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图书馆的再次相遇
屏幕右下角的时间跳成 01:43 时,我又一次按下了删除键。键盘上的 Delete 键泛着淡淡的油光,是这三年来被我按了无数次的痕迹 —— 就像我租的这间 15 坪公寓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带着挥之不去的 “使用过” 的温柔痕迹。
笔记本电脑是三年前从学长手里收的二手货,屏幕左下角有一道浅灰色的划痕,据说是学长前女友生气时用指甲划的;桌面左上角堆着三个空咖啡罐,都是同一个牌子的即溶黑咖啡,罐身印着褪色的雪山图案,最底下那个罐口还沾着半片没倒干净的咖啡粉,风从阳台吹进来时,会带着那点苦味飘到鼻尖。
文档里 “第三章 未完成” 这几个字像根细刺,扎得我眼睛发涩。我数了数,光是开头那三行字,我已经删改了七遍。第一遍写 “他站在雨里,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觉得太矫情;第二遍改成 “雨还在下,他的伞坏了一半”,又觉得太直白;直到第七遍,屏幕上只剩下 “雨丝落在他的肩膀,湿了一片”,鼠标光标在这句话后面闪来闪去,像只找不到方向的萤火虫。
写作这回事,对我这种勉强够到 “作家” 门槛的人来说,更像是在跟自己较劲。我靠给《台北青年》杂志写 “城市角落” 专栏赚房租,偶尔发表篇把短篇小说,稿费刚够买一个月的泡面和咖啡。上次编辑阿玲打电话来,说读者留言问 “专栏里的林志鸿是不是作者本人”,我对着电话笑了笑,说 “一半是,一半不是”—— 毕竟我没故事里的人那么勇敢,连跟便利店女孩要联系方式的勇气都没有。
桌角的手机震了一下,是阿杰发来的消息:“明晚老地方喝一杯?”
阿杰是我的大学同学,现在在出版社做编辑,也是我唯一敢说 “写不出来” 的人。我们俩认识十年,从大一一起在图书馆抢位置,到现在他帮我看稿子,我听他吐槽作者拖稿,关系铁得像同穿一条裤子。只是每次喝酒,他总会提两个让我头疼的话题:一是我的小说 “缺少灵魂”,二是中文系的林薇。
我盯着手机屏幕,手指在 “好” 和 “算了” 之间犹豫了三分钟。最后还是回复 “好”,毕竟再对着空白文档,我可能会把电脑砸了 —— 当然,我舍不得,这台电脑还能撑两年。
第二天晚上七点,我准时出现在 “老杨酒馆”。酒馆在捷运古亭站附近的巷子里,老板老杨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总穿着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记得我们每个人的口味。我刚推开门,老杨就笑着招呼:“志鸿来啦?阿杰已经在里面等你,还是老样子,台湾啤酒加卤味拼盘?”
“对,谢谢杨叔。” 我点点头,脱下外套搭在臂弯里。酒馆里人不多,暖黄色的灯光照在木质桌子上,映出杯沿的反光。阿杰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已经放了一瓶打开的啤酒,看到我进来,挥了挥手:“这里这里,你再不来,我就要把你的卤味吃完了。”
我走过去坐下,把外套搭在旁边的椅子上。阿杰把卤味拼盘推到我面前,里面有卤豆干、卤海带、卤鸡脚,都是我爱吃的。他给自己倒了杯啤酒,泡沫溢出来,顺着杯壁流到桌子上,他用手背擦了擦:“说吧,第三章又卡在哪了?”
我拿起筷子夹了块豆干,卤汁的香味在嘴里散开,有点咸,却很下饭 —— 如果这里有饭的话。“不知道怎么写主角的相遇,” 我叹了口气,“总觉得太刻意,要么像偶像剧,要么像流水账。”
阿杰喝了口啤酒,放下杯子时 “咚” 的一声轻响:“志鸿,你笔下的人物都太理性了。” 他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力度不轻不重,是我们俩熟悉的力道,“爱情不是数学公式,不是你列出一二三四就能得出正确答案的。”
我拿起面前的啤酒瓶,给自己倒了半杯,泡沫沾在嘴唇上,我没擦:“可爱情至少应该有点逻辑吧?比如喜欢一个人,就告诉她;想见面,就约她。”
“逻辑?” 阿杰突然笑起来,笑得太用力,啤酒都喷了几滴在桌子上,“那你为什么暗恋中文系的林薇整整三年,却从来没敢约她出去?逻辑呢?”
这句话像颗小石子,扔进我心里的湖里,溅起一圈涟漪。我握着酒杯的手指紧了紧,冰凉的玻璃贴着掌心,却压不住心里的发烫。林薇是我们大学中文系的系花,笑起来有两个梨涡,每次在图书馆遇到,她都会跟我点头打招呼,声音轻轻的,像羽毛。我记得她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放一杯热豆浆,看书时会用手指轻轻划书页的边缘。我写了三封情书,都藏在抽屉最里面,直到毕业那天,也没敢递给她。
“那不一样,” 我小声说,声音有点发涩,“林薇太优秀了,我怕……”
“怕被拒绝?” 阿杰打断我,拿起一块鸡脚,啃得津津有味,“你写小说时不是挺敢的吗?敢写主角跳河救人,敢写主角跟老板吵架辞职,怎么到自己身上就怂了?”
我没说话,只是一口接一口地喝啤酒。啤酒的苦味在嘴里散开,混着卤味的咸,有点像我现在的生活 —— 不算差,却总少了点甜。阿杰见我不说话,也没再追问,只是把卤豆干推到我面前:“多吃点,垫垫肚子,不然等会儿醉了,没人送你回家。”
那天晚上,我们喝到十点半,我喝了三瓶啤酒,有点晕乎乎的。阿杰帮我叫了计程车,临走时拍了拍我的头:“别总跟自己较劲,写不出来就出去走走,说不定灵感就来了。”
我坐在计程车里,看着窗外的雨。雨比晚上小了点,落在车窗上,划出细细的水痕。计程车路过巷口的 7-Eleven,白色的灯光透过雨幕,像颗温暖的星星。我突然想起那个穿浅蓝色针织衫的女孩,想起她说 “关东煮的汤应该先喝一口原味”,想起她冲进雨幕时的背影。我的心跳突然快了几拍,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回到公寓,我把湿外套挂在阳台,然后坐在电脑前。屏幕还是停留在 “第三章 未完成”,光标依旧在闪。我盯着屏幕看了十分钟,然后关掉文档,上床睡觉。闭上眼睛,眼前却总是浮现出女孩的眼睛,亮得像装了整个雨夜的星光。
第二天早晨,我是被雨声吵醒的。雨还在下,比昨晚更细了点,落在阳台的铁栏杆上,发出 “滴答滴答” 的声音,像首温柔的小夜曲。我看了看手机,已经八点半了,电脑还开着,屏幕亮着,显示着黑屏保护程序 —— 一只卡通猫在追着鼠标跑。
我起身去浴室洗漱,镜子里的我眼睛有点肿,下巴上冒出了点胡茬。我挤了点牙膏,薄荷味的,有点辣,却能让我清醒点。我想起阿杰说的 “出去走走”,决定去台大图书馆 —— 那里有我熟悉的位置,或许能让我找到点灵感,至少能让我看起来不像个整天待在家里的无业游民。
我换了件干净的浅灰色衬衫,套了件黑色的薄外套,抓起昨天那把半残的自动伞 —— 本来想扔的,却忘了。走到楼下,单元门口的积水倒映着天空的灰色,我小心翼翼地踩过去,生怕溅湿鞋子。巷口的早餐店已经开了,卖豆浆油条的阿姨看到我,笑着打招呼:“志鸿,今天这么早啊?要豆浆油条吗?”
“不了,阿姨,我去图书馆。” 我笑着点头,心里有点暖。这位阿姨在这里卖了五年早餐,我几乎每天都来买,她记得我的口味 —— 豆浆要甜的,油条要刚炸好的,脆一点。
走到捷运站,雨丝落在伞上,发出 “沙沙” 的声音。伞还是只能展开半边,我把伞往右边倾斜,左边的肩膀很快就湿了点,凉丝丝的。捷运里人不多,大多是学生,背着书包,手里拿着早餐,小声地聊天。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看着窗外的雨,心里有点空落落的,却又不像昨天那么焦躁了。
到台大站时,已经九点半了。雨还没停,只是变成了毛毛细雨,落在脸上,有点痒。我走到图书馆,推开厚重的玻璃门,一股木质和旧书的味道扑面而来 —— 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让人安心。图书馆里很安静,只有偶尔的翻书声和鼠标点击声。
二楼靠窗的位置是我的秘密基地。从那里可以看见一整排樟树,叶子被雨水洗得发亮,偶尔有小鸟落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几声。我走过去,却愣住了 —— 我的位置被人占了。
占位置的是个女孩,穿着浅蓝色的针织衫,头发披在肩膀上,正埋头看书。阳光从窗外渗进来,落在她的头发上,泛着淡淡的金光。她的手指无意识地卷着发梢,卷了又松开,松开又卷上,像个可爱的小习惯。
是那个关东煮女孩。
我的心跳突然快了起来,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我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 —— 走过去,怕打扰她;转身走,又有点不甘心。我犹豫了三秒,决定转身去别的位置,却没注意到身后的清洁阿姨。
“砰” 的一声,我和阿姨撞在了一起。我手里的书掉在地上,散了一地 —— 有《现代小说写作技巧》,有《爱情隐喻研究》,还有一本我昨天刚买的诗集。阿姨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小伙子,我没看到你。”
“没事没事,是我没看路。” 我蹲下来,慌乱地捡书。书散在地上,有的页面被风吹得翻了起来,有的封面沾了点灰尘。我捡得太急,手指不小心碰到了一本《爱情隐喻研究》的封面,有点烫 —— 是刚才揣在怀里的缘故。
“需要帮忙吗?” 一个轻轻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
我抬起头,看到女孩正看着我,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后转化为淡淡的笑意。她的睫毛很长,阳光落在上面,像撒了层金粉。她蹲下来,帮我捡起一本诗集,递到我面前:“这本是陈黎的《亲密书》吧?我也很喜欢。”
“嗯,” 我接过书,脸颊有点发烫,“我昨天刚买的。”
她把剩下的书捡起来,递给我:“你的书还挺多的,是来写论文的吗?”
“算是吧,” 我含糊地回答,不敢说我是来躲着写小说的,“我叫林志鸿,昨天…… 谢谢你的建议,萝卜很好吃。”
“程小雨,” 她伸出手,我们隔着一地的书,有点笨拙地握了握手。她的手很软,有点凉,像刚碰过冰水,“因为妈妈生我那天下着小雨,很没创意的名字。”
“很适合你。” 我脱口而出,说完就后悔了 —— 这听起来像是在说她很没创意。我连忙补充:“我的意思是,小雨这个名字,跟最近的天气很配,很温柔。”
程小雨笑了笑,眼睛弯成了月牙:“谢谢。你平时经常来这里吗?我好像没见过你。”
“我…… 我是社科研究所的学生,” 我撒谎了,心脏跳得更快了,“平时要写论文,所以经常来这里。”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只好低头看着手里的书,封面的字迹有点模糊。
“哦,社科研究所啊,” 程小雨站起来,指了指旁边的空位,“那你坐这里吧,我旁边没人。”
“谢谢。” 我跟着站起来,把书放在桌子上,椅子被我拉得有点响,我连忙道歉:“对不起,声音太大了。”
“没事,这里的椅子都有点旧了。” 程小雨坐回自己的位置,把桌上的水杯往旁边挪了挪。水杯是透明的,里面装着温水,杯壁上贴着一张小小的贴纸,是只卡通兔子。
我坐在她对面,打开《现代小说写作技巧》,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我的余光总是忍不住看向她 —— 她看书的样子很认真,偶尔会皱一下眉头,像是遇到了难懂的地方;她翻书的动作很轻,手指划过书页的边缘,像是在抚摸什么珍贵的东西;她的头发偶尔会垂下来,遮住眼睛,她会用手指轻轻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露出小小的耳垂。
“你在研究什么?” 程小雨突然开口,吓了我一跳。
“啊?我…… 我在研究社会心理学,” 我连忙合上书本,撒谎的时候,我的手指会不自觉地攥紧书页,“比如人们的行为动机之类的。”
“听起来很有意思,” 程小雨笑了笑,“我是中文系大四的,正在写毕业论文,研究的是‘现代小说中的爱情隐喻’。”
“爱情隐喻?” 我来了兴趣,忘记了紧张,“比如什么?”
“比如相遇的模式,” 程小雨拿起笔,在笔记本上画了个小小的雨滴,“现实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打错电话、网络故障或者走错厕所而相遇。但在小说里,相遇总是被赋予意义和象征。” 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闪着光,像是发现了宇宙的某个秘密,“作家会安排主角在雨天相遇,因为雨水象征着清洁与新生;或者让他们在书店拿起同一本书,暗示灵魂的契合。”
我想起昨晚在便利店的相遇 —— 没有雨水的象征,没有灵魂的契合,只是我饿了,她也饿了,我们碰巧站在同一个关东煮机前。我甚至还愚蠢地问她 “是不是因为萝卜透明才选它”。
“如果两个人只是在便利店遇到呢?” 我假装随意地问,手指在书页上轻轻划着,“没有下雨,没有拿同一本书,只是碰巧都想买点东西。”
程小雨思考了一会儿,手指在笔记本上轻轻敲了敲,发出 “哒哒” 的轻响:“那要看他们相遇后发生了什么。如果只是各自买完东西离开,那就只是生活片段。但如果……” 她突然停顿,抬起头,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如果他们之后还会相遇,那就是命运了。”
我看着她的眼睛,里面有阳光的反光,亮得像星星。我的心跳又快了起来,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我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低下头,假装看书。
从图书馆窗户望出去,雨不知何时已经小了。阳光正努力地从云层缝隙中钻出来,落在樟树上,叶子闪着光。偶尔有风吹过,叶子轻轻摇晃,发出 “沙沙” 的声音。我偷偷看了一眼程小雨,她又埋头看书了,手指还是在无意识地卷着发梢。
我打开电脑,屏幕上依旧是 “第三章 未完成”,但这次,我不再觉得烦躁了。我想起阿杰说的 “灵感会自己来找你”,想起女孩说的 “关东煮的汤应该先喝一口原味”,想起我们在图书馆的相遇。我笑了笑,手指放在键盘上,开始打字:“他在图书馆遇到了她,像遇到了一场不期而遇的阳光,温暖又明亮。”
光标在屏幕上闪烁,这次,它不再是迷茫的,而是带着希望的。我知道,我的第三章,终于有了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