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君主一同共事过一生,这种光宗耀祖的事,真是好事么?
看自己怎么看待了。无功不受禄,天上不掉馅饼,安安稳稳在草原觅食的羊羔,突然被带到草丰水美的地方,乍一看衣食无忧,可又怎么不知道是养肥了被宰的节奏?
命,认得了自己的命,接受命中的安排,或平庸或光耀,或灾祸或福禄,顺其自然地发生,这是对自己最大的宽容。
子綦这个可以与君同食的儿子,被强盗劫了,砍了脚,卖到齐国后,被人安排看守街道。是不是很惨?
并不是,他之后一生也可以食肉而终。有肉吃,在那个年代,可不是一种幸福。
祸兮福兮,无兮空兮。
文:
子綦有八子,陈诸前,召九方甄曰:“为我相吾子,孰为祥。”九方曰:“梱也为祥。”子綦瞿然喜曰:“奚若?”曰:“梱也,将与国君同食以终其身。”子綦索然出涕曰:“吾子何为以至于是极也?”九方曰:“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父母乎!今夫子闻之而泣,是御福也。子则祥矣,父则不祥。”子綦曰:“汝何足以识之。而梱祥邪?尽于酒肉,入于鼻口矣,而何足以知其所自来!吾未尝为牧而牂生于奥,未尝好田而鹑生于穾,若勿怪,何邪?吾所与吾子游者,游于天地,吾与之邀乐于天,吾与之邀食于地。吾不与之为事,不与之为谋,不与之为怪。吾与之乘天地之诚而不以物与之相撄,吾与之一委蛇而不与之为事所宜。今也然有世俗之偿焉?凡有怪征者必有怪行。殆乎!非我与吾子之罪,几天与之也!吾是以泣也。”无几何而使梱之于燕,盗得之于道,全而鬻之则难,不若刖之则易。于是乎刖而鬻之于齐,适当渠公之街,然身食肉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