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一台电脑,一个人。
像往常一样,我来到书城,穿过检视口,耳边环绕的还是那首《好久不见》。
坐下,打开电脑,接着写晨间日记。手机不断的哼哼,今天是七夕,每个角落都弥漫着糖醋味,有酸有甜。
“爱你媳妇儿。”9点26分,老公发过来一个红包。点开后,果然不像我想那么有料,一年比一年少一个零,“5.21元。”我开心的回了一个“一心一意”的红包,“1.1元。”
如果你不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也就是一个平常的一天,但你知道了,就会有所期待,就会觉得,是不是得发生点儿什么,才不枉它的存在。
于是,你开始把它赋予一些意义,说是仪式感也可以,说是矫情也行,总之,这一天不同了。
回到我的今天,通常上午,我都是在各种聊天中度过,也可以美其名曰思想的碰撞。
今天也一样,只不过话题更多围绕的是爱情和婚姻,每个人的荷尔蒙都弥漫在文字中。
无戒老师的一篇情书甜爆了整个群:被男人宠成孩子的人,是最幸福的模样。就这样,今天的写作主题定为爱情。
新建文档,开始执笔:你说……
写下两个字,就不知如何下笔了。
“终于找到你了。”我左45度角仰头,是老公,他一手拿着一个盘子,里面是一块儿三角形提拉米苏小蛋糕,另一只手拿着一杯咖啡。
“你怎么来了?”我是有些感动的,虽然昨天买过一块儿一模一样的,可味道……吃的太快没啥感觉。
“我在附近办事,想过来看看你,我走了。”他笑着递给我,有些满意的走了。
我吃了一口蛋糕,原来是这个味道,巧克力的苦和奶油的甜夹杂在一起,不似直白的甜,却是我喜欢的味道。
我是被宠着的吧,他也确实把我宠成了孩子。不需要我做什么,只是活的简单,想做什么都可以。
有时会责怪,像怪一个孩子一样,我也像一个小孩儿一样蛮不讲理,而他总是很快就跟没发生一样,该做饭做饭,该洗衣服洗衣服。
我说过他是行动派的人,不会说太多好听的话,只会做。
昨天来书城忘带杯子了,他给我买了一个杯子送来,这已经是同款第二个了,第一个丢了一个月我才发现没了,其他款的不知道丢了几个了。
他说:杯子象征一辈子,你可别再丢了。我嘿嘿一笑,心却是暖的。
乔先森,感谢你的好,你的包容,才有了我肆无忌惮的孩子气。此刻的书城还是放着那首《好久不见》,感觉不错。
对了,中午你想吃啥,要不,我请你……
后续:
“请你吃饭,你想吃啥?”
“啥都行,吃乌冬面吧。”
“我昨天吃了。”
“要不去久古吃寿司?”
“寿司啊,最近吃多了有点……”
“你到底想请我吃啥?”
“都行啊,你想吃啥?”
……
“你说下午要去逛街给我买礼物?”老公难以抑制的喜悦。
“给你买最爱……吃的甜筒。”
“……,那我要吃一整个!就从来没吃到过最下面。”
“好,给你买俩。”
“诺,给你买了个墨镜,下个周不是要出去玩儿……到书城,我就不陪你进去看书了,快上班了,走了。”
“哦,好。”
走了几步……
“喂!走反了,你去哪?”
我一看,原来走错了方向……
“你能不能看着路走,真不省心……”
不能,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