挑、跨、碰等动作如行云流水般的,竟然是一个剃着平头的男孩。这使得他在那堆扎马尾巴辫的女孩中格外显眼。
这便是少华留给我的第一印象。一个从小和女孩一起玩大的清秀男孩,一个跳皮筋、踢毽子、丢沙包、编花绳等女孩游戏玩得比女孩好的男孩。
也正因如此,他常常被我们男孩子嘲笑,但他半点不在乎。在那径渭分明的纯真年代,男孩与女孩有着天然的屏障,各自在各自的空间玩耍,不会有丝毫的逾越。但少华是个例外,他像是个《红楼梦》中走出来的贾宝玉,游刃有余地在男孩女孩间穿梭。
年少不知愁的岁月,像柳树上的知了,欢快而不知疲倦。黄氏祠堂前的那块空地,成了我们这帮小伙伴们聚焦的好去处。在那里,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聊天,一起写作业,一起晒太阳,一起吃瓜子……总之,有少华在的时候,空气中都要多出一些热闹的因子出来。
少华从小多才艺、能说会道、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小学5年级前,我与他并不熟识,直到我成一班的班长,而他当了二班的班长,这之后,我们便像在平行的两条跑道上赛跑的人,既相互鼓励,又暗暗较着劲。
小学的时光,我似乎略占上风。成绩优异、作文满分,演讲比赛第一,学校广播室播音员……个人如此,团队亦如此。同年级三个班中,我们一班集齐了“校花”“校草”,更重要的是,我们语文老师是大队的辅导员。最典型的是那场著名的“斗拐大战”,二班和三班独自落败之后,联合起来依然不敌,结果我们一班三战全胜,傲视群雄。
二
初中之后,少华像一颗突然擦亮的夜明珠,愈发光彩夺目;而我因为父亲的病逝,变得沉默沮丧,愈发得暗淡无光。他依然是班长,而我连组长也没当上;他的成绩照样名列前茅,而我却已名落孙山;他依旧活泼开朗、老少通吃、男女喜欢,而我自闭寡言、孤寂发呆、朋友渐少。
那时候,我唯一的骄傲便是演讲比赛,因为历来的冠军非我莫属。可初二那年的演讲比赛,我意外失利,冠军花落少华。少华也由此被选上了学校的播音员,和我同住一室。万万没有想到,我们的友情非但没有因此升华,反而心生了太多嫌隙。
那是一段极其不愉快的时光。学校的广播室位于两块操场的中间,一到夜晚,两旁的梧桐树被风吹得哗哗乱响,树影打在窗帘上像极了张牙舞爪的魔鬼,显得整栋房子像一座恐怖的鬼城。学校规定,播音员必须住在广播室,因为第二天一大早要放音响,催醒全校师生集合做广播体操。
令人尴尬的是,我不知从哪听来的传闻,说这广播室以前有位漂亮的女播音员被人污辱后自杀,并且就死在我们睡的那张床上,从此阴魂不散。本来就胆小如鼠的我,被这真假难辩的传闻吓得更是心惊肉跳,自此之后再也不敢一个人独睡。
少华来了本来是件好事,但他显然不知道我听说的传闻,更加不识趣的是他一到晚上,便提出回家睡觉。开始时,我还强颜应允,可次数多了,我便不满日增,但又碍于朋友的情面,不好当面撕破。
每当夜幕降临,我的恐惧感便倍增,加上夜黑风高、树影婆娑,我常常紧搂着被子吓出一身冷汗,没能睡上一个安稳觉。于是,我想出一个法子,跑到宿舍去和同学们挤一挤,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再跑回广播室放音乐。
最初几日,大家相安无事。可因为宿舍距离广播室太远,再加上有时候忘调闹钟常常睡过头,于是杯具了。因为有一次广播室没有及时的放音乐,我和少华被校团委书记狠狠地批评了一顿。
这之后,少华便不敢再回家睡觉了。可我的怨气并没有消解,我依旧往宿舍跑,把少华一个人扔在广播室,我想让他也尝尝一个人睡的恐怖滋味。于是,直到初中毕业,我们俩言语渐少,虽然表面和气,但彼此内心都已怨恨。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波折,怎能显得友情珍贵?
或许,正是这段不愉快的经历,正是这段年少无知的相互猜忌,让我们和解后的友谊变得更深更浓。
三
初中毕业后,我们都考上了中专。按照当时的风俗,考上了的还需要请一顿毕业酒。我家没有请酒,一来经济拮据,二来实在觉得这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那时候,恰逢有天是我的生日,于是我便请来少华等一帮好友,办了一个有生以来较为像样的生日宴会。
那一夜,生日蛋糕的烛火将我们的脸庞映得通红,觥筹交错中我们相视一笑,所有不愉快的往事都一笔勾销。只留下一地的欢声笑语,和桌上那对光滑透亮的水晶狮子。那是少华和同学们合买给我的生日礼物。
上中专后,大家天各一方,彼此联系渐少,唯有每年的寒暑假,才能聚在一起继续打闹说笑。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2000年暑假的留仙峰之旅。
留仙峰是故乡的一座名山,据说是道教宗师张三丰修炼过的地方。少华是那次游玩的牵头人,五男四女一共九个人,骑着单车浩浩荡荡地向着留仙峰进发。到了山脚我们把自行车寄放在一处人家,然后开始徒步登山。
说来还有一段小插曲。我们登到半山腰时,出现了一个岔路口,旁边立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右往留仙峰,左往金坑乡。”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往前进方向的右边走去,直到后来越走越不对劲,重返石碑处时,才恍然大悟:它所指的右边不是上山方向的右边,而下山方向的右边。
我们一行人又气又好笑,真想拿把斧子把这破碑砸了。只是这么一折腾,等我们登上山顶都已过了晌午,早已饥肠辘辘。庙里的师傅赶紧给我们下了一锅面。或许是太累太饿的缘故,总觉得那是一辈吃过的最好吃的面。尤其是我们几个猴急的男生,尽管被面汤烫得哇哇大叫,还是不住地往嘴里滋溜滋溜地吸着面条。
午饭过后,师傅们已经帮我们安排好床铺,但大家睡意全无。于是,分为两组拉开架势,一组打扑克,一组打麻将。那牌从下午打到了晚上,我们一伙人手上没闲着,嘴巴更是没闲着,七嘴八舌,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少华一向健谈开朗,但那天被我们一伙人齐齐开刷,变得默不作声。或许是玩笑开得有些粗俗,说的尽是他和“李秋香”的事。“李秋香”别以为名字好听,实际上是镇上一个长相丑陋、智力低下的女孩的名字。
留仙峰的寒夜,我们留宿寺庙,因为同学的欢聚,室内暖意洋洋。只有少华独自一人睡在角落,我们叫他也不搭理,估摸还在为白天的玩笑而生气。好在第二天醒来,他又像什么事情没发生一样,与我们和好如初。
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沉默孤寂,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沉默不语的样子。
少华永远带着他标志性的笑容,永远一副开朗、阳光、风趣、健谈、亲和的形象,活在了我们的心中。
四
中专毕业后,大家奔向各自的城市工作,甚至回家过年都难得碰上。聚少离多,似乎再也找不回从前的快乐。再加上少华大有“神龙见首不见尾”之势,哪怕得知他和同在一个城市工作,也难得能联系上见个面叙叙旧。
时光倒回到2008年的广州,那是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次见面。我一度佩服他对一项工作的执着,在一家公司能呆七八年以上,而那时我大概已换了十几份工作。我原以为凭他的忠诚与努力,在这家公司应该混得不错。
可当我找到他时,他的上司正毫不留情面地对着他一顿训斥。事后,我问他怎么忍受得了。他却平静地笑了笑:“习惯了就好!”。他就是这样,烦恼与忧伤似乎与他绝缘,即使跌倒受伤,爬起来之后他很快就忘。
晚上,他果断做东,张罗了一大帮同事陪我吃饭喝酒唱K,玩得不亦乐乎。他曾听过我唱刘德华的《练习》,于是每到KTV,就必为我点上这首歌。孰不知,我早已不再“练习”,而是常常感叹“人来人往”。那晚,喝过的酒说过的话都已遗忘,只是临别有些伤感,彼此搭着肩膀感叹:何时能再有相聚的时光?
我和他,有时像在照镜子,有时又截然不同。有趣的是,每次和一些女同学见面聊天,她们一开口提起的就是少华,这曾让我有些吃醋嫉妒。后来,从少华的口中得知,他和女同学们聊天,一开口提起的便是我,我这才心理平衡了许多。
这些年,我们彼此忙忙碌碌,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我也曾一度责怪他为何不多主动和我们联系,却不想自己也极少打电话给他,甚至在他的婚礼喜酒那天也没能亲临捧场。我总以为还有太多的时间,我总以为聚散别离自有主张。
直到今年的春节,突然听到他病逝的噩耗,我一度不敢相信,数度求证之后,才恍然感叹:人生,不过梦一场!
我们曾彼此太过于熟悉,而后来又太过于陌生。我们一直认为彼此靠得很近,但其实已经越走越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从未谈及过价值观和理想,是因为我们带给彼此的不是紧张,而是愉快的无所顾忌的自由与奔放。
“瞬息浮生,薄命如斯,低徊怎忘”。真正的悲伤是哭了却没有眼泪,想忘却从来不能忘。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愿意相信他已离去,总觉得他就在某处,就在我们熟悉的那个地方,依旧一脸的阳光。
——兄弟,愿在天堂的你,幸福安康!
(自由撰稿人危笑天,2017年,愿陪你一起读50本书籍,看50部电影,听50首歌曲,写50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