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德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解决好城市基层治理“关键小事”,打造“红色物业·幸福德州”党建品牌,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制定《德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截止日期2022年4月18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可将反馈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wyglk@d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反馈。可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至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反馈意见建议的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物业企业“四色”管理反馈意见”字样。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8日
德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解决好城市基层治理“关键小事”,打造“红色物业•幸福德州”党建品牌,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就在全市推行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以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为抓手,健全机制、分类推进、精准施策,提高物业服务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着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切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党建引领物业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二、评价对象
在本市辖区内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评价方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由组织部和住建部门牵头,每季度对各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一般由居民评分、督查评分、负面扣分三部分组成,物业服务项目得分(100)=居民评分(50)+督查评分(50)—负面扣分。物业服务企业得分为承接的物业服务项目得分平均值。
(一)居民评分
市级依托微信开发满意度测评程序,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组织居民围绕综合服务、绿化服务、保洁服务、设备设施维修及保养服务等,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线上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折合计分。
(二)督查评分
县市区住建部门牵头,会同街道社区党组织,视情况吸收城管、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对住宅小区实地检查评分(附件1),形成问题清单,问题突出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附件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三)负面扣分
街道指定专人负责,对物业领域的“12345”市民热线合理投诉和负面舆情据实扣分。
四、评价标准
县市区住建部门会同组织部门根据综合得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红蓝黄黑”“四色”评定,原则上“黑榜”要有一定比例的物业服务企业。2022年4月底前完成首轮评定,之后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一)红榜。纳入“红榜”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一般应建立党组织。可采取以下措施激励:
1.在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2.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承接有关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
3.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单列,拨付一定党建工作经费支持,优先推荐评选“十佳物业企业党组织”;
4.在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通报表扬;
5.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
(二)蓝榜。积极推动纳入“蓝榜”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培育、提升服务质效:
1.物业行业党组织要加大培育支持力度,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每月到项目现场指导;
2.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推动建立业委会,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小区治理难题;
3.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修订居民公约、小区公约、楼道公约,加强居民自治;
4.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定期开展服务活动,请物业服务人员参与,带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三)黄榜。纳入“黄榜”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整改提升:
1.在物业管理监督检查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2.加大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
3.本年度不推荐参加各级评先评优活动;
4.住建部门联合街道约谈提醒物业服务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黑榜。出现以下行为的,直接纳入“黑榜”管理。
1.小区重大创建活动及专项工作被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经相关媒体曝光且经查属实的;
2.小区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
3.因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群访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纳入“黑榜”管理的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整治惩戒:
1.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物业管理监督检查中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2.住建部门联合街道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
3.本年度不推荐参加各级评先评优活动;
4.加大住建、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处罚力度;
5.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由街道社区牵头,派驻工作组组织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清退;
6.建议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在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活动中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组织领导
各级住建部门要把“红色物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四色”管理制度,定期调度,专项督查,跟踪问效,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扣分情形、细化推进措施,认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评定工作,重点打造2-5个“红色物业•幸福德州”物业服务示范点,为面上工作树立标杆。各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商品房小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安置小区不同特点,分类施策、精准推进,全面提升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