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杂文碎语。今天的这篇文章是杂文碎语对外有偿征稿收录的第三篇稿子。
很多人对爱情的憧憬都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带着烟火味的“一屋两人三餐四季”,从来不允许有第三者的插足。
想要对方专一,想要爱情长久,似乎是每个人对于爱情最基本的要求和最美好的期许。
但是在经历了对方的背叛后,很多人会反问自己:“这样的简单的要求,过分么?”
今天的文章是有关对“爱情”的思考,有点长,但是我建议你多读几遍,希望你也像我一样,看完能有所收获。
文|浮世玩客
昨日一瓜:罗志祥周扬青分手!作为路人,心中竟无丝毫波动。网上自有骂的,但更多的是将之做成了各种各样的段子。对于这件事,人们的关注点更多不在二人的分手,而是罗志祥的劣迹上。不难看出,很多网友亦是“吃瓜”的态度,不仅没有对罗志祥感到极度的厌恶、对其进行道德上的谴责,更是将之称为“时间管理者”,隐隐有将之当作“窃格瓦拉”式人物的心态。
到底是当今群众对于娱乐圈的容忍度一降再降,薛之谦当年被锤,如今不也照样无碍?因为此种事情于娱乐圈来说太过正常,更不用说是更浑浊的台湾娱乐圈了。
但是“在娱乐圈很正常”这事本身就不正常。
但以上不是我真正想谈的。我想谈的,是周扬青在微博中对罗志祥也是对自己的发问:你真的爱过我吗?一个爱我的人又怎么会做出这些呢?
对呀,罗到底爱不爱周呢?她自己觉得他爱“过”。这意味着她认为他现在不爱她了。因为他在外面乱搞。
这不禁让我想到高中时便思考过的问题:关于爱与性的问题。
无论何种版本的“渣男语录”大概总会有这么一条:“虽然我在外面放荡,但我爱的还是你。”意思就是,虽然我有多个性关系,但我只有一个爱情关系,就是和你。无论男女,发出此种言论必将被认为是“不忠”,被万人唾骂。
“不忠”是肯定的,但一定“不爱”吗?
这就是我想讨论的东西,在保持一对一爱情的情况下,性行为可以是多向的吗,甚至,爱情可以是多向的吗?
刚想到时我随即不再往下想,因为社会已然为性行为和爱情作出了规范,二者均只能是一对一。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即使不算三妻四妾的古代,如今的一些阿拉伯国家也存在一夫多妻制,甚至世界上还有一妻多夫的情况。因此这个“一对一”只是个应然性的问题,是否存在“一对多”呢?
第一个问题,是否存在一个爱情,多个性关系的情况?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性行为和爱情之间的关系。
如今,“出轨”即“不爱”,二者已然画上等号。
但是,若是将“出轨”换为“嫖娼”,还能推导出“不爱”吗?似乎仍然可以,但又似乎不那么顺理成章。
因为“出轨”是在另外的异性身上花费了多余的时间与感情,而嫖娼是单纯地追求性行为的性快乐。
那么“嫖娼”是否就是不爱呢?凭各人对嫖娼的容忍程度不同,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答案。
但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得知,人们认为单纯的性行为对一对一爱情的减损是有限的,从另一个方面说,单纯的性行为并不会一定在两个个体之间产生什么感情,即单纯的性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爱情。
其实大众的观念已然承认这一点。古时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临幸自然不止一人,自然也不止一人,不止一次,但人们不会认为他会爱上他临幸的每一个人,而更多地愿意相信皇帝“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明宪宗与万贵妃,顺治帝与董鄂妃,不就是如此吗?
反过来说,爱情是否必然包含性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的。但无法解释“柏拉图式”爱情的存在,虽然这种爱情我也不确定是否存在,似乎也没有实例支撑,即使有,一对一爱情下的私人空间发生些什么也不可笃定。
但总之,性行为与爱情是可分的,也的确存在一个爱情,多个性关系的情况。但现实生活中二者却常常紧密纠缠,因为少有单纯的“性关系”,往往伴随着额外的时间与感情。多向的性行为总是会导致爱情的转移。
第二个问题,是否存在多向的爱情?
这个问题,不禁想到金庸先生笔下的段正淳,依稀记得书中有这么个意思:虽然段正淳徜徉于多个女人之间,但对每个女人相处时都是倾注真爱,因此那些女人也对他痴心。想到金庸先生书中主角如段誉张无忌韦小宝者不乏佳人傍身,我大胆推断,金庸老先生认为爱情是可以存在多向的。这也是我的观点。
也许人们潜意识中有这样一个观点:一生太短,只够爱一个人。付诸一人,便是爱,分摊到别个人身上,便达不到“爱”这条线。因此有“你爱他(她),便不爱我”的推论。但这其实是没道理的。人的感情是没有上限的,完全可以产出两份甚至更多的爱情出来。
但存在与否是一回事,可不可以又是另一回事了。
仔细想来,爱情也不过是人情感的一种,同是美好的感情,为什么亲情、友情可以多向,而独独爱情要排他、要一对一呢?
现如今那些一夫多妻制的国家,对爱情的看法又是如何呢?这我不了解。但对我国、对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而言,爱情无疑是若干美好感情中“特别的那一个”。也许它原来是可以多向的,但人们逐渐为它赋予了“排他”的属性。贾宝玉号称“博爱”,但真正挚爱的也只能有林黛玉一个,否则不仅女同胞,男同胞也要骂他的。
这爱的“排他性”实则归于人们的占有欲。虽然人们从来反对过强的占有欲,但对方一点占有欲都不表达时又会认为对方不爱自己。而占有欲从来都是排他的。
这是自然法则。
像狮群只能有一个狮王,没有生物会允许哪怕是同类的同性进入自己的领地。爱上一个人好比是看上一块领地,不容他人来争夺。
因此,人们无法忍受伴侣的爱除了对自己,还对别的异性释放,不容许伴侣与别的异性有性行为,甚至伴侣目光游离在别的异性身上都会令人感到不悦,这一切都是因为占有欲,因为爱的排他性。
此处不禁想到甄嬛传中可怜的皇后,她哭着对皇帝说:“你以为姐姐真的爱你吗?你以为熹贵妃真的爱你吗?没有一个女人愿意与别的女人分享她爱的男人。”我相信,哪怕是一夫多妻制的国家,真正的爱着一个人,也是不情愿与他人分享的。
然而人们总是很难保持目光始终在一个异性身上。不解风情的科学家们将爱情解释为“激素的分泌与一系列化学反应”。但这也说明人作为生物不可能只对一个异性感兴趣。无论性行为与爱情可不可以多向,但人们对异性的欲望必然是、也应当是多向的。要求伴侣眼中始终只有自己实则是不可能的。
但是,提出这个要求却是合理的。因为性欲望不加以抑制便会催生性行为,这便触犯了爱的排他性。但如果仅仅因为异性达不到这个要求便无法忍受与之分手,这又是不明智的,这是没有分清“爱”与“性”的关系。
爱情之所以伟大,我们之所以称颂爱情,是因为它能使人克制本身的性欲望,在伴侣关系存续期间,只与一个人有性行为,只爱一个人。
但真正的爱情之所以被传颂,还因为其稀有。爱情总是脆弱的。因为它没有亲情那般有血缘作保障,也不似友情那般包容,它很脆弱,时刻会受到性欲望以及时间的考验。如今有多少出轨,有多少分手,有多少离婚。而剩下那么多夫妻之间的爱情又怎样了?有的或许已转化成了亲情,有的或许早已同床异梦。
人们总是对爱情有着最美好的期许。但我们也许不得不承认,专一而长久的爱情是稀有物。比起长久的存续,爱情似乎更容易随着时间消亡。
或许真如科学家所说,爱情是激素与一系列化学反应的产物,如果激素不再分泌,便没有了爱情。渡边淳一的《失乐园》中两位主人公的殉情也有考虑到这一点,他们不愿爱情淡去甚至消亡,因此选择于爱至最浓处死去。
但一如我之前所说,我相信爱情是超越了生物的限制的。它可以克服多余的性欲望,战胜时间的摧残。
我也期待美好的爱情的发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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