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早晚的天气早已转凉了,一封请柬踏着风兜兜转转送到我的手里,平添的让我寂寥已久的心又火热起来。
绛红色的请柬上印着金色的字,抛去繁缛的纹饰,眼里只剩两字“林瑶”,看了一眼,视线就模糊起来,离也离不开了。
第一次见林瑶是在刚升上大学那会儿,全校举行迎新生晚会,林瑶作为我们班的新生代表参演节目。那天,她着一条水绿色的长裙,裙摆一直垂到脚后跟出,衬着一双火红色的高跟鞋,明明是极不相配的颜色,在她身上,看着却只有舒服两字。整个会场的灯光打下来,看的呆了,林瑶坐在舞台中央的椅子上,身前是一架巨大黑色的钢琴,她纤细的身子半倚半靠在上面,头低着,像是思考着什么。霎时,她一挺腰,拢了头发,又是一副英姿飒爽的样子,一展手,十根葱白尖的手指按下去,就是满堂彩。学生们沸腾起来了,我意乱情迷,几乎坐不住,在那狂风骤雨般的音乐交织曲中,金黄色灯光下的鲜红幕布下,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亢奋。与此同时,我对林瑶展开了狂风骤雨般的追求。
如果说真正让我和林瑶熟络起来的,是一副花花绿绿的麻将牌。“这玩意儿不像打扑克,全靠运气,好的很。”起初教林瑶打牌,无非是想多个牌搭子,套几句好听话,谁知她玩的起劲,好像天生运气似得,一码起长城就不下桌,和的一手一手的好牌。一来二去,吃了几回饭,送了几枝花,旁人一撺掇,事成。
林瑶长的不是很好看,有时甚至有点野蛮,或许她唯一的长处就是身高比一般女生高,而且她酷爱穿高跟鞋,这一点让我很是头疼,每次和她上街,我都告诉她穿个平底鞋,维护下我的尊严,可林瑶固执己见,还说:“这是我唯一的长处,不表现这个,我表现什么,再说你有什么长处?”
我拉住她的纤细的腰,附在她耳边低声说:“我也有长处,你绝对没有的。”
“在哪儿?拿来给我看看。”林瑶的眼底全是笑意,街边鹅黄色的灯光映在地上,把她脚底那双鲜红色的高跟鞋染上一层亮色光辉。
等躺到床上,林瑶紧张起来,没了那股野蛮劲。我和她接了吻,抚摸她轻颤的身躯,林瑶都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活像受难架上的耶稣,我说:“怕,咱们就别做了,睡觉得了。”谁知道林瑶翻身起来一把给我推倒,自己忙活起来。
“五十块不能白花。”她说。
破旧的铁架子床咯吱咯吱响个不停,闷热的空气环绕在我们周围,微黄的发梢垂下来划过我的胸膛,勾起丝丝痒痒,好像所有的时间都在停在了这一瞬,就算突然死了也不会难过。
“等等。”我一把扶住林瑶不断起伏的腰。
“好像滑出来了。”
林瑶皱了皱眉头,“妈的,你的‘长处’也不长啊。”
我一直睡到次日的中午才醒,床上没了林瑶的踪影,只留下床上斑斑驳驳的印记宣告着昨夜发生过什么。我暗骂一声,拉起窗帘,靠在窗边抽烟,林瑶不喜欢烟味,所以我尽量不在她的面前抽,抽着抽着,林瑶就跑回来了,手里拎着的是两个快餐饭盒,黄色的油渗着劣质的塑料袋流到她的指尖上,我掐灭了香烟,坐在林瑶的身边,和她扒拉起盒饭来。
“你以后是怎么打算的?”林瑶吃到一半,转头问我。
“写写东西,拿个稿费,够养活你就行了。”我还是以往的那套说辞,说实在的,我自己都不确定是否拿到少的可怜的稿费。
“那样行不通的,你不知道现在的钱有多难赚……”
“别啰嗦了。”我不耐烦地打断林瑶的话,把筷子插在塑料饭盒上,油星四溅。
那天我和林瑶走到街上的时候,是两三点阳光最灿烈的时候,途径过学校前的公园,公园的门口前种着几棵不知名树,花开的鲜艳,一簇一簇的,拢在一起,阳光斑斑点点从枝杈缝隙中漏了出来,把细瘦的叶子映出点点金光来,林瑶伸手去接那光,我笑她傻,笑的弯了腰。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林瑶二十岁。
分手的很突然,却也在预料之中。林瑶向往的不是那种闲云野鹤,窝在小居室,依偎取暖的日子。我知道她想要什么,但不知道能给她什么,一张空洞的白条纸吗?显然不是。
我醉心于手指点击在键盘上,回弹时微微的力度,如同弹奏一曲无声的钢琴曲。林瑶喜欢靠在我的身上,看着我在文字中厮杀,每当我写到手热时,林瑶总是恶作剧般的用指尖轻轻地划过我的脖颈,丝丝痒痒,总是勾了我的魂去,回过头来,满腔的文思,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埋怨起林瑶,说她是在碾杀一个未来的文豪,林瑶不说话,把眉毛一弯,套上那双红色的高跟鞋,跌跌撞撞地走出门去。
这一走,就再没回来。那天晚上,寂寥无人,就连平日里聒噪的虫儿们也如同沉睡了一般,照理说,这是我理想中最好的创作环境。可是,我独坐在电脑前,一个字也写不出,好容易顶出几个字来,一眼望去,上面满满的写着“林瑶、林瑶”。
昨天,许久不曾联系的大学室友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去参加林瑶的婚礼,我支支吾吾地回答着,心里却盘算着另一回事,撂下电话时,我已经坐上了火车,前往那个记忆里渐渐模糊的城市。
婚礼的排场很大,红纸覆着的井盖沿着大道上的婚车,一眼望不到边,硕大的氢气球,高悬在头顶上,视着来回进出酒店大门的人们。
“作家来啦!”不知道谁说了一句,我浑身一颤,人群沸腾起来,跟我平日里要好的几个人早就挤了上来。别误会,这只是我在大学时代的外号罢了,作家之类的,我早就不做期待了,写作本就不是一个职业,而是一个事业,我一开始就错了。
耳边的客套的,还是调笑的话语,我嗫喏地应和着,找到属于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看着新郎四处问候,心中暗暗对比,想着林瑶总算没找错人。旁边的朋友看我一个人干坐着,凑过身,搭上话来,说起以往的趣事来。
“想当初啊,我还没上大学之前,问起我的表哥,大学是什么样的啊?女生多不多啊?你猜我哥怎么说的?”
“嗯?怎么说的啊?”
“我哥说啊,大学每到放假的时候,周边的旅馆总是乱成一团,人满为患,男人女人聚成一团,从早上干到晚上,一直到累的睡着了为止。”
“什么?”音乐的声音太大,人声也愈发鼎沸起来,盖过了朋友的声音,我听不大清,耳朵靠了过去。
“我哥说大学里全是群交会!”朋友大笑着,手里比划着,指着自己,“可我毕业到现在还没找到女朋友,大学都是骗人的!”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霎时间,全场的灯光都绽开了,五彩斑斓的亮起来了,司仪拿着红布包着的话筒,大声喊着,欢迎新娘新郎。
我站起身来,歇力向人群中看去,只瞥到一双亮红色的高跟鞋,它反射出的光那么亮,那么红,那么美,照亮了!
没错,我的大学里,没有群交会。
我拼命地鼓起掌来,高声为她喝彩着,声音却无端哽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