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大学生把学校辩论赛的优胜者视为偶像,甚至有人在十几年后仍然对某场辩论会的选手念念不忘。
是的,在那些设置得模棱两可的议题下,辩手们小心翼翼接触,转圈寻找对手弱点,找到后拼命撕咬,不断紧逼追问,或者极力抵抗对手的撕咬,顽强挣扎。
他们用语速和表情煽动现场情绪,争取评委印象,最后在精疲力尽的幸存者里选出胜者,像打了一场十二回合的拳击赛。
不可否认,辩论过程如同戏剧般曲折,生死搏杀般惨烈,平庸的我们很容易被这些语速惊人,蛮横无理,激情过头的人所折服。
当年有本特别热门的杂志叫演讲与口才,里面登载了诸如说服别人的十个方法之类的秘诀,有口齿不清的家伙学雅典演说家含石子……但是我想说,辩论的能力完全无用。说到底,它只是一种比拼熟练度的游戏,找出对手漏洞,予以打击。
辩论是一种武器,我们拿它在生活中对付人时必然造成情感的伤害,然后引起反感。因为辩论是在不断提醒和打击对方,你很蠢,你没有逻辑,你的一切弱点我都清楚。
如果我们打算在没有定论的问题上折服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唯一可行的似乎只有对自己的子女。
那些在公共场合高声连名带姓呼喊孩子,用外交部发言人腔调指责孩子犯下的错误的母亲,她们可以轻松自如地对付四岁以下的儿童,在逻辑上完胜他们。
但这其实毫无必要,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他的巴掌比长篇累牍的辩论有效得多。
辩论又是所有武器里最无用的,没有任何国际纠纷能够靠辩论解决。
如果说我们可以拿辩论的武器对付孩子,偶尔对付父母(譬如说服他们不要在旅游地买能治病的纯银杯子,在说得他们哑口无言后,过几天被告知「买了好几个哦,蛮漂亮的,也给你买了一个」
。)
但唯一没有必要用它来对付配偶和恋人。这是全然的昏头和不智,比用起草法律文件的劲头写情书还可怕。
这种场景我见过一次,它给我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
那是一对情侣的谈话,女孩儿声音很小,所以我只能听见男子的话。
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你知道你错了吗?错哪儿?上次我怎么告诉你的?回忆下,你肯定有印象……这话你又说错了,前后逻辑不一致,自相矛盾……」男子得意洋洋的腔调里充满了「四号辩手加十分」的成就感。
我倒是满心希望女孩儿会暴怒地扑上去痛打他一顿。
我可敬的楼上邻居夫妇在无法取得共识的时候就从不辩论,他们摔碎碗盘,推倒桌椅,他们大打出手,无论是在清晨或者是在黄昏。直到有一方控制了局势,于是美好生活又回来了。
交火中他们从不对昂贵的家庭财产下手,真是可敬可叹。
夫妇之间无需辩论,对婚姻来说辩论太过市侩低俗并且效率太低。
解决分歧有更简单的办法。
「明天去看电影吧?」
「不去。」
「不去我叫别人了。」
「好吧。」
……
「我想吃猪蹄儿。」
「不许。」
「好」
你看,多简单,最后再说一句,我真的很想吃猪蹄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