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一次次越过这条线,有一天你会发现这条选不存在了。”
周末清闲了一下。深夜打开微信,被”刺死辱母者”事件惊讶到了。舆论哗然,千夫所指。看着看着,不仅失眠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了。在此就不在累述。
早上和女儿吃边吃早餐边听《人民日报》的新闻早班车,看来舆论的潮水还是涨到了法院的门口。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引发持续关注。昨日,最高检表示已派员赴山东调查。山东省检察院回应,依法启动审查调查。省高院通报,已受理当事人上诉。省公安厅也已派工作组核查。聊城市回应:对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等开展调查。
这究竟是值得庆幸还是该悲哀?
如果法院的审判,要靠人民舆论的呐喊才能得以公正的声讨,法律如何能让人信服“人人平等”“人人公平“”?这样的判决到底传达了什么样的价值?是腐朽还是亵渎?
如果黑道横行,连警察蜀黍都不能保护弱势群体,不能为善去恶,我们要怎么才能保护自己不违法不身陷囹圄?除了抗争还有何路可选?
一个制度无力保护个人的时候,个人有没权利保护自己?
如果“法”的存在是为了“个人”,为什么“个人”却经常要为了“法”而牺牲?
当所谓的“法制”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僵硬的方格子,把每一个血肉做成的“人”锁在一方方小格子里的时候,这个法是不是违背了当初之所以有它的本意?当一个警察要老百姓让恶人欺负打伤了再去报案的时候,人是不是已经“文明”的糊涂了,忘了“文明”究竟是为了什么?
如果每次的公平靠声势浩大的舆论才能达到,这是司法的悲哀也是百姓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人为什么会丢弃生命?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辱母不护,辱国何御?
是可忍?孰不可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