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成年这一年里我恋爱了。 这是一段我无比期待的恋情,脑子里反复排练过约会的每一个细节,高中校园里柳絮随风飘在空中他伸手去抓时我跟在他身后,偷偷摸摸又正大光明。
后来我们关系逐渐暧昧熟悉还进一步发展了,直至毕业,便正式的在一起了。不过正真在一起百天纪念日刚过完,我跟他沉默了半个月互相冷战,后来我赢了,然后我们掰了。他提了分手,我在电脑这一边沉默敲下,好。
说分手就像是一种仪式,有了这种仪式好像能显得我们更善待这份感情,但其实,感情走到头了,分开不过是水到渠成无法避免的事。说与不说,自在人心。所有大张旗鼓的离开都只是在虚张声势,真正要离开的人从来都是默不作声的。
在这段关系里从来不会觉的不值得,只是固执的相信这个人会是与你一直走到很久很久的人。过马路是总是把你护在车流的另一边,一起去晨跑的时候看着你蹦哒偷笑起来酒窝荡漾,一起散步跟你分享很多很多自己的事情,不能见面的日子里每天打电话报备行程,一起去拜佛偷偷一把把你公主抱起。不过记忆总是最大化那些回忆里开心的事情,刻意的减少那些失望。在一起前后半年的日子里,十分珍惜。有时候说着是骄傲坚决不回头的模样,有时候却无意的想起来,令人剜心。
一年半过去,分开之后没有丝毫联系,删除了各种能够联系他的方式,怕自己不够坚定。脑海里倒背如流的号码也努力忘掉,却想不到刻在了记忆里。这样看来,到如今也是好事。没有拖泥带水的互相折磨,只是偶尔夜里沉默难过,开始很深很深的自我怀疑和后悔。后悔自己的笨拙与迟钝,挣扎与犹豫。可能这段对于我来说这么短暂的恋情,真的要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去克服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