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晴。
今天去合肥考教资,先生请了一天的假开车送我,顺便去打扫一下房子。
考完试我给先生打电话,他显得特别气愤:“那个家伙竟然把我们家的门锁给换了。”
我惊讶极了,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市民,我实在难以相信这世上竟有人这样大胆。先生说的那个家伙曾经是我们房子的租客,欠了几个月的房租不给,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约他见面不出现。我们自认倒霉,最后通知他把东西拿回去,可是他声都不吭一下。无奈之下我们换了门锁,毕竟我们不常在合肥,这样的人能做出来什么事谁也预料不到。
我揉了揉太阳穴,叹道:“他胆子也太大了吧!私自换了别人家的门锁,擅自闯入那可是犯法的啊……锁都换了,你哪来钥匙开的呢?”
“我在家门口的门垫下找到的。”
“他东西搬走了吗?”
“没搬,房间里又弄得一团糟,他的东西堆得到处都是。”
“这要报警啊,这不报警怎么行?”原谅我实在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要是你遇到这样无耻的人,也该如此激动的吧。
先生叹了口气,低沉道:“怎么没报警?但警察来反而把我骂了一顿。说我不懂法,没事不要乱打报警电话。这是属于租房纠纷,房子里有他东西不属于入室盗窃。他们让我到法院起诉。”
我惊呆了,竟然还有这样的言论,我忙说:“他几个月不给房租,这租房关系不是早就结束了么?我现在又不是追回租房的钱,是因为自己家的门锁被人换了,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换锁私自闯入民宅难道不能报警?那什么事能报警呢?如果当时我们住在里面,难道不是对我们人生安全产生危害了吗?”
“我说了呀,能有什么用呢?”
能有什么用呢?
能有什么……用……呢……
这句话不断地在我的脑海里循环、回荡……
小时候妈妈总说:“有事找警察叔叔。”如果这件事真的不能报警,我们到底该如何解决呢?难道就这样任由那个家伙随意出入、糟蹋我的家。难道真的只能去法院起诉他,可是我们现在都不住在合肥,一套起诉流程办下来也该长久得身心俱疲吧。
今年一年不知怎么回事,先是别人欠钱不还,法院起诉了也不还,接着被诈骗,现在被人换了门锁……总有一种流年不利的感觉。
可能生活就是这样吧,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有一些人的底线比马里亚纳海沟还要深不可测。
还是看开一点,总不能用别人的无耻来惩罚自己,那样可就真的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