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七七
“吃饭了没?”
“还没,待会儿回去煮。”
“别饿着了,一个人也要吃好点。”
与妈妈通电话的同时,我正往出租屋赶。地铁站离住的地方大概2.5km,一路上有几家贩卖蔬菜肉类的小商店,我得赶在关店前买到食材。我很少在外面的快餐店吃饭,除非有哪天真是累坏又或方圆几公里的商店全关门了,否则回来再晚,我仍选择拎着小菜小肉回家下厨。
一个人不习惯独自在外就餐。大概是每次愣在柜台前考虑半天也不知道该叫点什么,直到服务员冷漠嫌弃的表情发射过来;有时候也会碰到后面食客的“不经意”催促,恨不得扇自已一巴掌,打掉可怕的纠结症。我还害怕店里熙熙攘攘的气氛,三三两两的食客吃得津津有味,还在等待上菜的群人聊得甚欢,再看看自己,心里感觉到了落差,慎得慌。
这样的次数多了,我难免不去认同某些真相:
不喜欢吃快餐,大抵是不喜欢一个人吃快餐;
不知道点什么,除了归咎于选择困难症,还有该死的穷。
【1】
初中开始我住寄宿学校,胜在离家不远,周末最开心就是回家吃上妈妈做的饭菜,一盘水煮青菜,一碟脆皮叉烧肉,还有碗最爱的老火汤,盛满一碗白花花香米饭,足矣令我心满意足。那会儿特别喜欢林子祥的一首歌:有了你开心的/也都称心满意/咸鱼白菜也好好味/我与你永共聚/分分钟需要你
工作后回家的次数缩短为每年一到两次,难得回去一趟,我也就学着下厨,希望爸妈也能尝下自己的手艺。唯一不变的,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熬好汤端到桌前,还是说着那些我能倒背如流的话语:“回到家了给你补补,多喝点汤水多吃点肉,天天在外面吃没有营养,平时自己去买点骨头熬个汤。” “好!妈,我知道。”
嗯,我答应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位,好好做菜,好好喝汤,好好吃饭。
不能懒,工作是别人的,身体是自己的,即使一个人,也要疼爱自己。
是这样的呀,咸鱼白菜也好好味。以前家人煮好等着你回去吃,那是宠爱的幸福,有人陪着,真好。现在自己动手煮一顿,是疼惜、也是想念的幸福,煮一顿简单的饭菜吧,找回久违却无比熟悉的味道。
【2】
我决定煮饭是跟朋友分开居住后开始,她退租投奔男朋友去了。为了省钱,我换了一家更小的出租房,幸好城中村的出租房价格还算便宜,我刚出来工作,没有半点积蓄,又不愿意伸手向家里要,也舍不得要。于是咬咬牙一头扎进得拐过好几条黑暗潮湿的小巷子才到达的地方。
这小巷子的房屋里住的大部分都是来自外地的中年人,他们窝在底楼20平左右的屋子里,日夜不停伏在裁缝机前劳作,这是他们的小作坊,我管称“服装输出基地”。晚上他们会拿着黑色大布袋把堆之如山的衣服打包好,然后第二天早晨,他们迈着大跨步扛着大包小包利索往小面包车上运送,一帮人与面包车师傅打个招呼,操着大嗓门嘿咻嘿咻上了车。
跟房东阿姨签好合同,我便搬了进来,每月花着500多块住在二楼靠西的小单间,没有阳光,胜在窗户多。我最害怕遇上下雨天,尤其广东的梅雨季节,淅淅沥沥一下就是个把月,电脑桌下面久了会发霉,衣柜也不争气长出白色霉球,我只好从超市买来一大堆除湿剂来度过接下来的潮湿天气。
我的独居生活正式开始。最初那段时间的确不适应,每天下班回来对着空荡荡的屋子,没有人可以跟自己唠叨几句,只好进门第一时间把电脑打开,放着音乐随意哼哼。晚上睡觉有点害怕,就花几块钱买来一个小夜明灯插上。再后来几次失眠,我发现这栋楼底层那家“服装输出基地”竟是通宵达旦地工作,于是也就不再那么害怕了,每天12点过后,听着他家缝纫机嚓轧嚓轧作响声安稳入睡。
其实我还算幸运,虽然在这里试过被隔壁炒菜飘过来变态辣的气味呛到鼻水眼水一起流,试过三更半夜被外边楼房女人的喧哗鬼叫声惊醒,也每天在对面搞建筑的大叔刷牙时咳嗽呕吐声下习惯性早早醒来。唯一安慰的是房东阿姨对我的关爱,还有这里的人并非是那种别人说的猥琐变态,虽然他们也会随地吐痰,随地扔垃圾,大声说话,但无论如何,我算是住得很安全。
我时不时也会对这里的一切心生无奈,甚至厌恶,但没办法,只有忍下去,往后日子好了,我终究会搬离。
【3】
上班在外吃了一个星期的快餐,看脸上猛爆出来的痘痘,再看着没几天就扁了下去的钱包,我还是决定自已买菜回来做饭了。一来健康,其次是我发现自己煮更加省钱。
在外吃个快餐,一份皮蛋瘦肉粥也要7块钱,自己煮就完全不用这个价了。我每天下班回来坚决不坐那种1块钱直达出租房附近的叮叮车,皆因走回来的路上顺便可以买菜。买菜的次数多了,我会发现哪家菜卖的便宜,哪家鸡蛋比超市卖得还贵。
一个月到手工资不过三千五左右,杂七杂八的费用,我深深意识到精打细算的日子来了,一根青瓜2块,再买4、5块钱的肉,回家往锅里放把米,30分钟一顿就搞定了。绝大部分情况下,5块钱的肉我自己一顿是吃不完的,放起来第二天还可以早上起来弄个瘦肉焖茄子带回公司当午餐,早餐嘛,去地铁站那边买份3块钱的面包解决。这样一天三顿下来,吃的花销大概也就12—15块左右,远比吃快餐划算多了。我当然也会偶尔犒劳下自己,周末时候去菜市场挑点猪骨头、小半只鸡,或者扇贝回来熬个汤。
我越来越觉得煮菜正慢慢成为我的生活调和剂,熬一锅汤需要2个小时,等待的时间里我尽情放松身心,放首音乐,或者听下广播,又或者写写随笔,排除一周来的工作压力;煮好两个菜需要35分钟,烹饪的过程中当你看到亲手腌好的鸡翅正躺在可乐里咕嘟咕嘟冒泡,它们仿佛在挑逗着你的听觉,刺激起你兴奋喜悦的神经,那种感觉简直棒呆了。
没事就找点事来做,锅碗瓢盆叮叮当当作响之间,做着做着不仅掌握了一门手艺,缓解孤独的同时还不断充实了自己。
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在于你是否愿意给生活制造点仪式感,比如煮一顿饭菜。
【4】
有时候朋友到来,我还是选择下厨煮一顿,可能顺带买回几包薯片,一瓶果汁,午餐大快朵颐之后满上两杯也不失一种乐趣。我喜欢在朋友到来之前,问她想吃什么,人家喜欢吃什么,我就做给她吃。我不介意逛完菜市场好几圈才挑选到适合的食材,也不介意买完菜之后顺便向老板讨要一根葱。
我看过《十月初五的月光》,很喜欢里面琪琪和老板娘的一段对话。
老板娘:人家喜欢吃,你就做给他吃,他都不知道你的手敏感,你说你是不是自讨苦吃?
琪琪:你不明白,能够做东西给重视的人吃,令到他开心的那种满足感,我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你看,喜欢做一样事,理由可以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