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梅尔·吉布森执导,加菲Andrew Garfield主演的二战题材影片《血战钢锯岭》12月8日在大陆正式上映,上映后大获好评,有北美媒体甚至做出“《拯救大兵瑞恩》之后最好的战争电影”这样的评价。
豆瓣8.8分,朋友圈里各种安利,各个公众号也用此做题材写出10W+好文,各个影评人使尽浑身解数,使得看文比看电影更为精彩。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题材被无数次地挖掘,在书本、电影中不断重现,《血战钢锯岭》也是导演沉浸了数年后才拍摄出的好电影。
梅尔·吉布森十分擅长“信仰”类的终极题材,他的作品《勇敢的心》、《耶稣受难记》等电影都是从信仰出发,描述对自由的信仰,在苦难中坚守信仰,这次的作品也是一样,无论再苦再难,多斯从未放弃自己的对于基督教的信仰。
不杀缪,不碰武器,做个素食者,坚信《圣经》。
他在影片中说的那句“如果我不坚持自己的信仰,我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不知打动多少人的心!
这明明是一部大老爷儿们打仗的战争片,我却感动得哭了好几次,当然,也被吓哭了。
我没有想过它的战争场面会如此的血腥和真实,画面里血肉飞溅,士兵的内脏在枪弹雨林下四溅,如果这部电影是3D的,我定会当场呕吐。
电影血腥的地步,在北美被定为R级电影(17岁以下须由监护者陪同观看),但影片在国内上映删减不足30秒,大量血腥镜头得以保留,是对战争场面的真实再现。
战争场景真实、残酷、压抑紧张的气氛,令观众能最大程度上身临其境。
电影真实还原了二战末尾在1945年的冲绳岛上,美军集结大量兵力去攻克钢锯岭,占领钢锯岭就能拿下冲绳岛,并以此为基地进攻日本帝国。
当时美国的年轻人热血沸腾,每个人都希望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想要参军却被拒的年轻人竟因此自杀!瘦弱的多斯原本可以享受安逸的生活,但他偏不,坚决参军。
道斯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影片当中没有拍摄过多的教堂场景,可以见得宗教信仰已经被他内化成为心中不可动摇的信仰。
这样的信仰也被他带到了训练严格、军令如山的军营,带到了炼狱般的战场。战友们笑他是懦夫,屡次挑衅他,还群殴他,因不肯碰来复枪还被告上了军事法庭。
“世界已经分崩离析,我只是想一点点把它拼凑出来,难道这也错了吗?”军事法庭上的多斯说。
“不杀戮”只是上帝的训诫之一,大多数军人也信教,但面对战争,他们放弃了对宗教的信仰。而道斯和他们反道而行,成为众矢之的。
在苦难面前戴斯蒙德·道斯未曾迷失自己的信仰,决定他一生信仰的两大事件发生在他的成长过程。
其一是在小多斯童年时期小多斯打伤了哥哥哈尔,他惊恐的说“我差点杀了他”。爸爸大声咆哮说要打死他,母亲为他争辩,他的双眼被墙上的画《十诫》吸引,那是第六诫该隐杀亚伯的画面。在这个图景中,该隐举着滴血的大棒愤怒地砸向兄弟的头。
其二是有战后创伤症的父亲时常酗酒,喝醉时会对母亲进行家暴,愤怒的他对父亲夺枪相向,并扬言要杀了父亲。这样的经历让他选择不再碰枪。
多斯对信仰的坚持由他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塑造出来。与众不同的父爱,因为父亲的帮忙让他得到许可,以自己的方式在战场上救人。
他利用了自己的方式从地狱般的钢锯岭上徒出救下75个战友,不靠杀敌做贡献,靠拯救他人而获得国家的肯可和颁勋章。
多斯靠着自己的信念,坚定的对每一个伤员说“我会带你回家”,斩钉截铁的承诺。
利用一根粗绳在悬崖边上救人的那段戏,十分感人,潮水般的敌人从四面涌来,烈焰将大地与肉体一同融化,残肢凌乱,对自己的信仰深信不疑的多斯面对如此残暴的战争场面也忍不住对上帝提出质疑的问句。
“上帝啊,让我再救一个,再多救一个。”他虔诚的恳求,奋不顾身的拯救战友,整整一夜不眠,一个接一个地把战友送下山岭。瘦弱的身体彷佛有着无限的潜能,小身躯完成了似乎不可能完成的奇迹,这是影片中最令人感动流泪的一刻。
由于他坚定的信仰,战友们之前对他的偏见都化作灰烬,转换成对他的信赖,他们也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奇迹之一。他的信仰,也成了大家的信仰。
为了等待道斯完成祈祷,军队居然违军令延时进攻。战争最后获得胜利,晚年的多斯在接受采访时把荣誉功劳都归功于上帝,道:“当炮弹在你旁边爆炸,子弹从身边飞过,而你只有一个医疗包。这种情况下我却没有受重伤,我应该已经被杀了好多次……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讲这个故事,并且把荣耀归给上帝,因为从人的角度我应该不在这里了。”
信仰的力量如此强大,会令你绝处逢生,不丧失求生的欲望,不对世界失去信心。
我有一个要好的朋友,她也是基督教的教徒,几乎每个周日都会教堂做礼拜,跟教徒进行学习,唱歌歌颂耶和华。我曾经质疑过她,工作那么繁忙,就那么一点休息的时间还要每周日坚持来教会吗?她眼神坚定,告诉我她已经坚持两年多了,而且每天也会在家里祈祷,饭前也要感谢上帝的给予。
我也曾不能理解,但现在我明白信仰是伟大的,坚持更是可贵,你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接受你的信仰,但总有一天你可以用你信仰的光辉点亮别人的沉重的生活和不那么乐观的想法。
大多数人都是没有信仰的,他们的一生没什么刚需的东西,也没有热爱并坚持用一辈子践行的事情,大都是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
但我明白,人总得有自己专属的信仰,有热爱的事物去坚持,生活才会更美好。这信仰可以是宗教,可以是保护家人,或是自己的爱人、事业。
不管多苦多累,都会坚持去做自己相信的事情,这样的人格魅力是可贵的,令人敬佩的。
阿甘、村上春树跑步的信念,我朋友坚持去教堂做礼拜,还有长年跑马拉松的小伙伴们,有作家梦坚持码字的你们,热爱做烹饪的你们,谁说你们不是更有魅力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