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之于女人,就如汽车之于男人,香车美女,烈焰红唇,大抵便是一幕难以忘怀的广告场景。女人对口红的热爱,甚至达到了某种痴狂的境地,甚至在经济萧条之时,姑娘们对于口红的购买欲望不降反升,作为爱美生命中廉价的治愈,成就了所谓“口红效应”。
美女为什么如此偏爱口红?廉价自然不是最大的原因,毕竟如若只考虑经济,素面朝天才是王道。然而宁可挨饿,不愿素颜的烈女子自古以来比比皆是,其中缘由,大约只能从彩妆史中寻得答案。
丽莎·埃尔德里奇在《彩妆传奇》中向读者展示了一幕幕鸟为食死,女为妆亡的壮丽历史场景,其核心观点大抵可以概括为:化妆乃人类天性,而女子们用生命去追求美,不外乎在三种色彩上登峰造极,即:红、白、黑,红乃胭脂口红。
红色的魅力首先在于纯粹的生理上的吸引。《彩妆传奇》中援引了哈佛医学院教授南希·埃特考夫之言:“脸颊上的红晕和嘴唇上的烈焰都是性信号,是在模拟一种年轻、还未生育,健康而有活力的状态。”男人热爱永远的二十五岁,女人则通过红唇打造年轻与冻龄。而这种年轻的荷尔蒙信号,在《裸猿》一书中更为直白:“女性隆起的半圆乳房想必是肉墩墩臀部的翻版,而嘴巴四周涂得线条分明的红唇必定是红色阴唇的复制品。”至此,烈焰红唇似乎可以与极致性感画上等号。
而口红的意义并非止于此,而是有更大的野心。美女们用烈焰红唇留下香吻,将唇印印刻在作为情思的帕绢之上,或直接封印于情郎的双唇或脸颊上,就像代表权威的印章,似在向对方宣告:你是我的。《彩妆传奇》中则援引了著名导演德里克·贾曼的观点:“红色能够自我保护。没有一种颜色能像红色一般充斥着领地意识,它宣示了自己的领土主权”。
当然,当口红产业进一步发展成熟,女人欣赏口红,亦不仅仅在于使用,而提升到了某种审美的情趣。口红本身的颜值愈来愈高,各大牌争奇斗艳。迪奥曾为一款口红设计过两个版本,“一个版本的口红用塑料制的方尖碑进行完美的呈现,流露出季度的颓废感,适合放在梳妆台上,而另一版适合放在手袋里的口红装在时尚、简洁的金属管中”。
相对于更为奢侈的大牌包服,口红的价格亦更为亲民,即使穿不起迪奥,也可以把笑容穿在身上,类似的理念对于不那么富有的女孩亦是一种巨大的诱惑。用一个名牌包包,可以换装满一个包的大牌口红,似乎也因此可以满足更多次的欲望。丽莎·埃尔德里奇将化妆归结为一种群体的认同感,涂上鲜艳的口红,穿上高跟鞋,正是都市文化对于优雅女性的公式。爱美是天性,而可以触及的时尚与审美,最能让女人趋之若鹜。
最后,对于口红的流行还有一些值得补充。以口红为代表的妆容,甚至在世界大战期间,仍然大放异彩,女人用明艳的红色对抗死气沉沉的“战争脸”,用与男人全然不同的方式加以反抗。也许正如香奈儿所言:“口红是女人最具诱惑力的武器”,无论用以抵抗大战的消极,还是吹响性别战争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