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儿时就开始居住的地方,那是一个很小的城镇,或者说是一个没有太多人知道的地方。我生活在这里,已经好多年了。这是一个极其平凡的区域。一个到了晚上九点街上就不怎么有人了的小镇,他真的很普通。
小时候,不知道天地多大,世界多广,只知道天亮了的时候就该起床,天暗了就该乖乖闭眼睡觉。后来长大了就知道每个人所在的城市以及他们每天所在忙碌的工作,归根究底都是最渺小的存在,然后就会在心智变得成熟的某些片刻里羡慕那些拥有高建筑群和宽大马路的城市。不过到了现在,我宁可去爱自己脚下踩的这片土地。
我喜欢他。爱在江边走,只是单纯的走走。没有很多显眼装饰的一条沿着江蜿蜒的路,傍晚满是散心的人。夕阳的颜色在对面的大山后褪去,然后江面上流动的空气被海风吹到不远处的小高楼,抬头看得到的是星星。咿咿呀呀的越剧伴着移动式音响的嘈杂声空荡荡地传播到这一代儿女的印象里,变成了童年在书桌下时常听见的声音。书桌上的台灯从阳台的窗户中隐约透出些光亮,想必又是个奋斗的故事。
我喜欢他。在春刚到的季节里,自然也需要一个不冷不热带着一点暖的天气,阳光很满但也不会睁不开眼,然后随意行走在大马路上。左右的商店门口贴着大促销的字眼,一边在播放的是脍炙人口的口水歌曲。人力三轮车从旁边驶过,踏板发出吱吱嘎嘎声传入耳朵。公交车报站的声音在停靠到对面的站头后被路人所听见,之后就有人飞奔过马路,跌跌撞撞地跑上车子,将卡放在机器前,听见“滴”的一声。马路两边郁郁葱葱的大树,树干被茂密的树叶堆积地微微压了下来,一到秋季就会铺落满地。还有相对窄一点的街道上空遮住了天的香樟,都是最年轻的颜色。路口转交处的一辆小卡车,上面满载水果蔬菜,还有围着卡车等待购买的老奶奶。当然,还有偶尔可以看见的做生意的老人,挑着扁担卖麦芽糖,把手中的铁块敲得当当响。声音将人们拉回了自己孩提时的年代,然后又忽然醒悟,停下脚步,站立在那个老人面前,一言不发。
我喜欢他。带着疲惫的身体和灵魂放学回家,城管正在追着小贩们,可能只是为了抢一个盐水菠萝。心里想着一道题,抬眼就看见一个两三岁的孩子被家长带着路过自己的世界,之后就会感叹生命的脚步。重重的书包压着肩膀,酸又痛,挤入门口的文具店,在挑了几支心仪的笔后,又穿越人海重回世界,尽管铅笔袋里已经放不下东西。看着蹲在地上甩牌的孩子,抬头瞥一眼对面在买奶茶的小店,然后手里拿着一张褶皱的零钱小票,过了马路去排队。
我喜欢他。一直保留到了现在的早餐摊子,门口摆放着的桌子和椅子,比起三明治和热拿铁的搭配,我还是习惯等待人群,只为了体会坐在塑料椅上的闲适。店家很快地煎着一锅又一锅的生煎,拿起一只放了白砂糖的碗,一瓢豆浆盛入其中。老人们用单位发的漱口杯装了一杯豆腐脑,一位青年用竹签串了三根油条匆忙过马路,裹饭团的阿姨手速飞快,随口问来买的人,放油条吗。舀着甜甜的豆浆,手里拿着冒着热气的饭团,看看从天而降的枯叶,心想白天又要短了吧。
我喜欢他。喷泉下孩子们嬉闹的身影,以及在一旁哭笑不得的家长。河边的丛林间偶尔出现的垂钓者,悠闲自得手握鱼竿。那种儿童乘坐的小车子滴滴答答响着儿歌,充斥着过路人们的大脑。小陡坡上的凉亭里传来的是老一辈听不厌的红歌,洪亮自信的声音盖过了人流的躁动。公园里,路两边站立着的两匹马儿,看惯了多少年岁锦华,相伴了多少个三百六十五天。路灯下一位长者手拿一大支湖笔,在附近的小池塘里沾了水,大摇大摆地在地砖上挥洒,来往的人停下观看,写罢,发觉是陶渊明的诗句,‘‘少儿无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我喜欢他。塑胶操场上传来的篮球声,球打到篮板时充满活力的声音。抬起头时常可以看见有鸟儿排着队在上空旋转飞行。夜里来锻炼的小区居民,带着羽毛球拍胡乱甩着的父女,以及追逐打闹还没有上小学的幼儿园孩子。教学楼里偶尔还可以看见亮着灯的教室或者办公室,月亮在头顶格外明亮皎洁。离开学校时的青涩懵懂,拿起笔墨撰写时早已时过境迁。自以为还是没多久之前的事情,也仅仅只能说是自以为了。
我喜欢他。像是生命。
人类在喜悦中诞生,又在悲伤中离开。然而这两种感情都不属于你,它们留给前人与后者。
后人负责的除了生活,还有怀念。
多么好的一个人世界,所有人都平安幸福,喜乐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