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过去了,春天过去了,夏天正在过去......
当我捧着笔记本,在这酸溜溜回忆往事,细细想想也挺怀念那段日子,在一栋富丽堂皇的大楼里工作,我的工作也有个富丽堂皇的名字:市场策划。事实上,往事不堪回首,最初很失败,EXCEL水平倒是提高了不少,脸皮厚度增加了几分。好像从没一次通过的,总是被你、被他、被自己毙来毙去。有一次被男领导指着鼻子说了十来分钟,幸亏我脸皮足够厚,否则打开窗户直接跳下去,口中再喊两句遗言:罪恶的资本家,老子下辈子强奸你!
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养成了晚睡的习惯,大多的夜晚在加班中度过,翻来覆去可能也就改几个数字。唯一的安慰就是楼下有两家便利店,一家距离我786步,另一家距离我938步。
那段时间,在便利店各种买零食,咖啡、红牛、瓜子、巴旦木,晚上加班标配。最喜欢晚上去距离我938步的那家店,这时你在便利店遇到的人浑身都是故事。大夏天穿着裤衩穿着拖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我最喜欢嗑瓜子:“瓜子”是聊天与分享思想的最佳伴侣而聊天能让人在最放松的状态下打开头脑,令思如泉涌。瓜子是生发灵感的种子,当我手中拿着瓜子嗑时,就好像怀里抱着林志玲,真让人热血沸腾。三个小时后创意“瓜瓜”落地......他妈的,我又在装逼了。结果就是酝酿三个小时的idea第二天又被领导强奸抛弃了。嗯,我只是惆怅瓜子又吃没了。
每晚去距离我938步的那家便利店,主要原因不是老板娘漂亮,而是因为这儿卖8块钱,另外一家卖8块5毛。而其中的味道差别,前者真的是林志玲,后者是名叫林志玲的充气娃娃。
也就是这段时间养成了晚上吃零食的习惯,然而却在市场策划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不过我养成了分辨真假林志玲的火眼金睛,我想这就是这两年来最大的进步吧。
我和瓜子有个约会,这也是我的苦逼史。我想,如果让我在瓜子和志玲之间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前者,爱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