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快乐源泉——非正式会谈
完全停不下来
但其中谈到的鄙视链实在是让我恶心。
总有那么些人自以为是,喜欢站在制高点俯视他人。不只是这种社交媒体的选择,还有所听音乐上的鄙视。听古典的鄙视听爵士的,听爵士的鄙视听摇滚的,听摇滚的鄙视听流行的。实在可笑。
古典音乐工整规矩,可能需要有一定音乐素养的人才能够很好的理解。流行音乐能够普遍的受众于更多不同阶层的人,更接地气,同样能够引起人的共鸣。不同的音乐都能够触发人的情感,无论写歌的人如何做想,所被触发的情感都是真实的,所以它们都足够珍贵。我能够理解古典乐的写作和演奏难度远高于通俗的流行乐,但其他的音乐也应该得到尊重。当你让一个远赴北京的打工人去听巴赫、肖邦,得到的反馈很可能是“喔,我不太记得我听得是啥了,我不小心睡着了”。然而,当他离开音乐厅,街边的那首《北京,北京》却能够让他泪流满面。
如此辩驳并非为自己的听歌口味站队。我常年听歌口味不定,既喜欢那种大街小巷都能听到的网络红曲,也偏爱于贝多芬的《月光》。听歌嘛,我所求无非是它好听能够为我带来心理上的愉悦,或者它能激起我任何情感上的波澜,至于它是何种类,何人所作并没那么重要。
再来说说社交媒体。知乎用户,除了那些特爱装的人外确实有许多有个人突出才能的人,但这样限定了它的用户可能并不针对于热爱跳广场舞的大妈这样的群体。虽说现在的各类社交网站都是零门槛的,但个人的喜好、学历、生活背景、经济情况等都是隐形门槛,这却很难被人考虑到。上抖音会发现,其用户和知乎还是有较大差别的,我相信任何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一个网络社交倾向,也有通过网络媒体获得满足感与快乐的权力,且不被鄙视。玩知乎的就好好玩知乎,刷抖音的就尽情的刷抖音。
至于人们常说的难以获取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又是另一个问题,哪天想到再写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