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那个时候应该是古怪的我最温柔的时候,那个时候的我为了不让他发现我的喜欢我对所有的人都很好,那一年我温柔的让人害怕,让人不在意。
人都说:一个人可以为了一个人改变很多。我想我就是吧,那一年之后我完全抹去了留海拿起了笔,那天之后我开始为了她写东西,有时候只是为她开心,这么久过去了,我变成了一个温柔的人,比曾经的我还要温柔,后来生活给了我一次锋芒,从那天之后锋芒一漏便再也收不起,我变成了骄傲的人,像一只公鹅,我记得那句话:越骄傲的人越自卑。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人吧!用无尽的锋芒来掩饰我的自卑,用我的温柔来掩饰自己的格格不入。
我自己陪自己活了这么久却还没看清我自己,也许当局者迷,也许旁观者清,也许别人能看清我我自己看不清自己,人最可怕的是认不清自己但我认为人最可怕不是认不清自己而是在所有人面前的那个你不是你,当你想把最真实的自己展现是却被说变了。你伪装的太久了知道真是的自己变成了伪装。
我现在依旧喜欢她就像这么对你我依旧探索我是谁一样,我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自己,我唯一能看清的是我爱的人,我讨厌的人还有我的温柔与我自己的渴求,我会就这样长大,老去,也许我有两个灵魂但那样刚刚好我永远都不会孤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