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原文转载如下:
四川射洪警方回应交警打电动车主:双方均动手,正进一步调查
澎湃新闻 05月13日 22:35 关注
原标题:四川射洪警方回应交警打电动车主:双方均动手,正进一步调查
5月13日20时许,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 @射洪公安 针对当日网传的“交警殴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视频发布通报。
通报称,2019年5月13日下午,一段交警殴打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13日15时18分,射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于某、陈某、谌某根据大队勤务安排,在太和大道广寒路口纠正一起非机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当事人赵某某(男,55岁)、邓某某(女,56岁)夫妇二人以坐地不起的方式拒绝接受检查,在执法人员将其带至路边的过程中,赵某某击打于某头部、腿部,并咬伤于某手指,于某挥拳击打赵某某背部。
目前,相关涉事人员正在接受县局联合调查组的进一步调查。
首先我们要严肃声明!老百姓有走路的自由权利。交警不准也不应该在任何路口随便盘查人,这随便的做法其中可能被利用和滋生的危险,任何一个普通公民看过任何一部写实犯罪暴力电影以及犯罪相关报道都知道其中的风险!无需我们详细论述。最关键的是,任何一个人的交通权利都是最基本的权利,不容侵犯。如果开了这样的先例,国家民族前景堪忧,经济发展必然备受束缚,一定会强烈滋生“生产”没有“管理”人身基本权利有利可图的民族危险潜意识!而且我们早就反复阐述说过,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该废除机械的红绿灯指挥。不能把人的交通等同于比较精确无误的机器运行,即使是机器运行也有错误。不能以此作为惩罚我们的交通参与者的理由!不能!绝大多数,99%的交通情况都是属于生活之中的道德小毛病,生活之中即使有道德瑕疵,也不可能上纲上线法律法规,特别是老百姓比较反感的金钱罚款,以罚代管!我们目前并不十分清楚这件报道的真相。但是我个人倾向于很可能是交警老办法对付交通参与者,而且处理粗暴,不给申诉权力,驾驶者认为对他与对绝大多数人对比也并不公平,要被罚款,造成与非机动车电动车驾驶者矛盾冲突!当然这都是我基于通常的情况的推测。只是在这里告诉大家一个常识而已,并不做任何误导和判断。那我们还是等待事件的真相最终结果和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