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布消息,希望大家可以把自己的或者身边的失恋故事发在我邮箱里,很快就收到了一位朋友的来信。这里不说名字,不复制粘贴这位朋友的来信,以示尊重。信的内容大概是说,女孩喜欢了男孩很多年,可能用过各种方式去追男孩,终于男孩不耐烦了,态度很不好地对女孩表示“不要再喜欢我了。”女孩给我这封E-mail的主题是“我是真的失恋了吧?”
这位女孩和看这篇文章的其他朋友,我今天的主题,不是为这个女孩解决失恋心事,而是很想跟大家谈谈“喜欢一个人”这件事,无论男女,无关性向。
被称为早恋时期的喜欢,可能是我们每个人懵懵懂懂对异性的一点点好奇心,甚至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可以一起玩的好朋友,只不过那个早熟的阶段,我们非要去定义一个“喜欢”才显得这是青春期。当然,这个阶段也不乏真正的喜欢,但总是单纯很多。
后来,我们渐渐长大了,到了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的阶段,我们的“喜欢”带上一点荷尔蒙的影响,有人要说,这个说法不太纯洁和纯粹。我以前看过一篇关于两性爱情的科普文章,说喜欢一个人有九个特点,其中之一,就是性冲动。至于,你如何去解释和控制这个冲动,就是自身对性的观点了,不一而足。
无论是与性有关的喜欢,还是单纯的柏拉图精神上的喜欢,就是喜欢啊,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没什么不好意思的。那又有什么错呢?如果你的喜欢,成了对对方的一味“骚扰”可能就真的是一种错误了。
别误会,我比任何人都鼓励你去说出“我喜欢你”,去表达或者去表白。我喜欢你,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没有要求你来喜欢我,没有要求你一定要接纳我,可是我必须告诉你我喜欢你。如果刚巧你也喜欢我,这就是一件天赐良缘的事。如果你不喜欢我或者现在不喜欢我,没关系,我要让你知道在你内心给我留一个不一样的位置,去敏感地发现我的好和特点。这种举动不是骚扰,而是给彼此一个机会。
那什么是骚扰呢?你喜欢对方,对方表示现在不喜欢你,你展开侦探式的搜索、经常性地发起一些让对方为难的邀请,这就是骚扰。你可以喜欢,可以放不下,可以不放下,但是,你要尊重你喜欢的人,对方的生活习惯、对方的安全感、对方的舒适区,别去触碰,你试探性地触碰可能会让对方觉得你在,侵犯隐私。
所以,我喜欢你啊,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但是,以喜欢为名义的打扰,很不好。当对方第一次跟你提出,你的做法让TA不舒服,请停止,给对方留一个空间,给自己留一份尊严。说得更直白一点,喜欢可能是我要睡你,但是能不能睡的权利得交给对方。
插足别人婚姻和对别人现有恋情的蓄意破坏,会让一份美好的“喜欢”变得有点丑陋不堪,我不提倡这样做,但是还是会有“别人的恋情,我去松松土”这样的说法,那么如果真的有秉持这种价值观的人,我希望你注意你松土的方式和尺度。
当我们关注完喜欢对象的想法,体谅过对方以后,也来疼爱一下自我。喜欢一个人没什么好丢脸的,让对方知道,而且一定更要让对方知道:你没什么好骄傲的,只是刚刚好你的频率在我这儿对上了,我是喜欢你啊,但是我并不比你低在哪里。
这不是类似知识分子穷酸的骨气,这是一个正常人的体面。喜欢,是一个美好的词,是一件美好的事,不是让谁成奴成婢的砝码,所以,我喜欢你,但你不是高高在上的王,我也不是你后宫三千的宠妃甚至服侍在侧的陪睡丫头。
所以,我喜欢你,请你尊重这份对你的喜欢。
我喜欢你,可能这份喜欢真的经得起沧海桑田
我喜欢你,可能这份喜欢经不起我的变化和对你的进一步了解
请别把我的喜欢,当成我的涉世未深或者轻浮躁动
也请别把我的喜欢,当成你沉重的包袱
你该爱谁爱谁,该睡谁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