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中国》讲的是北影的留学生雷克,一个一直享受徒步旅行的德国人,突然决定徒步从北京走回德国,走到自己的女朋友—身在慕尼黑的四川女孩,小象的身边。一路来,他从北京走到了河北,走过山西,经过甘肃,最终走到了乌鲁木齐。这些地名都是我熟悉却陌生的。上大学期间,我曾经无数次坐火车从北京出发回家,路过这些地方。但我从来没有想过停下来,在某一个地方,走一走,感受这些风景。
读雷克的书感觉风格很像何伟。可能是因为心里默认着这本书和何伟的《寻路中国》的设定很相似,都是外国人行走在中国那些我所熟悉而又陌生的场景。但同时,我确实深刻的感受到这两位作者都在用那种娓娓道来的方式,描述着那些在其他人看来可能激动人心,也可能无足轻重的经历。并没有大起大落,起承转合。可能有一些插曲和小波折(比如雷克突然对与小象的关系充满了危机感,于是决定飞回小象身边)。但总体来说,两位都是使用者波澜不惊的平述方式。有趣的是,这种叙述方式并没有让我觉得无趣,反而让我觉得轻松,因为它可以让我随时停下来,再随时拿起接着读。前后的内容衔接并不明显。就是一种轻松的阅读。
比起我之前读的王安忆的《遍地枭雄》(我把它看作是王安忆笔下的公路小说),有着典型的王安忆特点—大篇的景色心情描写铺垫。《遍地枭雄》是我看到的王安忆最模糊的一本小说,我看不到王擅长的女性感情的细腻,看到的反而是一些细腻的大汉,那种萝莉脸配着一把子护心毛的彪形大汉。这可能是作者想做出一种突破,不想再着眼于那些大时代的小情绪,而是要写写那些被大时代辜负了的“大”情绪。我知道小说是不能这么看的,作者不一定真的有什么中心思想,或者我的功力不够,就是读不到作者的意思。但作为缺乏耐心,渴望快餐的读者,确实不应该死心眼盯着一个作者的小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