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狗市买狗
我抱着小七,恨不得将它蜷缩进我的身体里。见它呆萌的样子,我已然忽略了它本身带着的狗市的腥味。旭抓着方向盘,眼睛瞥向前方。他一遍遍承诺,给我和这个呆头呆脑却毛茸茸的小家伙。那时候我还不是他的妻,他也不是我的夫。一千二百元,是这个小家伙的身价,他决定了带它到我身边,好似我决定了带它留在他身边。其实也是某一种形式的某一种锻炼,似乎给了它一种全新的生活。至少是一个新家,而不是冰凉的腥臭的铁笼子。和另几只毛色毫不相干的金毛挤在一处。旭,一遍遍转头对我说:“无论怎样,我们都好好将它养着,不要送人,不要丢掉。”我应声道:“肯定不能送人不能丢啊,这多么可爱的毛孩子。”
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三只狗狗,故事开始于二零二零年,夏季,七月一号,拉布拉多这家伙懵懵懂懂的来到我身边,那睁的不够大的眼睛,摇摆的肉乎乎的小身体,第一眼便俘获了我的心。起初我唤它小七,一是受到影视剧中的神犬小七的影响,二是七月一号与它相遇在一起。旭唤它夏天,我听着格外俗气,便反驳了他。让他跟着我叫它小七。
就这样,它是小七,一只拉布拉多犬。
2.小七更名为小布丁
记不清楚具体的时间,地点是我自己的那家小奶茶店。旭牵着小七来了,马丁靴大的狗子脖子上套了一条十几块钱买来的狗链子,另一端被旭的手随意地抓着。他们进店,正好赶上我在熬布丁(奶茶里加的辅料),我看到脚底下窜来窜去的小七像极了锅里的雪白的布丁,哦,不,是奶白的颜色更确切些。眼前一亮,布丁,对,布丁。我朝旭喊到给它改名字吧,改成小布丁如何。旭也顺势叫了几声:“布丁,布丁……”,狗子分外地欢乐。就这样,被唤了几天小七,它又重新被唤作:“小布丁”。
它是调皮的,也是孤单的。清晨会眼巴巴地望着我们离开,夜晚会强行撒娇进入我们的房间,然后不超过五分钟,它便被迫拎到了另一个房间。
3.布丁在囧途
翻天覆地是它的天性,从而也是它挨打的最根本原因。我只顾着它可爱,却忘记了它的品种。随着时间的流逝,布丁也从奶凶样子变成了灵巧好动的小姑娘。家里的饭盆被它顶个底朝天,就算是不到一米的距离,它也是选择扑过来大口大口地干饭。与我想象中的“细嚼慢咽”相差甚远。明明除了它就是我,它干饭的架势,像极了它的狗粮要被我吞掉一样。
我们处在一个空间,空气还算融洽。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它也掀不起任何浪花。只是奇怪,每当只留下它在家时,它像完成了生物史的进化。每当我要下班回家,总要做好打扫战场的打算。还得伺候它吃喝拉撒。忘不了回家时的情景,每当旭插钥匙开门的时候,它就在里面摇摆着身体,哼哼唧唧。门一打开,它绕过旭,跑到我身边,左蹭右蹭。我越想躲它,它越凑前。这时候,旭一声厉呵,它便夹着尾巴跟我们进屋。然后,养狗的人们都能想到,一进屋一关门,人追狗,狗躲人。人骂狗,狗怕人。不一会儿,都累了。人给狗撒狗粮,狗摇着尾巴吃狗粮,人拿着扫帚簸箕拖把打扫卫生……
这家伙,很会察言观色。它怕旭,不是因为旭打它。因为我也打它,它却不怕,还欺负我。它怕他,仅仅是因为他把它打疼了。他看着满屋子的狗毛漫天飞舞,看着它肆无忌惮地作战区,看着它又拉又尿,还玩耍过自己的排泄物……他就气的咬牙切齿。他抡起自己的一只拖鞋,追上它,往死里打的节奏。边打边骂,气的面红耳赤,青筋凸起!这家伙也笨,它看他脱鞋子,第一反应是跑,跑的方向却丝毫保护不了自己。它比曾经的小币池笨的很,小币池知道钻衣柜底下或沙发底下。而小布丁,只是跑,乱跑,哪里空旷去哪里。然后被旭抓住,狠狠抽打。我在客厅听到它死命地叫,鬼哭狼嚎甚是绝望,实在不忍心,就去劝和。接下来,眼前的情景让你哭笑不得。它先是趴着被打屁股,实在疼得不得了就躺下来,泛着白肚皮,求饶。我的骨子里是爱狗的,所以只要不乱拉乱尿,就算咬坏东西我还是能够原谅的。只可惜,它二者兼备!
小布丁没有记性,它只知道旭会打它,拿鞋底子往死里抽它。但它似乎不知道旭因为什么抽打它!所以,它还是一如既往地制造新的杰作,给我们新的视觉盛宴!我带了一罐子剩饭给它,时间久了,它就像自己的家人,如果我在外面吃了肚子,真的还会惦记是否它会饿着肚子,眼巴巴地等我回家呢?!我们进门后,和往常一样,来一场战争。然后打扫战场!我们嘴里说着让它饿肚子,结果在打扫完卫生后,还是改善了小布丁的伙食。没有给它撒狗粮,破天荒给它倒了我带回家的饭。在它的生命中,这是第一顿人类美食五谷杂粮饭吧,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嘴角竟上扬!终究和我一样,嘴馋!
干完一罐子饭,它呆呆地坐在卧室门口,一动不动。我看到它圆滚滚的肚子,它突然像极了一个等腰三角形。天呐,它不会是吃撑了吧!它那圆溜溜的眼睛,一直盯着我,应该是乞求我带它出去,只可惜我要洗头,也并没有太在意。
我进去洗手间洗头,突然听见旭大喊让我出来。我说怎么了。他说布丁惹祸了。然后又说:“你还是别出来,等我收拾了你再出来!”我知道肯定是不好的事发生,等我洗完头出去后。旭开始描述起小布丁的动态,它坐在卧室门口一动不动,突然开始转圈,然后崛起屁股拉了一个圆。就像一个充满气的气球,突然之间,漏气,然后放飞自我起来。拉出来的都是小米,我赶紧跑到厨房一看,是的,它打开了橱柜,吃掉了塑料袋里混合装着的小米,剩那么一点点,撒满了厨房的每个角落。而这小米,竟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不知道里面还掺加着另一种叫不出名字的谷物,也不知道究竟被它嚯嚯了多少。反正还留有一些,至少是说明它吃饱了一回,可能是因为干渴,才闭嘴不吃的吧!
4.带布丁去乡下
两个人,一个狗,一个车。我们第一次出省,是去格尔木!一路下来,总结的话只有一句:它睡醒了就看窗外,看够了就玩闹,闹够了就吃喝,饱了接着睡。一回到家里,一算下来,至少它吃的比我们多。
带它去乡下,核桃地里捡核桃。它蹦跳着释放了天性。东咬西咬,左蹦右跳。沾一身黄土,然后跑来啃我的裤腿!啃就啃,它却像旭打它一样疼,它的小尖牙啃疼我的脚踝了。我挥手赶它,它咧着嘴,绕一圈再跑回来欺负我。真是狗东西,我竟一点办法没有。
婆婆是干净人,洁癖之人。她又怕狗,不得已,晚上睡觉时,我狠心地将它关在门外面,让它在老家的院子里呆一宿。不料,第二天清晨起来,狗子被冻傻了。我这辈子第一次见它如此痴傻,还怕人,旭一唤它的名字,它竟风驰电掣般从这头奔到那头,然后躲在一堆木柴里。我循着它的踪迹,看它掉的哈喇子,竟流了一路。我唤它,它直勾勾看着我,缩在木柴角落里瑟瑟发抖。第一次,我开始自责,心疼极了!是我没有保护好它,是我考虑不周,它毕竟是一只宠物,和圈养的动物有所区别。冷风里吹一夜,吹到天亮,活生生成了傻狗。我一边呼唤它,一边安慰它。慢慢地,它向我伸出了爪子,朝着我走过来。尽管平日里它总欺负我,但很明显,它很需要我。而因为我的原因,它被冻感冒了。然后,顾不得那么多,把蔫了的狗子抱到屋里让它烤火,它竟呲溜一下窜进木椅子下面,再也不出来,也不出声了。
我们买了感冒药给它喂下去,缓了两天,它也活灵活现起来。这时候,我发现,它已经长高了。就连那件我从拼多多上买来的红色的卫衣,也被它穿成了裸胸装!
5.布丁和小黑屋
布丁太调皮了,也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很显然,旭已经失去了耐心。他在打听要卖掉小布丁的消息,而我始终舍不得!不得已,我们将它送到了我父母那里。那里是一个热闹的大院子,有老人,有孩子。尽管我的母亲也反感狗狗,但我的父亲和我一样是爱狗的。只要父亲在,它不会饿着肚子。有小孩子们,它也不会孤单。
事与愿违,好多事情都这样。父母亲忙着干活,没时间照顾它。不得已,将它关进了一间屋子。虽然有窗户,却被杂七杂八的东西堵着,已然没有阳光照进去。小布丁的生活就是在黑暗里等待我父亲给它一顿饭,然后用铁掀铲走它的排泄物。……如此往复……
直到我们见面,它冲出来!像一条野狗,狂躁不已。洁白的毛发都已发黄,还大把大把掉。我一时间难以将它和那只可爱的让游人美女抱着它亲吻的拉布拉多联系起来。思来想去,我又决定将它带回到身边。
我给它洗了澡,它静静地坐在脸盆里。享受着久违的搓澡摩擦。我的眼角湿润了,怎么能将它孤独地留在那里。洗完澡,吹干后,放它出来。它做了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一下子跃到了卧室的床上。就算是很小很小初次见面的时候,它也没有上过床。而在那一刻,久别重逢之后,它大胆地跳了上去,打滚撒欢。然后在我的呵斥中,它怏怏下床。它很怕很怕关门留它一个人的时候,我明明知道,却不得不这么做。
它长大了,也越发地狡猾。骗吃骗喝是它的生存技俩!它坐在沙发上,抱着核桃啃。当你站在门口看向它,它抬头,嘴里叼着未剥开的核桃,静静地看你。等你转身,它继续歪头杀,继续剥核桃。
它咬我的辣片,抓耳挠腮可为难它了。我猛然发现,它并没有打开我的辣片袋。便从它嘴里夺回我的零食,然后驱赶它。这时候,旭总嘲讽我,用那种很嫌弃的眼神说:“你竟然和一只狗抢辣片。”我从来不甘示弱:“是它抢我的,又不是我抢它的,再说它也没有打开包装,并不影响我吃里面的东西啊!”
6.我成了他的妻,它成了我的遗憾
布丁终究是一个小毛孩,需要格外的关爱与陪伴。而我和旭,也只是年龄到了大人的界限,很好的耐心以及照顾他人的本领并没有增多。
有一天旭打电话给我,他即将是我的丈夫,而我即将是他的妻子。他的声音格外大,我听来竟觉得有点刺耳。他说它有多难缠,有多可恶。就像是一个受尽了委屈跑来跟老师告状的小学生一样,他滔滔不绝列举了它的一系列罪状,还是那么的不可饶恕。比如说,小布丁抓老鼠,他发现它吞了一只死老鼠。小布丁还穿来穿去,打翻了装满热水的电壶……云云,我也无能为力了。他列举了它的诸多罪行,接下来就是给它判刑的时刻。他说把它送给他们庄子上放羊的那人家得了。我犹豫着,却也不敢一口否决!听起来,它真的闯祸了!可我舍不得,依旧舍不得!送给别人,我不认识的人,它就变成了别人家的狗子。与我,再毫无关系!
不得已,我给我姐发了消息,姐在兰州。她第一时间答应了把狗子送到她家。我仿佛找到了救星,于我,于布丁,都是目前最好的安排。我姐一家人爱狗,这是狗子最大的幸运!
7.山寨王果果
布丁去了三姨家,三姨是我姐的母亲。三姨家给它改了名字,叫果果。很幸运,偶有机会,去看望三姨和姨夫时,能顺便看到它。胖乎乎的,彻底长开了。和三姨姨夫,还有另外几只狗子,一起守着羊群,白天晒着慵懒的太阳,晚上裹着暖融融的绵土。能望星空,能撒欢,能打滚,能狂叫,能和其他狗子邀宠……彻彻底底,给了它一个新家,家里全是自由。从心底里,感谢三姨一家对它的照顾!
它是个热情的好客的姑娘,对任何人都抛着媚眼。看见任何人,都想扑上去玩闹。只是,它的嘴巴一张开,陌生的人还是会有一丝胆战!然而,它只是体型稍微庞大点而已。但愿它能够忘记之前所有的不快乐,单纯地做一只快乐的狗子。我想叫它山寨王,也希望它能像山寨王一样无所畏惧,无忧无虑!
8.护家的忠犬
记忆被打翻,其实它很好。贪玩好吃是它的天性,除此之外,它知道感恩。它欺负我,却也知道护我!犹记得我和旭为了一件事吹胡子瞪眼的,布丁就冲进来,站在我们中间。当听到旭说话声音过大时,它朝着旭汪汪叫个不停!尽管平日里旭打它,它怕他!而小币池,遇到大声的争论时,第一时间呲溜一下钻进衣柜下面,直到风平浪静了才探出头来!
记得有一次带它去奶茶店,它趴在门口东张西望。那次是麻将馆的老板拎着一个空桶进来盛点水,等盛好水要出去时,它堵在那位老板面前汪汪叫起来。麻将馆的老板,咯咯笑起来,竟很有耐心地跟它沟通起来:“吆,小家伙,知道拿你家水了啊。你让我出去,下次给你带好吃的。”几个回合之后,我硬是拽着狗绳子给那位老板让了路
……
写到这里,也就想到了核桃地里的事情了。它先是无所事事的撒欢,奔跑。从田埂这头到田埂那头,都是它的快乐源泉。还有,从这棵核桃树绕到那棵核桃树下,都是它的必经之路!突然,它就跑远了,追着一个妇人,那个妇人连连摆手,试图呵斥它回到自家核桃地里。而它还是不依不饶,紧追不舍。不管我们怎么呼喊,怎么呵斥,怎么吓唬,都不为所动。也在那时,我突然猜想是不是那个妇人经过核桃地捡了几颗核桃。然后,扯着嗓子问她,是不是手里拿着核桃,那位妇人连连点头,说是是。果不其然,它是追核桃去了……
相遇是缘,相识是缘,相知是缘,相离亦是缘。每一个生命,上帝都赋予了它情感色彩。既然有缘,唯有珍惜。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生命,都有它存在的道理。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总有一些故事,是刻骨铭心的。无论是失去还是拥有,只有更加热爱,才对得起一切的初次相遇与永久分别!
喜欢的会去找千万个理由去原谅,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回忆里带着甜,甜里裹着酸。后来,又觉得只要一切安好,便又别无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