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干那扇蒙着雾的车窗,我清晰的望那陌生的家乡,流逝的岁月被冲磨一切都变了...”
听着赵雷的《家乡》,回到了家。那个我上了好些年学的小城,那个充满各种喜怒哀乐的小乡镇。
高考完了,恰逢端午假日,就回来了。约了几个高中同学,一起游玩溪水山涧,很晒,但很享受;一起做饭吃饭,很热,但也很满足;一起拍照,很傻很二,却很快乐。
时光荏苒去匆匆,缘来相识逾十年。这是我们上次见面之后,我写的蹩脚诗的最后两句。是的,我们几个,已经认识了超过十年了。
那年夏天,大家结束完中考,轻松过完暑假,收拾好大包小包的行李,到了学校报到。那是开学的第一天,教室里已经是闹哄哄的,已经开始有一撮撮的人,有着各自的小圈子了。比如,那几个都是来自某个乡镇的,说着自己当时是在哪个班,我好像听说过你;比如,那俩个是发小,凑巧分到同一个班级的;再比如那散落的几个,默默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着小说,玩着手机,或者趴着睡觉,等着班主任的到来。
我的同桌小颖,当时就在看着书,确切的说,是青春小说,小本的厚厚的那种。我看着周围的人都在唠嗑着,我也鼓起勇气开口了,问,你是哪里人,你很喜欢看小说吗,连续问了一些问题,她都是很简单的回答,也很少反问我。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当时是在热恋贴冷屁股。我当时以为,我旁边的这位是学习积极分子。这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后来跟宿舍的人,渐渐的混熟了,也都有了小外号,啊靖,因为长得有点成熟,而且她的妈妈是老师,总感觉她说的话都是比较有道理的,所以我们都喊她叫大姐。大姐她是个聪明的双子女,是很感性的人,也是个很认真的人。记得那次深夜,我俩毫无睡意,在宿舍的阳台,彻夜长谈,谈班里有趣的人,谈自己初中的点滴,谈所谓的感情问题。那时候我还不懂爱情,听着,就觉得,哦,嗯,就这样子。但她描述那些事情的愁苦和无奈的神情,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后来站累了,就直接坐在洗衣台上,继续聊着,聊到凌晨两三点才去睡。
那天一起拍照的,还有旷包,我想不起这个称呼的由头了,但是,那时班里的人都这么叫着。她是外宿生,因为家就在市区,所以晚上不住学校宿舍,有时候中午会回来宿舍跟我们吹水聊天。她呢,是个很真实的人,有什么情绪都可以很直接的表达出来,记得之前有一次,也是约了好几个高中同学一起喝早茶。她就很直接的跟另外的那个同学说,我好喜欢你呀,我是你的粉丝,我们拍张合照吧。真的就像电视里演的粉丝遇见偶像的感觉,眼睛都眯得弯弯的,情意都溢出来了。这也是我一直很想学习,但学不到的一种直接和勇敢。
关于那个初相识的那年夏天,我还有些很深的记忆点。一是,因为经常会有雷暴,下课回来吃完饭,天刚下完雨,还亮着。无所事事,我们宿舍几个人,便在楼梯拐角处铺了几张报纸,吹着自然风,欢乐的打着扑克。赢赢输输,就这么过了。另一个就是,同样也是在楼梯拐角处,不打扑克了,也许在说着我的作文,看到楼下我们班的男生,谁走过,就喊一声;有时候看到谁,就说说他好像和哪个班的女生走得比较近;看到另一个同学,就问,是去打球吗。
回想起来,这就是我们的青春,是青涩的,是正好的青春。一切都很简单,很真实,很直接。
好多年过去了,大学也毕业了,工作了,你们好些人选择了回家,回去乡镇,而我,留在大城市。每每不顺,都很想回去和你们一起,但却每次都舍不得离开。我们的交集越来越少,见面的次数少了,共同话题少了,但我们也都仍很真心珍惜和爱护我们这个圈子。每一次的相聚,都很快乐并享受着。
过去的每一个事件,都是缘起,才会有现在的我们,有的,缘已灭,虽存在过去,但已消失在各自的现实生活中,有的还继续着少有的缘分。
情感逾甚深,逾加珍惜和爱护。
继续听着歌,“我想永远守着你我的家乡,却不知明天的船舶停靠在何方,最终我会回来安静的陪在你的身旁,那片土下将成为我永久不弃的地方......”
我对自己说,有时间,一定要和你们回到那个充满的珍贵回忆的学校,回到我们相识那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