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斑马线的一端,看着源源不断的车流,一只脚总是抬起又放下。过还是不过,是个问题。虽然交通管理法规建议,在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机动车应该礼让行人,但这个建议因为没有准确确定执行标准和惩罚尺度,还只是停留在建议上。问题还是交给自己。
我用抬脚和探身来表达我要过马路的迫切需求,车辆用不减速不回避来体现他一路通过的决心。我们这样拉锯,这样试探,最终还是惜命的我选择一次次妥协,直到遇到足够绅士的司机,礼貌地停车让行;或者等到车流减弱,空档够大,能让我一蹴而就地冲过马路。
这样的效率,可想而知是有多低。
前几天与一个同事一同过马路,她不停笑我杵在原地的窘态。我还没纳过闷来,就见她抬手示意车辆停止后,拉着我径直向前。
“就这样?”
“对,就这样。你不伸手,不迈步,谁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真想过去啊!”
我一张哭笑不得脸!过去是真想过去,各位机动车司机也知道。但到底多想,多坚决,确实是这样扬手迈步表现得更明确。
我有点恼火自己的笨拙,隐晦的需求表达不是谦让,也不是礼貌,他只能是误解和低效的前世债。
我不提倡在路口,以一己之躯,挑战一辆辆铁皮战车的脾气,但明确的扬手停车的示意,确实可以提高让司机减速让行的成功率。确定司机减速后,再迈步穿行,绝对是安全高效的首选。
工作中,也经常遇到这样不明确的传达,和不清晰的界定。很多需求的传递者像我一样,站在另一端,等着别人与他心照不宣。以为确定过眼神,就有不用言说的默契,最终也只是模糊了边界,混淆了权责。
想清楚,说明白,再走出去!才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