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一句话击中:
"It is a relationship of love with the King."
Henson Lim牧师一直以来都以为Christianity is a religion of DOs & DONTs。好像法利赛人,遵守一切教条、律法,可是一切都不是出于爱,不是出于“和父的关系”。只是做给自己和别人看的样子。
好像很虔诚,可是没有真心。
但是Bible告诉我们,没有人能“以行为称义”,因为一切都是“恩典”。
我问我自己,我以“chritian”为耻吗?我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吗?当然在church我是觉得很安全的,可是一旦到了外人面前,我不会主动提出我是chritian,我怕别人不理解我。
可是,我们在天上的爸爸那么好,我为什么要躲避呢?
那个出生在贫穷的农村,有先天性心脏,父亲是精神病,母亲半身不遂,靠捡破烂维持生计的庞众望,当他考上清华,媒体采访他,他说
“我家庭有哪一点拿不出手的呢?我妈妈那么好,我姥姥姥爷那么好,他们应该羡慕我。”
我作为基督徒,我的父是那么好,我有什么遮遮掩掩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