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经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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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世界,可能只有人性不受科技的控制吧。
酒过三巡,我总喜欢把周围想象一片寂静,只有我一个人含糊着眼皮,流着哈喇子,抱着酒瓶坐马桶旁边傻哭,那是抽水马桶,可以坐的,很先进,因为我可以趴在上面对着它说话,它就像一口井,很深很远,只可惜没有回音。
可能这些都不需要我想象吧,周围的环境就是这么的糟。当时的灯泡只会发出滋滋的声音,像黑白电视,门是半开着的,上面还有一摊黄色的东西,那是我吐的,门锁都被咬坏了,想想,那可能不是我,我觉得是那个女人做的,她故意抛下我,还弄坏了我的门锁,用发酵的猪食往我的门窗、地板、床上泼。
我知道,她是喜欢画画的,但是我不喜欢。这种女人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画的好,什么都行,就努力的鄙视我,看不起我。对于这种行为,我是不予理会的,她每画一幅画我都只会跟别人说,她抄袭了别人的画,画画的时候还喜欢偷笑,哈喇子都把纸都泡黄了。
说到这里,我的心里其实是有愧疚的,可是那些听的人都信了,倒不是智商问题,可能他们都把这个故事当作个笑话来讲,于是,她就被大家给嫌弃,晚上我也就不能和她在一起做爱了。而我虽然想,身体却很老实的背着她的文胸。
2
事情发展到了这里,我是很委屈的,我仍然一个人在对着井大喊大叫,叫的渴了我便喝起了井水,还很甜。这使我想到和她一起做爱,一起欢快的时候,就连坐在一起无聊看着《道德经》的时候都很甜。所以,我不断的喝水,患上了意淫的瘾。
后来,她回来了,带着一条狗,是拉布拉多,这傻狗一见到我就一直舔我,可能它也觉得那井水很甜。我并没有问她为什么回来,而且我不在说她的哈喇子,我变得很爱她。
至于原因,可能我是做人的吧,爱一个人是从一而终,有时我也很爱那只傻狗,因为它经常在我和她做事到最激烈的时候吼两声,可能它要给我们助威,但是我要打它,每次都用拖鞋。
这个世界的人性就是这样,人总是对新鲜的事物充满兴趣,就像那口井水,甜的很,而对拥有的东西,不是视而不见,就是当狗来对待。
你知道的,我是经纶,经纶很爱看书,所以她的三观总是和我不合,因为我常常喝酒,身体里流淌着的是那口井水。对于她的行为,我只能看着,这娘们太会闹腾,常常让那傻狗吃我的书,每次我吟诗一句,这傻狗都能接的上,冲这一点我就该忍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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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傻狗李白,她叫我傻狗,我说我是经纶,她说我是惊魂。我叫她四毛,仅仅是我觉得她比三毛要幸运。可惜我不是荷西,因为她不是三毛,这很可惜。其实我很喜欢三毛,算是崇拜,可是她喜欢李白。我和她谈论三毛与荷西,她给我谈论李白和我的书。我想揍她,可是我是男人,所以每次我都被她抓破脸,打了破伤风。
躺在医院的床上,我总在想,可能是世界就是这样吧,喜欢读书的人总是被抓破脸。四毛没有说我装逼,没有嘲笑我读书,我很感谢她,这也是她对我的一种支持,我可讨厌那只傻狗,总要抢我的饭碗,还抢我的四毛。她连睡觉都抱着四毛,而我在井口呼喊。
我总喜欢呐喊,说这个世界很美,老天爷很照顾我,所以我的脸会被抓破,我的老婆只抱着狗睡。
酒过三巡之后,我醒了,发现我躺在床上,枕边是条狗。房间很干净,生活原本的面目是狗窝,可身边多了只狗,却成了小王子。我的脸湿湿的热热的,我以为是李白在舔我,可它在我裤子上撒了泡尿就跑了,我很愤怒,就顺手抄起了拖鞋,却没了力气......
我是经纶,我讨厌四毛,因为酒过三巡后的面没放辣椒,我觉得,生活没有了辣椒这样的调味品,就失去了味道。要是可以,我想要个朝天椒,想到这里,我就要了杯水,水里满是四毛的倦容与李白的笑容。
这个故事就是这样,我是经纶,我讨厌四毛。我仍然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只不过多了只李白,所以我没有爱上别的女人,因为李白会陪我一起喝井水。
所以,八月你好,七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