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总是艳丽。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它总是娇红得恰到好处,婀娜的身姿在绿衣的衬托下显得曼妙,如果夜晚有露水,你还会在第二天早上看到玫瑰绯红的花瓣上挂着晶莹的泪珠。
那是它绽放在寂静寒夜里的倔强。
不知从何时开始,玫瑰成了爱情的代表。
那应该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很久,也应该是在你出生之前很久很久的某个时候,在某一个清晨或黄昏,亦或凌晨,在某个街头或巷尾,亦或桥畔,两颗情投意合的心用它互表爱意。
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明明可以直接说出口,却要摘来一朵本在角落安静开放的花来给爱情做个见证,好像只有如此才能让气氛被烘托起来。
不过,这倒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只要摘一次就好。
因为两个人分手的时候就可以省略这个步骤了。
情人节除了要有玫瑰,还要有个情人。
不然,玫瑰没人收呀?
可是,我没有情人。
或者说,这个情人节我没有。
嗯,那我还有这玫瑰做什么呢?我又不是小王子,要把我的全部倾注给它。
那我要这玫瑰做什么呢?
仅让它独自绽放着,也许某天哪个冒失的年轻人会把它一把摘下送给自己的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