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的法律风险分析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支付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出门不带现金,一部手机便可走遍天下。如今,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项互联网通讯工具,随着微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用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来进行日常的金钱往来,但是其中的风险却鲜为人知。

风险一:身份信息难以确认

微信中名称往往使用的“昵称”而非真实姓名,即使是真实姓名,也很难确认是其本人。仅凭转账记录截图,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来确认身份信息: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风险二:缺乏完整性

微信聊天记录往往是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缺乏完整性,难免会令人断章取义,导致转账的性质难以确定,究竟是还款?借款?亦或是赠与?

风险三:慎用“微信红包”

微信红包中系统默认附有“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的字样,容易被认定为是“赠与”,发生借贷关系时候,切记勿使用微信红包转账!应当使用“转账”方式,并注明款项性质,如备注“借款”等字样。 另外,恋人之间的红包、转账很特殊,转账999.99元和1000元的性质往往可能是不同的。前者因为有特殊含义而且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而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风险四: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证明力不足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易编辑修改,难以保证真实性,证明效力相对较低。

综上,较于传统交易方式,通过微信进行转账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当事人身份难以确定、举证难且要求高。法院在审查此类证据的时候主要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关联性进行,但由于网络信息的虚拟性质,纯粹的网络信息往往不足以单独成为定案依据,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交易历史以及其他现实生活中的证据加以综合判断。

笔者建议为了降低交易风险、避免发生纠纷后出现举证困难的局面,尽量采用传统的借条及银行转账交易的方式进行民间借贷。即使用微信转账的方式,事后一定要补齐书面借款凭证

文/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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