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着深夜的灯光读完了第二本毛姆的书——《月亮和六便士》,读了前三四章是迷茫的,以为是一篇名作者的回忆录,回忆着一个老友,后来渐渐才发现,这是毛姆独树一帜的写作手法呵。第一人称的主角是一个成熟老道的作家,他在自己了解到的细碎小事里回忆着猜测着他的画家朋友斯特里克兰的故事。
我是惊讶的,原来还有这种写作手法,还有流畅的行文,从《人性的枷锁》到《月亮和六便士》,都有着难以形容的美感,对,就是美感,不是晦涩难懂,而是简单易懂的行文,却让人觉得倍有深意,只觉得美,难以形容的美,就如同作家笔下看过斯特里克兰画的人对他的画美感的描写一样,我觉得无法形容,只觉得美。
初登场的斯特里克兰是个与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格格不入的股票交易人,普通却有着难以言说的不普通,他做了件不普通的事,他抛妻弃子远走巴黎,他冷漠的不在乎家人,他寡淡的不在乎穷困潦倒。他仿佛受到灵魂的指引,或者说是诱导吧,他说他必须画画。
巴黎的几年之后,斯特里克兰果然潦倒不堪,他不思悔过,他没想重回优渥的生活,他仍旧锤炼自己的技艺,他依然不在乎,不在乎没人买他的画作,没人欣赏索性就不卖,还是不屑于贩卖?外人怎么想都无所谓吧,他只是在寻找、追逐。他是龌龊而无耻的,他对唯一欣赏他挽救他生命的人不屑一顾,他甚至引诱那救命恩人的妻子,他没有常规的道德。
斯特里克兰是被邪魅缠身么?他远远的离开出生地,他最终寻找到自己一见如故的故土,他的灵魂回到了他的故土,他可以终老余生,他可以追逐上那灵魂的引诱。
他认为他是没有时间谈情说爱的,他不需要爱情,但是最后他还是结婚,为了一个土著女人能带给他的安逸,为了他不为生存而麻烦的走进世俗。但他最后似乎被那女人打动了,他在麻风病的纠缠里不为所动,他最终似乎画出了他所追寻的,他不再拒绝卖画,他对受赠者说以后会庆幸拥有一幅他的画,他骄傲的画出他灵魂的世界,最后又骄傲的毁去,他自己看到了,就足够了,他的人生短暂么?他的人生够长了。
很喜欢《月亮和六便士》这个名字,如果这样解释“月亮”和“六便士”,如果毛姆真的是喜欢这个说法才选了这个名字,那就真的太好了。他记得从前一个先令就能买到十三只上等的牡蛎。
——2017.09.17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