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上,一名男子对着身边的女乘客大喊:“我不是故意的,你耳朵聋啊?”女乘客反问:“我们亲眼看到你摸她,已经三次了,你为什么要摸女孩子?”
大声争论引起更多乘客围观后,男子情绪更为激动,甚至辱骂起眼前仗义执言的乘客,“别废话!你烦死了,你给我老实一点,小心我揍你”。
大家见他没有悔过的态度,也越发不满,而男子在这样的情况下挑衅围观群众,甚至伸手打人。有两名男乘客勇敢站出来将其控制住,警方最后通报将对其进行为期15天的拘留。
而就在这件事发生的前一天,湖北黄梅也出现过男子猥亵女孩事件。
当时女孩独自一人在妈妈的店铺中坐着上网课,郭某在门前路过,见没有其他人,便进店将女孩按在沙发上猥亵,店里摄像头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女孩努力推开郭某后不到一分钟,他却又返回店中,提出给女孩100元,让女孩陪他。
女孩妈妈回家后立刻向派出所报案,等待警察到来的过程中,只见郭某依然大摇大摆从自己门前路过。
随后,郭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警察对其进行了拘留。
网友评论道:
拘留对这种人有用吗?
这样的人要脸吗?视频里还打码?不如让大家都知道他的样子,或许他下次就不敢了。
希望可以把这样的人的信息公布在所有公共交通的电子屏幕上。
……
女孩努力推开郭某的场景令人气愤也让人心疼,而行为人们肆无忌惮的样子更是令人发指。
网友的评论让我想起罗翔教授曾在自己的视频分享中,提到过美国关于性犯罪的某个规定,这一规定跟1994年的一起命案有关。
新泽西州有个7岁小女孩梅根,在自己家附近被人奸杀。后来查明,犯罪者曾有过两次对儿童性侵的前科。
这次性侵案的发生催生了严格的“梅根法”:性侵者获释出狱后,必须在居住的当地社区登记个人信息。警方也向社区公布这一信息,让居民们有所防范。
正是因为性犯罪再犯率很高,国家觉得有必要将潜在危险告知公众,以提高大家的警惕。甚至会在互联网公布犯罪者信息,鼓励民众查询。
性犯罪情节自然比性骚扰、猥亵严重得多,而即便这样的犯罪中都会有受害人出于羞耻、害怕、被威胁而选择一人默默承受,更不要提公共场合的其他恶心行径有多被“宽容”。
有一个专门做女性安全科普的公众号,叫“女孩别怕”。他们的工作人员调查过一些很龌龊的组织,这些组织卖迷奸药、成立组群分享自己如何在公车地铁上占女孩便宜,群里人数之多、言语之不堪令人咋舌。
而一份针对一千名公交车性骚扰女性的调查问卷中,那些真正敢于站出来大声喝止的却少之又少,最后会选择报警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只占2.1%。
这些人大量存在的很大原因就是最终并没有因自己的恶心行为付出代价,甚至不会受到斥责。因为这种“占便宜”对他们来说仿佛没有任何成本,他们也越来越放肆。
即便这位成都地铁上的男子被揭穿后依旧态度嚣张,但是要知道,在咸猪手们面前,只有勇敢说出来才可能让他们有所收敛,因为他们有恃无恐的很大原因就是出于受害者的普遍容忍。
在挑选“猎物”时,他们就已经在判断,对方是否很好控制,自己的行为在大众面前是否有可能被揭穿。
美国一位曾侵害、杀害过35个姑娘的杀人犯泰德·邦迪在接受采访时说,自己会通过女孩的走路方式来判断对方是不是“合适”的受害者。
“女孩别怕”工作人员曾潜伏在那些出招占女孩便宜、相互分享“战果”的软件群中,见识过公共交通色狼们讨论过怎么选择下手目标。
他们选择目标时,跟对方的穿着没有太大关系。那些缺少警惕性、好欺负的女孩往往会成为他们的“猎物”,因为这些女孩往往发现他们的企图后也不会说出来,多数时候只是默默走开。
我们看到这样的结论,很容易担心起来:我在公共场合看起来是不是足够警惕?我的某个姐妹、某个女性亲戚、女性朋友是不是看起来很乖容易被欺负?
其实,下一个受害者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即便作为旁观者,我们也要敢于站出来曝光这群人,只有这样才能对他们有所震慑。一味的退让、忍耐,只会助长他们的气焰,而让受害们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