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
1.公司一般应设监事会,股东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2.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股东数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应当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为2人以下200人以下。
3.有限限责任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为3000万元。
4、临时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的股东。
5、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为6个月。
6、公司的合并、分立、减资为45日,其它为30日。
7、公司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同股东自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5年。
8、有限责任公司成员3-13人,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为5-19人。
9、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不得超过3年,股份有限公司临界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10、转增后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关于比例:
1/3:
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由1/10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或者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2、.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可以由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3. 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2:
1.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般决议只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须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3:
1、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解散与清算
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自益权和共益权
自益权是股东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为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利股份转让权等
共益权是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利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
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每一单独股份均享有的权利,即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以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自益权、表决权等
少数股东权是指须单独或共同持有股本总额一定比例以上股份方可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等
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固有权是指股东依法享有、只能由其自愿放弃,不允许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股东权利,一股共益权和特别股东权均属固有权
非固有权是指法律允许由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加以限制或剥夺的股东权利,如自益权中的一部分便为非固有权
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指普通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特别股东权是指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特别权利,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各种优先权利
项 目
要 求
章程修改变更
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变更名称
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住所
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
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注册资本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设立公司时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②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③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变更经营范围
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公司变更类型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合并、分立
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