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修远泼墨提笔,龙腾虎跃,腕下生花,太白子美跨越历史为之驻足。他在梦里遍览世间光景,历史浩荡,便想永远不复醒。“啪!”砚台落地,刘修远被震醒,抬望眼,月色溶溶,窗前清波荡漾,但一想到日出东方之时,便要照往常一样进宫面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便觉无趣至极。
刘仲,字修远,湖州江芦人也,早年因文章奇谲瑰丽流传世间,人们都传他是天上客,是文曲星落入凡尘,三年五载后便回到天庭。后被皇帝亲旨召进宫,他本想体验一下前人心心念念的为皇帝进谏共治国事,和那忧国忧民的广大胸怀,但没曾想到,一年就开始生厌,他才不在乎天下苍生,只钟情那山水,想天地共存,虽说皇帝待他不薄,但他实在看不惯别人巧言媚主的样子,于是与他们在朝堂之上对杠,皇上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惹众臣不快,刘修远树敌无数。
上次就治水一事与楚怀瑾发生分歧,在皇上面前被将了一军之后,皇帝虽表面没显露出来不快,但内心已对刘修远产生了隔阂,刘修远暗自感叹皇帝太蠢,黑白不分,自那时起,便对做官一事心生厌倦,他受够了这种黑白模糊的日子,他实在搞不懂,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为什么偏偏要指鹿为马?
他太累了,他想逃。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这天下皆是皇帝的天下,自己不过是一只被任人宰割的蚂蚁罢了,越想他越烦闷,于是借酒消愁,体验了一次“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酣畅淋漓。借着酒力,他说走就走,连夜备马,拿上笔墨纸砚,逃离这被禁锢着的京城。
他出了城门,一直跑到江芦老家,此时已物是人非,近几年因为歉收,村民们已经移迁,现在已经破败,伴着弥望的黑夜更显荒凉,刘修远突然明白了什么叫世事无常,以前只在古籍里看到过前人的感慨,现在刘修远感觉到他和他们已交融成一体。于是这个黑夜里散发出凡人看不见的光芒。
刘修远一直南下,不知距京城几千尺,山高皇帝远,他确定这是一个常人无法找到的地方,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他从来不甘于被禁锢,他的每一片羽毛上都闪着自由的光辉。刚下马,见山水田园,虽与他曾经所想的桃花源有许多差距,但是这确实是一片净土,于是他提笔,作田园杂记,他笔下闪发出的熠熠光芒让众人惊叹,他也不懂自己灵感何来,就是一种巨大的力量驱使他提起笔,写下一首一首一篇一篇有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作何解释的“绝句”。
不知在某个夜里,刘修远看到了文曲星,他一直以为文曲星是一颗星,前人对此也没有太多描述,今夜他才知道,原来,这是一位仙人。他每写出的一篇文章都化作一根红线,丝丝缕缕地被编织在一起,闪着令他刺眼的光芒,他眯起眼睛,这是他没见过的仙境。这时他才反应过来,他自小手上戴着的红线,绝对跟此有关,他每写出一篇文章,红线就要变细一圈,他的内心泛起了一种说不出的微妙感觉,是不是自己以后有江郎才尽的那一天?后来,文曲星指着红绳告诉他,这是他的最后余额。
刘修远轰然被惊醒,他望着手腕上怎么也挣脱不掉的绳子,心中陷入了一片苍茫,像一片山脉被云雾拦腰斩断。此生无法创作出让自己欣赏的佳句,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事。于是他非常爱惜自己的一纸一笔,每写一句都要斟酌万分,他把写过字的纸全部堆叠起来,放在自己的床头下,生怕他们从梦里跑掉。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清贫简陋的日子,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有时他好想吟诗一首,但生怕这首不是他的最佳句,只好憋在心里。
某日浣洗溪边,他坐在石上,想象着前人流觞曲水是一种什么情景,他只在王羲之的笔下看到过,看着清涧缓缓,苍穹浩瀚,河边佳人,轻盈曼妙,他不由发出“举世独景,伊人一方”的感慨,他只觉得手边更轻盈了一点。自从从京城逃离出来,他一直在思考人生的意义,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化作山间的一缕风也好,脚下的一粒砂也罢,只要能永存世间,感受这最独一的光景,就是他最大的人生追求。于是他再也不在乎他被束缚着的才思,能留下传世的鸿篇巨著也好,仅仅闪烁过一次也对他来说无所谓了。
于是他策马,待到某个地方与他产生灵魂共振时,他就会提笔留下自己的痕迹,夜晚在某个草边呼呼睡去。
初阳乍现,红光奔涌,他仿佛被融进了光里。腕间奇绳消失,再提笔,笔下的墨已经化作清泉,淙淙流淌,洇湿了他的纸,他试了好多次,还是如此,他望着漫山遍野的金色日光,心中万念俱灰。
他把马系在石边,独自一人登上了最巍峨的山,他要赏尽这世间最美的光景。他两手空空,丢下了自己的笔墨,在山崖上一跃而下。那红绳奇迹般再现,从他手中脱落,不知飞到了哪个地方。
后来,他逐渐被人遗忘,京城再也没人提起过刘修远,他床下的手稿,早已在战乱中被烧成灰,这世间再没有他存在过的痕迹。
不知几百年还是几千年以后,一个孩童在某个地方捡到了那根红圈,把它永远戴在了右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