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也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在河北的一个破败的小农村,清纯质朴的小媳妇等到了翘盼已久的外出打工而来的夫君,共度一夜春宵后,夫君远赴都市北京。后来就有了我,小媳妇成了我的妈妈,夫君成了我的爸爸。
我的降临,给夫妻二人带来了喜悦。爸爸为犒劳妈妈,特意买了蜂蜜。在外上班的爸爸,回家前,总是琢磨买些好吃好玩儿的;一回到家,总是满心喜悦的抱起他的小宝贝,亲亲揽入怀里,就好像双臂抱着的是整个天空般知足,即使到外面,也是走到哪里抱到哪里,哄我吃这个玩儿那个,说不出的待见和合不拢嘴的笑容,在这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身上荡漾开来。我用天真烂漫的笑声回应他,每次亲我时,总是嚷嚷着“好扎好扎”,用稚嫩的小手胡拉着他的下巴,咯咯的笑着想要挣脱他的怀抱。
那一年我三岁,爸爸二十九岁。
我有一个哥哥,长我两岁。慢慢长大的小男孩总是调皮,喜欢欺负小女孩,当然妹妹也不例外。小孩子的思维总是那么简单,跟我玩儿,不跟我玩儿,抢了我的玩具,允许你玩儿的玩具不高兴的时候得还我……一不高兴,不用嘴,直接上手,推推搡搡,总是贱贱地去找茬。小女孩呢,一碰到不高兴的事情就是哭鼻子,刷眼泪,聪明的话,才不默默哭呢,往往大声地哭喊,只为引来爸爸妈妈的注意。而我呢,幸亏当时还算聪明,一觉得是哥哥欺负了我,就条件反射似的,哭,让我赢得了父母的关注。
于是我在父母的婚姻家庭生活里,肆意的长大。有不解,有疑惑,有感恩,走过了很多路,渐渐地,认识了婚姻,理解了家庭的意义。
社会底层的人一旦走错一步,就会把自己置于无法自拔的凄惨深渊,想要从这个深渊爬出,要付出多少努力和劳苦,也许在这种情况下,才能知道金钱的意义,以及生存的意义。
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就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在《围城》里,大智大慧的钱老先生曾借书中的人物表述过:“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如果你觉得一个人挺好,那是因为你还不懂生活。
粗茶淡饭不要紧,朋友散场没关系,兵荒马乱也无所谓,和有趣的人在一起,一盏红烛,一杯烧酒,可饮风霜,可温喉。
沧桑岁月的损耗对象不仅是容颜,还有激情。如何在茶米油盐的琐碎里依旧“相看两不厌”;如何在桑田变幻以后,纵然面对白发与皱纹,依旧怦然心动,对彼此的兴趣是关键,无聊乏味的伴侣,毫无疑问,将不可挽回地把生活推向庸俗与索然。
一个有趣的人,他不一定必须具备深厚的学识,但他的内心必然是丰富的;他不一定走过很多的路,但他的生命中必然一直有故事在发生。
在这个如林的世界里,永远不缺少各式各样的人,可唯独,有趣的,最难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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