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到婆婆谈到一个很沉重的一个事,让人听了为这个孩子表示惋惜,也为这个家庭感到可惜。
当然婆婆肯定是昨天与姑姑聊天儿,聊到这个事的。
一个孩子的后妈,看到隔壁邻居那个女孩儿的后妈与孩子相处融洽,把女孩培养的特别优秀。
女孩工作之后,对待自己的后妈特别好,和自己的亲妈没有什么分别。
这个男孩的后妈觉得一定要把自己前夫的儿子培养成才。当然他与丈夫结婚之后,两个人也生了一个孩子,今年已经三岁。
但是这个男孩12岁正处在叛逆期,可能学习也不是那么好。这个妈妈就有点恨铁不成钢,加之又受到隔壁女孩的影响,特别想把这个孩子教育成才。
可是这个男孩从小与奶奶一起长大,跟后妈也没有什么感情。现在又处于叛逆期,与后妈的相处可能也不是很融洽。
这个后妈也可能对孩子也有一点怨恨,于是一失手就把孩子给掐死了。
听说这个事之后,孩子的奶奶立即晕倒了,孩子的爸爸回家看到孩子的尸体之后立即报警。
这位后妈被警察抓走之后,判处了死刑。这个家庭也就以悲剧收场,也可以说这个家庭也就剩下了子孙三人了。
不管这个孩子的后妈当初的想法是什么?对这么大一个孩子动手,还把孩子给掐死了,可能怨恨比较大一点吧。
既然你与这个孩子没有什么感情,你也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完全放任不管也没有什么。可是你这样对待一个孩子,让任何人听了都会恨之入骨。
这个孩子按说12岁了,也有反抗的能力,为什么这个后妈这么残忍的对待他,他都能接受。难道是被欺负惯了吗?这个就无从得知了。
这虽然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但是也给某些组合家庭一些启示。
对于一个组合家庭来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人家本来就有一个孩子,你是能接受这种情况才重新组成家庭的。
既然组成了新的家庭,充当了人家的父母,就要尽到责任。不爱人家,但也不能恨人家打人家呀。
都说后母或者后父难当,如果你一碗水端平,把该尽的责任尽到,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也不会忘记父母的抚养之恩。
家里的四妈一家也是重新组合的家庭。当时四妈一个人拖着4个孩子实在是养活不活了,只有重新找人,共同养育几个孩子。
四爹那时候就是带着两个孩子到了4妈家。两个人也算是搭伙过日子,但是4爹是那一种比较勤劳的人。
虽然几个孩子都没有受到什么良好的教育,四妈的4个孩子和四爹当时带的两个孩子,家里一共有6个孩子,父母最大的能力可能也只是能把他们养活。但是几个孩子在四爹和四妈的精心抚育,都能健健康康的成长。
现在每个孩子都成了家,夫妻两个人还给孩子们带孙子。孩子们对老两口也是孝敬有加,并没有因为是新组合的家庭而有什么芥蒂。
这就充分说明人家相处的模式特别融洽,而且一心一意的都是为了儿女们的成长努力。
孩子们长大之后也知道父母的付出和辛劳,对老两口也特别的孝敬,也没有当后妈或者后爸来对待。
看到上面这个妈妈,当你对人家前夫的孩子恨之入骨,除之而后快的时候,你已经不配再当妈妈这个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