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校车上公然掀女生裙子被开除,校方:28万元学费不退了!

要说现在,有些未成年人的品行确实不端,比如像前不久辽宁大连13岁少年杀害9岁女案,就引发了人们的极大愤慨,而最近几天,一则因男孩被开除引发的官司也引发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和热议。

据媒体报道,2017年9月,少年小旭(化名)进入朝阳区一国际学校七年级就读,但不久,他即被学校开除了。

原来,据学生反映,小旭在校车上,在两名三年级女孩拒绝的情况下,公然掀开女孩的裙子,触摸女孩身体,并威胁女孩不得将此事告知家长和学校,而类似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鉴于小旭的行为已经触碰了学校的底线,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为了保障其他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因此决定将小旭开除。

小旭被开除后,一纸诉状将学校告至法院,要求学校退还其已缴纳的学费及由其产生的利息等共计28.3万元,而学校则辩称,学校事先发给学生的《家长学生手册》中已有明确约定,缴费后所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而且学校还有要求小旭承担损害赔偿的权利。

28万元学费到底该退不该退,,很多网友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有的网友就讲,这28万元不应该退,初中生对法律已经是大概了解了,去掀女生裙子,触碰身体,并且威胁女生不许告诉老师,说明他自己知道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却依然这么做了,就是明知故犯,这是学生的过错,校方没有过错,为什么要退钱?

还有的网友认为,学校是负责的好学校,这样的小流氓开除是对的,应该只退一半钱,不能助长歪风邪气。

还有的网友就讲,28万元应该退,这钱是学费,又不是保证金,学校没有权利占有,学校开除了学生,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自然应该退款,教育是一种商业行为,至于不良行为,学校给予的处罚是勒令退学,受害者赔偿是另一个案件了,学费不退,他会给那两个女生吗?

更有网友提到,学校录取他,收了钱,现在因为孩子的行为,开除这个学生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录取他,占了学校的名额,不能录取别人,也给学校带来了损失,学费应该退,但学校可以起诉家长,让他们赔偿损失。

对于此事,笔者的观点是,这28万元应该退,至少要退一部分,学生的行为确实非常恶劣,他确实应该受到惩罚,也应该付出一些代价,学校将其开除是合情合理的,但一码归一码,学费不退就说不过去了,毕竟人家没有接受完应该享受的服务,你不能仅凭一本《家长学生手册》就剥夺人家的正当权益,就像我到某饭店办了一张会员卡,饭店说什么一年消费不完就作废,试问,谁给你的权利?这不是“霸王条款”又是什么呢?

就像笔者最近遇到的烦心事,我家孩子去年报了一个跆拳道班,结果练了几个月死活不练了,当初交了8000多元,是两年期的,当我要求道馆退还费用时,道馆却说费用一旦交了中途一律不退,当初告诉了家长,也签了协议,是家长同意的,我就讲,你可以退我一部分,可以减掉这几个月练习的费用,把剩余的退还给我,但不退没有道理,因为不管是谁的原因,事实只有一个,就是你不再向我提供服务了,就不应该向我收费了,就凭你单方面的规定就为所欲为,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争辩了一番,,事情已经过去了好几天,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其实这件事情和以上事情有相似之处,读者朋友们,你们觉得这样的费用该退吗?如果是您,您又会如何应对呢?欢迎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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