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职业打手,职业索赔,食药监局,知情购买
先列个框架吧,今天来不及(哭了,这几天都是挤时间来写东西)。
大致就是,朋友在货源工厂(各项指标通过了相关部门核查,有经营许可证)拿了食品放网上卖,然后遇到职业打手,被抓到漏洞一顿疯狂索赔(还找到她工作用的手机号,打电话进行骚扰)。
通过这个我咨询了在法院上班的朋友,结果让我很吃惊。具体情况,明天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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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到朋友遇到职业打手,那咋办呢?凡事淡定,不要自乱阵脚,尤其是遇到新手职业打手,还反过来让商家开价索赔那种(我很不厚道地笑了)。
为了避免有心之人效仿,细节就不展开说了。
大致梳理一下脉络。买家购买肯定是知晓这是正规食品店的货源,否则不可能在电商平台上架出售。然后这个食物,有个用稻草捆扎的东西绑着,食用过程需要一同下锅,否则影响口感。那么这个商品的漏洞就在于标签没有详细标注食品相关信息,法律和相关文件里面的非食品原料,那家伙直接说他吃了之后不舒服(当然谁都知道稻草杆子根本就不是所售商品的咽下肚子那一部分)。
然后问题就来了。
第一,大平台前有知假买假案例受法律保护胜诉,现在等于是买家碰瓷不知道平台怎么判断。
第二,所售食品是否真的被食用且产生不良反应。
第三,职业打手这一招肯定不会只找一家下手,作为商家怎么正当维护权益。

接下来朋友去平台申诉。涉及金额不多,但是过程很磨人。为了避雷她把店铺商品都下架了,影响不小,生意搞不好还因此少了订单。不排除有商家会作出妥协私了(那个人还想加我朋友微信,被拒绝了,从商家联系电话里面打手机号码,天天来电话要赔偿金),但是我相信这一招不管用,以后会引来更多打手吸血吃肉。
我随后致电在法院工作的朋友,从回复得知,现在对于“知假买假”的情形,各地法院裁判尺幅不一。比如,山东高院是坚定的支持知假买假也要十倍赔偿,广东高院是前后不太一致。
食品生产工厂那边的方案就是,给出预包装资质证明,让索赔方自己联系食药监局投诉。
也就是说,最坏的结果就是顶多赔偿三倍。索赔方上来就咬死要十倍,不太可能了。这要是骚扰个没完,结局可能就是我朋友报警了。
得多损呐,不好好上班,专坑小商家的钱。这要是真的打假还好,该打的不打,找良民下手最可恨。
所以说,上架的产品信息要做好提醒,标注好基本信息,如填写商品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配料表等14种关键信息。非食品原料要标明用途,如捆扎食物的稻草仅作为打包。
另外我真的想吐槽一句,商家有时候维权比买家要难得多了,简直是内伤,只能努力完善保护屏障,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