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就没有写日记的习惯,现在都有点不知道如何开这个头儿。上一次写满500字还是硕士论文,这次就权当练习了。
我是谁?我想从我小时候的两个段子写起:
三岁半时住在姥姥家,院子里种了好多甘蔗,有一天特别想吃,姥姥不在家,找我舅舅他不管,我力气小,又够不到被姥爷挂起来的镰刀,就用尽全身力气拉倒了一颗最小的,刚要吃就被舅舅发现了,当场呵斥了我一声,还做出了一个让我既害怕又不服的严厉表情(现在想想当时也就十七八岁的舅舅应该是装出来的)。为了表示反抗,我决定离家出走。拎着鞋子,光着脚从小路走了四公里回家了,我妈妈看到我时吃了一惊,问我怎么回事,正在我控诉我舅舅的罪恶行径时候,他满头大汗的跑进了我家,还带着点儿哭腔的喊:‘大姐,##找不到了!’全然不知我已经到家了。
后来的过程记不清了,反正就是之后他再也没有批评过我。
第二件事也是在我姥姥家,当时我五岁,邻居家的小孩来找我,说他们家一只鸡死了,被他拿了出来准备火化,但没有火柴,要是我能提供火柴就带我一起,我就从厨房偷了一盒和他一起去烧鸡了。我们选中了一个理想的地点,开始点火,却不小心引燃了一个很大的柴草垛,我们两个都吓得跑回了家,后来大家就都知道了这个事,但因为是两个小孩儿干的,也没造成什么损失,所以没人追究。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周围的人除了我姥姥都经常拿这件事吓唬我,说我是纵火犯,警察马上就来抓我,以致我很长时间不敢吃鸡,听到警笛见到警察就害怕。
……貌似跑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