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节,浅尝了大冰的《乖,摸摸头》后便对大冰这位我并不熟悉的作者产生了好奇。我是属于读书不求甚解这一类人,更甚至于连去关注自己喜欢的人都会让我觉着累而不愿多动脑子的。偶然间,在朋友圈里看到大冰又出了一本《我不》。当即,我给老公发了一条微信“老公,送我一本书”并附赠了一张书皮的截图。
和老公初识是在大学二年级,我已不记得是什么场景,只在他写给我的情话中看到这样的描述“一头柔顺的长发,一件臃肿的蓝色棉袄”。那时,我的护肤品还只是一瓶丝瓜水,也不知道刘海可以显脸小,更不会在衣柜里储存短裤、裙子或是高更鞋。那时,我和他,貌似连认识都还算不上。
记得,他第一次陪我逛街买衣服,我身着一条黑、白、红相间的横条纹连衣裙,脚踩一双什么颜色的运动型板鞋我已记不太清楚。他不喜逛街,但还是拖着疲惫的身影陪我一家铺子一家铺子的逛着,看我把衣服一件一件穿上、又一件一件卸下,始终没有满意的。不知是灵光闪现、还是出于男人本能的审美,他拉上我,便去了隔壁鞋店,将一双7公分的黑色单鞋戳在了我的脚上,“站起来走两下”,“对嘛,就是少了一双鞋”!那时,他是我男朋友,喜欢我穿高跟鞋,喜欢我穿裙子,喜欢我长发飘逸。
记得,我会偶尔问问“我漂亮吗”“我胖吗”,其实,我只是想问问第二个问题。他总是说“漂亮”“有一点”,这是一个很尴尬的回答。他明明喜欢锁骨闪光的那种女孩子,可为什么偏偏找了一个“一步三摇晃”的小胖妞。那时,他是我的心灵保护墙,喜欢我嘟着嘴的肉肉脸蛋,喜欢我翘着头哼哼撒娇的模样,喜欢我淡淡回首告诉他我瘦了两斤的神态。
还记得,我说我不爱看书,他就告诉我他曾经躲在被窝里看各种小说的“英勇”事迹。他确实不太能理解,一个专业考试成绩第一的人,怎么就不喜欢看书了;我着实不怎样能明白,一个特别喜欢语文的人,咋么就沦陷在小说中了。在一次次的争辩、争吵后,我知道了,那时,他喜欢我的执着、喜欢我的勇敢、更喜欢我静静吸取书本扉页中优雅气质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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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出来,在工作中磨练,我慢慢地变了很多。身边越来越多的人说我好看、说我有气质、说我很能干……我很开心,却又迷茫。这不完全是真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他静静发出微鼾的时候,我或许还在为当天的一个员工闹情绪而伤神、为一个单子进展不顺利而担忧、为明天我会不会被投诉免职而心伤,但每每伴我深度休息的还是那段你“喜欢”着我的“不完美”的画面。
其实,从头到尾,我仅仅是做了一个你喜欢的女人。不管是洗衣、做饭、带孩子,还是选择休假地点、玩耍方式,我都喜欢向你说“我不”。你总说我需要的是轰轰烈烈,不是生活,但你总在给我所要的,不停给。接下来,我希望,我不仅常有“我不”,也会去为你寻找我要的。过去你是我的导师,接下来,我也要成为你的指引,一路走,不回首,让你完成“最浪漫的事”,我让找到“雅鲁藏布大峡谷,拐角处”。
今日休假,你陪伴了我,我陪伴了孩子,大冰的书陪伴了你、我。很开心。瑾以此文感谢你!也算是向最近结交的一群不认识却很欣赏的文人们交上了一份关于“教师节”的作业。不懂文笔,旦表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