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 (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明江陵人。穆宗隆庆元年,与高拱并为宰辅;万历初年,与宦官冯保共逐高拱。当国十年,推行改革。执行考成法,提高行政效率;清丈土地,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裁汰冗员,减少支出;改变赋税制度,改善财政;起用戚继光等整顿边防;用潘季驯治黄淮二河。卒于万历十年,死后被弹劾。
提到张居正不得不提他的座右铭: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张居正的改革是行之有效的,整饬纲纪,推行改革,将衰败的明朝恢复到国泰民安,海内称颂的盛世;太祖朱元璋杀了四万读书人后世延续这一做法,用文人做事,却不提高文人的地位,当官的没有实权,只是执行政令,大半没有什么功绩,能有所作为的更是寥寥数几,张居正是难得的一位,当时太监专政,政令不明,纲纪混乱,大多的官员也只是奉公守法,张居正却是立志做改革的人
作为改革者,少有好下场;张居正死后被没收全部财产,各项改革被取消,但张居正的改革在当时却是成功的,其中有一条值得现在所有管理者和个人学习的行政制度。
行政方面,张居中定了一个办法:一个命令分成三份,一份下命令的人,一份受命令的人,一份给监察的人,如果没有按照时间回报,就表示失败,监察人员就会去查验执行时间 执行条款 执行有无偏差等,加以考核。从16世纪到了现在一直再延用,一个命令出去一定要有人追踪考核,这是我们在张居正身上看到的远见和务实。
个人学习成长路上也要时刻自我检查,管理人员更是要注意监察运营过程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