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一种奇怪的挫败感击中了,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儿,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成。这篇文章是之前想要向一个公众号投稿的,那个公众号收情感散文,我就很努力地写了篇跟爱情有关的。结果当然是没有过稿。
我把这篇文章发给小沈看,她说我写得挺好的,就是跟人家公众号的风格完全不同。我又重新看了一遍我写的这个和公众号里的文章,发现人家要的是治愈类励志类的,不是我这种偏激型的。
我可能就是一个过于情绪化、过于偏激的人吧。
以下是被退稿的那篇文章。
我读书的时候喜欢班里一个男生。很喜欢很喜欢,上课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去看他,一节课下来都不知道老师讲了什么。
他的成绩徘徊在中下游,用学生的评价标准来看,绝对算不上优秀。其貌不扬,身高偏矮,长相上也不加分。中二时候的男生,总觉得古惑仔那样很帅,于是做事情吊儿郎当,与老师对着干那是常有的事,拉帮结派呼朋唤友,不像个好学生。最过分的是,他常常油嘴滑舌地与班里的女孩子说笑,与好多女生都有点暧昧。
朋友得知我喜欢他,觉得很是不可思议:“这样一个人,我真搞不懂你喜欢他什么。”
我也搞不懂我喜欢他什么,明明班里有更“值得喜欢”的男生。那些喜欢打篮球的又高又帅气的男孩子难道不吸引人吗?那些穿着白衬衣的学霸难道不值得仰慕吗?
可是我的目光忍不住跟着他转,在对上他的视线的时候,又急急忙忙移开,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
明明我成绩优异、又乖又文静,说起来比他好不知道多少。可是面对他,我总是不自信。
我记得《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有这样一段话:“我不责怪你,我爱你这个人就爱你是这个样子,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而爱不专一。我就爱你是这么个人,只爱你是这么个人,你过去一直是这样,现在依然还是这样。”
多么无奈啊。他有那么多的缺点,最重要的是我明明知道他有那么多的缺点。我从来没有认为,我对他的喜欢能够让我忽略掉他的这些缺点。
我的喜欢没有加滤镜,我常常因为他不重视学业而感到恼怒,我常常因为他学着小混混说话做事而感到厌烦,我常常因为他与别的女生打闹玩笑而感到嫉妒怨怪。我清楚地知道他是怎样一个幼稚、世俗而普通的男生。
可是我没有办法不喜欢他。我会因为他灿烂的笑而开心,会因为他发现我在偷看他而害羞,会因为揣测他说的话有几分像情话而暗自窃喜。
我在日记里写下想要对他说但不敢说出口的话;我在回忆里藏好与他一起出去玩的经历。
我背的每一首闺怨诗,心里都想着他;我看的每一篇小说,男主角都代入了他。
毛姆的《面纱》里,男主角这样说他的妻子:“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这就是爱情最不讲道理的地方吧。我明明把他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心却不受控制。“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可是怎么办,我就是喜欢你。
盖茨比知道黛西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吗?他知道,但是他到死都爱着黛西。白瑞德知道郝思嘉是个无情的女人吗?他知道,但是他就是舍不下。
我能怎么办?爱情本来就是一件最不讲道理的事。
以上是当时写的文章。以下是我今天胡思乱想的。
情感丰沛的人有个好处,我永远可以想象自己喜欢过各种各样的人。因为我最喜欢的状态就是求而不得,所以我的想象永远不会停止。我曾经真的喜欢过文中这样的一个人吗?也许有一部分特质是某一个人,另一部分特质是我曾经喜欢过的另一个人。
我真的能够喜欢一个人吗?我有时候会很怀疑。毕竟上面写的这种厌烦又不屑的情绪真实存在,就像我不管怎么说自己真爱柳永,内心里都知道他“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是一句牢骚。
爱情是一件不讲道理的事吗?也许不讲道理的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