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浪浪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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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我的青春在深圳(35)
自从开了公众号,以晴的压力也变大了,每次断更的时候,后台就会有很多小伙伴催更。有时她也很想好好休息,可是她觉得自己没有休息的资本,这次她真的不能认输,她还想改变自己的命运。虽然写作还没给她带来什么收入,但是至少让她更变得更自律了,更懂得了坚持的意义,也变得更乐观,这就足够了。
晚饭后,以晴让向阳带着宝宝,她把写好的故事排版发到公众号上。向阳很支持以晴写文章,但有一次以晴搞了许久都还没完成。宝宝把向阳的裤子尿湿了,向阳非常生气地说:“又说半个小时搞定,现在都50分钟了。反正我不帮你带宝宝了,一分钟也不帮你带了”。说完便把宝宝放在床上,自己走出了客厅,宝宝在床上哇哇哇大哭。
以晴那一刻心凉透了,那个曾经说最爱她的男人,居然会为了多带了20分钟的孩子而跟她发脾气,好像带孩子就是她的事情,而他帮带孩子就如同天大的恩赐一样。以晴心疼地抱起孩子,亲了亲宝宝的额头,以晴来不及擦拭流淌在脸上的泪水。赶忙去帮宝宝换了裤子,由于天气天热没给宝宝包尿布。
一整晚以晴没再和向阳说一句话,向阳也默契地没有去哄以晴。以晴偷偷地在流眼泪,而此时的向阳早已熟睡。记得谈恋爱的时候,只要以晴心情不好,向阳就会紧张不已,变着法子哄以晴开心。可是现在生活的柴米油盐,奶粉尿不湿,早已磨灭了爱情的激情,难道这就是他们未来的生活,以晴感到非常恐惧。
第二天,以晴看到向阳带着疲惫出门上班了,她突然有些心疼向阳。也许不是向阳不像曾经那么在乎她了,而是他也很累,一个人要赚钱养活一家人,白天上了一天的班,晚上还要回来做饭,还要带孩子,偶尔还要看她的脸色。以晴突然有些内疚,她想对向阳好一点,不要胡乱对他发脾气。
以晴和向阳商量,“把妈妈接出来吧,让她帮忙带孩子,我去上班。晚上和周末我来带孩子,这样她也不会那么累,你和妈妈商量看看,她同不同意?”
老人家都喜欢孩子,向阳的妈妈同意来深圳带孩子,以晴特别感恩,她一定要对婆婆好,孝顺婆婆。
宝宝10个月的时候,以晴出去工作了,为了能更好照顾宝宝,她选择了一份离家只有15分钟路程的工作。公司是做半永久的,就是纹眉毛,纹嘴唇,美瞳线什么的。以晴并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可是为了兼顾宝宝,为了生活,为了赚钱,她什么都忍了。
以晴的工作就是在各种自媒体平台发软文,例如:范冰冰做了一字眉,李晨爱死她了、热巴做了半永久就红了、做了半永久桃花运就来了、想成为素颜女神,半永久来帮你、男人也需要半永久眉毛、美瞳线让你瞬间女神范......诸如此类的文章,以晴厌恶这样的文章,可是为了钱她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讨厌这样的自己。
以晴刚找到工作不久,佳灿的却告诉她:“我想离开深圳回南宁发展,我想在南宁扎根。”
“现在就回去?你不是说要在深圳奋斗的吗?你说过也许会很难,但是你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那么快就要放弃啦?”
“对的,我认输了。我飘累了,想回小城过安稳的生活。”
“可是,哪里有安稳的生活,谁的生活不是千疮百孔。”
“会有的,我相信我会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好吧。”以晴也不好再劝说什么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
以晴下班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带孩子,她担心婆婆带宝宝累坏了。每天最开心事情就是下班后抱着孩子,带他去玩,带他去坐摇摇车。
开始上班后,以晴写文章的时间更少了,可她还是坚持着,每天能写1000字就写1000字,能写500字就写500字。虽然每天累得半死,可是写文章的时候她是快乐的,这就值了。
国庆节到了,筱夏又如约去厦门旅游了,每年这个时候她都会去厦门旅游。当年她和少瑾约好,每年的国庆都要去厦门旅游,分手都快6年了,筱夏还是没有死心。
在厦门的鼓浪屿,她居然碰到了少瑾,少瑾变得清瘦了许多,脸上多了点沧桑感,或许他生活也不是太如意吧。筱夏就知道少瑾一定还爱着她,否则,他为什么还在这个时候来厦门。
少瑾先开的口:“还是一个人吗?”
“不然呢?你为什么还来厦门?”
“女朋友一直想去看海,就带她来了。”
“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海你不去,非得要带她来厦门?你一定还爱着我,对不对?”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呢,我有女朋友了!”
“我想知道答案,要死也要我死得明明白白的。”
“分手后,我确实还爱着你,去深圳也是为了去找你,曾好多次在你楼下,看着你房间的灯从亮起来都熄灭,我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找我?”
“可是,我们都回不去了,我们都太爱对方了,爱得太累了。如果重新在一起,我们还是会继续以前的生活,争吵,冷战,患得患失。好啦,我们要走了,女朋友估计要找我了。”
筱夏看着少瑾的背影远去,强忍的泪水终于可以畅快地流了,她一个人坐在沙滩上嚎啕大哭,把鞋子扔到了海水了。嘴里一直骂着,张少瑾我诅咒你明天就分手,不,是今天就分手,我还没得到幸福,凭什么你可以先得到幸福,你就应该和我一样痛苦。
筱夏不知道哭了多久,天怎么突然就黑了,她想回深圳了,这辈子都不来厦门了,伤心的地方总是会勾起伤心的往事。
筱夏正要起身离开,发现脚下的鞋子不见了,这次再也没有少瑾帮她捡鞋子了。记得,以前他们争吵的时候,筱夏总是喜欢把鞋子扔到马路对面,少瑾就会屁颠屁颠地去捡回来。也许以后都不会有人再帮她捡鞋子了,她突然有些后悔把鞋子扔掉了。
爱上一个人有时仅需一秒,可是要忘记一个深爱过的人,却要花去很多年。少瑾是筱夏的结,这个结也该解开了,在爱里卑微好几年了,是该给自己解脱了,给自己自由了。
回到深圳后,筱夏没有向任何人提及少瑾的事情,如同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一样,每天照常上班,吃饭,睡觉,生活没有太多的波澜,一切都风平浪静地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