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城市,还能看到很多人,光光的头,站成一排一排在汽车的车斗里缓缓地开过,好多人围观,我在最前面,我问妈妈,他们在干什么,妈妈告诉我那是要被枪决的人在游街。
在照相馆,记得和房东的阿姨抱着她的女儿,我的妈妈抱着我,妈妈很漂亮,我眼睛竟然很大的呢!然后我们三口人又照了一张全家福,现在想来那是唯一的一张。
日子很苦涩,我好像也知道,所以很懂事,从来都很懂事,一直,直到长大后,结婚了,才开始叛逆,谁都不听,谁都不服,我也很纳闷,一向乖巧的我,为何就开始像一只炸毛的斗鸡一样。
买了新短袖,妈妈特意买了大号的,我可以穿得久,我很赞同妈妈的想法,后来一直都是妈妈说的道理,在她开口前我都正好刚刚想到,所以,妈妈对我说的我都很赞同并照做。穿着大得到了膝盖的新短袖,白色印着小蓝花的那种,特别开心,现在看到那样的花色的背心我都会想买,或者多看一眼。妈妈写好纸条,告诉我买白酒,叫鹤岗白酒,还有三山烟,我一个人跑出去,到不远处的卖店,踩着石脚凳,翘着脚,高举着钱,告诉老爷爷,我要买鹤岗白酒和三山烟。我都没看纸条,因为我根本不用看,早记得了,到现在,那种穿着新衣服的开心,昂首阔步的走在大人面前的骄傲和自己能独立去替大人买东西被夸的那个高兴劲儿,一直还能感受得到,少的温馨画面,还是很治愈的,到后来只要买鞋就买大,买衣服都会考虑我不穿了谁还能穿。从来没有思考过,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还记得坐在自行车前面的大梁上,一家三口,去串门,那家人蒸的包子好像,第一次看到锅里冒着热气乎乎的,满屋子热气腾腾的,看不清,然后好多人团坐在一起,也很热闹。我不想用太多的修饰来描述,是因为在记忆中,所有发生的都是我不想发生的,除了在这因果里得是我妈妈是我妈妈,我是妈妈的女儿以外,其它的我都不要想。所以,简洁
明了、朴素表达我的想法,和记录,是唯一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