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沟通》上说:“长期以来,妇女的形象和自我牺牲联系在一起。一旦把照顾他人当做最高职责,他们也就会倾向忽视个人的需要。”咦~读到这句话时,脑海里产生的联想是“我对学生所做的牺牲”,太多的牺牲。
在中国,人们把教师比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蜡烛”、“燃灯者”......等等,这些描述让我从小就认为教师是一个为人奉献的行业,不管多苦多累,鞠躬尽瘁,始终照亮他人。我成长的道路上,不乏有鞠躬尽瘁的老师,在讲台前咳血的、深夜自习是讲解政治卷子的、嗓子沙哑依然声嘶力竭的。于是,在传统道德理念的引领下,以及成长中各位老师的以身作则下,我加入了教师行业,且负责程度“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教师是一个奉献的行业”这一主旋律曾一度在我脑海中奔跑,别的教师做了的我在做,别的教师没做的我也在做。除了对学生学习、成绩、学习习惯上积极引导,我还在学生心理、交友、生活、人际等各个方面“给予引导”。我成了家长口中的“好老师”——负责、认真、细致;也成了学生内心依赖的老师——能给他们尊重、关注、引导、力量。
我可以不厌其烦地给家长解释孩子的学习进度及状态,纵使那个当下我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我可以孜孜不倦地给学生讲解英美文化,纵使在那个当下我更想给干枯的自己内在充电。牺牲了陪伴家人的时间,牺牲了陪伴朋友的时间。“教师应当对学生做出牺牲”这个信念,不停在我脑海里闪烁,但我对自己很愧疚。我没有照顾好自己,我没有尊重内心的声音,我没有遵从内在的感受,我也没有倾听身体的声音。对自己越来越愧疚,这份愧疚不知何处发泄,终于有一天,以身体为载体爆发出来,生病半个月。也在这个过程中,开始质疑“道德的声音”——是不是所有道德的声音都是对的?是不是我们所有人都要去听从道德的声音?如果不听从呢?那我是不是不道德的?如果听从了,那我就是道德的?那我内在的愧疚和焦虑,又该如何看待?
道德信念应该被怎样划分?符合大多数利益的,就是道德?那小部分的利益就应该被无视,就应该牺牲吗?谁规定的“道德理念”,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要遵循道德理念?大家恐惧被称为“不道德”吗?所以,道德的分类只有“道德”与“不道德”两种,非此即彼,没有中间地带?那也就是说,“道德”这个词在产生之初,就被设置了很强的评判色彩。“道德”不是感受,它是一种评判的观点。在这种观点里,它包含的“需求”有:约束力、控制力、麻痹性、强迫性、权威性、不可置疑性、不可挑战性、服从性。“道德”不是爱的观点,而是一种评判的观点。因为,当我们做了什么符合“道德理念”的事,被贴上“有道德”的标签时,这并非出自于爱,而出自于“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