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腊月,总是喧嚣的。
越是临近年根,就越是农闲的时候。
于是邻居家里凑起了麻将桌,在黄土地里辛苦耕耘了一年的农民,也可以在酒足饭饱之后垒起四方台,声嘶力竭的喊着“一万”“二条”“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他们的年终奖。
不知道熊孩子写完寒假作业了没有,就开始在大街上呼朋引伴,点篝火,玩手枪,做一切男孩子爱做的事,偶尔还捣乱放几个爆竹,吓得女孩子们捂着耳朵跑远了。
北墙根下,随处可见坐在高脚马扎上晒太阳的老人,他们生怕冬日的阳光不够暖,穿得里三层外三层,一边用拐棍敲打着地面,一边大声谈论着以前的日子。
小时候的我,却有些另类,我受不了麻将场里的烟火缭绕,不喜欢放鞭炮,更听不懂老人们的光辉岁月。
但是,我却依然能够找到自己的一方乐土。
那就是我爷爷的老屋。
老屋一点也不起眼,几根杂草从屋檐上无力地垂了下来,在凛冽的寒风里四处飘荡。它与中国北方数万个村落里的小房子并无二致,甚至还更破一些。屋外有几棵合抱粗的大槐树,听说是我爷爷的爷爷种下的,如今也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透过布满灰尘的玻璃,可以看到它们黢黑的身影。
每到寒冬的时候,爷爷总是在火炕里填满棉花杆,然后升起熊熊的炕火,“噼啪、噼啪、噼啪……”,暖流慢慢浸润了整个小屋。他自己则会缓缓地斟一杯白酒,烫好了,捏几粒自己种的花生米,摊开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细细端详,看到兴奋处,还会放下酒杯,用右手食指蘸着酒,在杨木茶几上比划着。陋室虽小,却不是白丁之所。
渐渐地,我也爱上了书法。我喜欢墨香,喜欢笔尖行走在宣纸上时发出的沙沙声,喜欢笔杆独立而又圆润的触感。骨力劲健的柳体、圆正敦厚的欧体、瘦硬清挺的褚体……一笔一笔地写过去,一字一字地宕开来。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爱之者,孔夫子说的真对,我的字虽然歪歪扭扭,但写到高兴处,一个下午都不会挪动地方。
练习纸一张张地摞,时光静静地流。不知不觉,写满字的废纸已经堆了好几麻袋,我也从一个毛头小子,渐渐开始蓄起胡须。
如今离开故乡已经多年,随身带来的毛笔、墨汁、宣纸、砚台也被束之高阁,记忆中鲜活温暖的人也已长眠于地下。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离开的人永远离开了,活着的人还要勇敢地走完剩下的路。
向四周看看,高耸云霄的大楼,川流不息的车流,心力憔悴的白领,这个繁华的都市以光速向前大步跑着,我紧紧抓住它的尾巴不敢掉队。每每深夜独自挑灯,却总是能回想起这样一副画面:
在寒冬的北方,广袤的平原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除了枯黄的凌乱在地里的秸秆,就是偶尔有一两只孱弱的麻雀在跳跃着啄食。如果此时能从寥廓的苍穹向下望,一个个小村庄如同被神灵遗弃在蛮荒的沙砾,千百年来都没有任何生气,就这样死寂地沉在时光的大潮里。
不幸的是,我,曾经就位于这样一粒沙子之中。
幸运的是,我,觉得这粒沙子极其温暖,此心安处,便是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