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工资突然少了好多,问人事与看文章, 终于搞清楚工资怎么计税: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额(税前工资总和)--累计专项扣除(等于每月五险一金总和)- 累计减除费用 60000(等于起征额5000*12)- 累计附加扣除(房租、房贷、继续教育、子女教育、企业年金、赡养老人、公益捐赠)- 累计免税收入(一般员工为0)
累计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税率 (阶梯累加,每个阶梯税率不同)-速算扣除数
累计应补(退)税额(当月交税)= 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预扣额
当月到手工资 = 本月税前收入-五险一金-累计应补(退)税额
注意:
- 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重疾险不属于专项扣除。
-
个税app能看到每个月扣除的税:
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年份。
点击每个月->到税款计算->可以看到具体明细->滑动到底部“查看政策说明”:
- 建议早提交下年度附加扣除. 早提交早享受,不然得过完一年第二年下半年才退税.
当月工资计算参考: https://www.zt5.com/lc/gonglue/481019.html (微信打开才有图)
2019年年度申报开始后,劳务费等合并到个人所得税. 参考 https://www.sohu.com/a/255113918_100021014
年度综合计算----新的费率为:
结合自己实际年度交税.发现年度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合计(年度税前总收入)-费用合计(劳务费20%累计)-免税收入(我是0)-减除费用60000(为5000*12)-专项扣除合计(五险一金总和)-其他扣除合计(0)-准予扣除的捐赠额(0)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按照上面表格阶梯税率和(没有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0)
应退税额 = 已缴税额-应纳税额.
年度实际到手收入 = 收入合计-专项扣除合计-应纳税额
所以合并后,不存在劳务费20%起步税率了.按照实际总收入来算税率,等于劳务费税率大降, 并且我是从开始实行综合所得的第一个月就享受到了.我一直以为自己劳务费交了高税的(预扣还是按照原来的税率扣除的). 世界真美好,是我错怪了.
根据实际收入, 劳务费 = 收入 -税率, 所以其中 “费用”这一项只用来 计算税,不会被扣掉. 合并后,费用部分不要交税,税率并入综合所得,与工资一样的税率. 所以新的税收政策, 劳务费 交的税更少了, 比工资税低!!!!!(震惊).
预缴税率:
-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预扣率按下表执行。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2.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
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时,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具体的,收入额为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为20%;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按下表执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