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九針十二原第一 備課筆記

提綱:

1 九針 九種不同形制的針具。了解即可。注意現代常用的毫針、鋒針,特別是鋒針的特點。設想員針的變通,即體外使用。另外,介紹針灸臨床常用的梅花針。

2 十二原 即五藏之原穴加上膏、肓之原穴。原理:“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注意與針灸五腧穴的不同。這個地方不太好理解。臨床似乎也不太常用。

3 得氣 針灸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得氣(氣至)。什麼是得氣,如何得氣。(《小針解》繼之而強調守氣。)

4 針灸治療原則 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

5 針灸手法 迎隨補瀉。刺熱者,如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6 醫者修養 神在秋毫,屬意病者。

7 誤治危害 奪陰者死,奪陽者狂。

深化:

7 府俞

府俞:《素問》氣穴論(第二段“府俞七十二穴”。此處指六陽經之五腧穴。)、《靈樞》官針第七(“凡刺有九,以應九變。二曰遠道刺;遠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府俞也。”此處指足三陽之合穴。是不是可以理解應該可能還有另外一種情況:病在下,取之上。如果有,那麼也應該刺府俞;但是,那就應該是指手三陽經之合穴。但是,為什麼非得是指合穴?原文僅僅是說“府俞”,並沒有說是合穴。《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第四有謂“滎俞治外經,合治內府”。)。

8 分肉間氣

注意:

“分肉間氣”是《黃帝內經》針灸理論中的一個核心概念,它指的是位於肌肉與肌肉之間(分肉)縫隙中的“氣”。簡單來說,可以理解為在肌肉層次間運行的、與衛氣相關的正氣和邪氣。

概念拆解:“分肉”與“氣”

要理解這個詞,可以先看它的兩個組成部分:

‧ 分肉:指肌肉與肌肉、肌肉與皮膚之間的間隙或縫隙,並非指具體的某塊肌肉。古人認為這是經脈之氣運行和交會的部位。

‧ 氣:在《內經》語境下,這裡的“氣”主要指:

◦ 衛氣:行於脈外、具有保衛體表、溫養肌肉作用的正氣。

◦ 邪氣:侵犯人體的外邪(如風邪),常客居於分肉之間。

因此,“分肉間氣”在臨床上常指病邪(尤其是風邪)侵入並停留在肌肉間隙這個層面時所涉及的正邪之氣。

核心內涵:病位與針刺層次

“分肉間氣”的內涵主要體現在診斷和治療兩個層面:

1. 作為“病位”與“針刺靶點”

古人認為,當邪氣侵襲人體,尚未深入臟腑或經脈時,常會停留在“分肉”這個較淺的層面。此時,對應的針刺治療也應在“分肉間”進行。

‧ 針刺目標:針刺的目的就是直接作用於分肉間隙,以祛除停留在此處的邪氣,同時不損傷深層的正經和絡脈。

‧ 治療原則:這種治法被稱為“病在肉,調之分肉”,體現了中醫分層次、精准治療的思想。

2. 作為“得氣”的標誌

在針刺技術中,“分肉間氣”是判斷針感(即“得氣”)是否到位的標誌。

‧ 針刺層次:《靈樞》提出“三刺”法,將針刺深度分為三個階段:

1 淺刺絕皮:以祛除在皮膚表層的“陽邪”(衛分邪氣)。

2 再刺稍深:到達肌肉,但尚未進入“分肉間”。

3 最後刺入分肉間:“已入分肉之間,則谷氣出”。

‧ “谷氣”即“得氣”:這裡的“谷氣”指的就是胃氣,是針刺後出現的酸、麻、脹、重等感應(即“得氣”),代表正氣已至,是針刺取效的關鍵。換句話說,針尖刺入分肉間隙並引發“得氣”感,就是調動“分肉間氣”的過程。

臨床意義:指導針刺與工具選擇

‧ 選穴依據:很多穴位就位於分肉間的凹陷或縫隙處,例如《素問》中提到的“腨下間”(小腿肚下方的分肉間隙)。

‧ 針具選擇:《靈樞·九針論》指出,專門有一種“員針”(針頭圓鈍如卵形),就是設計用來按摩和針刺分肉之間,以避免損傷肌肉,專門治療“分肉間氣”相關的疾病。

總結

“分肉間氣”概括了《黃帝內經》中一個重要的診療思想:

1 定位:指正氣(衛氣)與邪氣在肌肉間隙這一特定層次的交爭狀態。

2 診斷:當病邪在此層面時,治療應“取之分肉間”。

3 治療:針刺時需達到此深度以獲得“得氣”感應(谷氣至),這是針灸取效的關鍵標誌。

9 三棱針

注意鋒針。刃三隅:即三棱針。《九针论》两云锋针是“筩其⾝锋其末”,与“刃三隅”不合。考《太素*九針所主篇》、《热病说篇》两篇杨注皆云锋针是刃三隅,因此“热病数惊,瘈瘲⽽狂”⽤它泻热出⾎。张介宾游 “筩其⾝者,似或有误”,其说是。

謹按:三棱針是圓形之針身、三棱形之針頭。



10 五腧穴

注意:

五腧穴,井、滎、腧、經、合。陰經沒有原穴,從腧;五腧穴分別對應木、火、土、金、水。陽經原穴位於腧穴之後,五腧穴分別對應金、水、木、火、土。

十二經原穴如下:

手太陰肺經:太淵

手陽明大腸經:合谷

足陽明胃經:沖陽

足太陰脾經:太白

手少陰心經:神門

手太陽小腸經:腕骨

足太陽膀胱經:京骨

足少陰腎經:太谿

手厥陰心包經:大陵

手少陽三焦經:陽池

足少陽膽經:丘墟

足厥陰肝經:太沖

本篇提及督脈、任脈之原穴。針灸學中似乎少提。

本篇所謂十二原,主要是針對五藏之原穴,而且,心經之原穴是用心包經之大陵,而非本經之神門。與針灸學不同。針灸學之五腧穴,非常複雜。

15/04/2026

11 人迎寸口脈法

人迎寸口脈法:《靈樞》終始第九、《靈樞》經脈第十、《靈樞》禁服第四十八。

12 橫向延伸閱讀:

(1)闡釋本篇:《靈樞》小針解第三和《素問》針解篇第五十四。

(2)討論九針:《素問》針解篇第五十四、《靈樞》官針第七、《靈樞》官能第七十三和《靈樞》九針論第七十八。

本篇九針:九針不同形制之針具,針對不同之情況。

《素問》針解篇第五十四:篇內所論九針與本篇之九針不同。根據天人相應(“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討論九種針法(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

《靈樞》官針第七:九針之為,要得其用,才有可能治病:“病淺鍼深,內傷良肉,皮膚為癰;病深鍼淺,病氣不瀉,反為大膿。病小鍼大,氣瀉太甚,病必為害;病大鍼小,大氣不瀉,亦復為敗。失鍼之宜,大者太瀉,小者不移。”其次,對應第一篇《九針十二原》,又討論九針之施用:“病在皮膚無常處者,取以鑱鍼。病在分肉間者,取以員鍼。病在脈,氣少當補者,取以鍉鍼。病為大膿者,取以鈹鍼。病痹氣暴發者,取以員利鍼。病痹氣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鍼。病在中者,取以長鍼。病水腫不能通關節者,取以大鍼。病在五藏固痺者,取以鋒鍼,寫於井滎分輸,取以四時。”。(此處本人有一疑問,即最後兩句話,“寫於井滎分輸,取以四時”,是接上文“取以鋒鍼”而論,還是獨立成句?如果是獨立成句,是否可以認為適用於所有九針?如果不是,那就是針對固痺。那麼,什麼是“五藏固痺”?)另外,本篇具體討論几種不同針法:九針刺、九變刺、十二節刺、五藏刺以及三刺法;需要留意。

《靈樞》官能第七十三:“知官九鍼,刺道畢矣。”

(3)三刺法:《靈樞》官針第七、《靈樞》終始第九、《靈樞》官能第七十三

《靈樞》官針第七:所謂三刺則穀氣出者,先淺刺絕皮,以出陽邪;再刺則陰邪出者,少益深之,絕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間也;已入分肉之間,則穀氣出。故《刺法》曰:始刺淺之,以逐陽邪之氣;復刺深之,以致陰邪之氣;最後刺極深之,以下穀氣。此之謂也。

《靈樞》終始第九:凡刺之屬,三刺至穀氣。邪僻妄合,陰陽易居,逆順相反,沉浮異處,四時不相得,稽留淫泆,須鍼而去。故一刺陽邪出,再刺陰邪出,三刺則穀氣至而止。所謂穀氣至者,已補而實,已寫而虛,故知穀氣至也。邪氣獨去者,陰與陽未能調,而病知愈也。故曰:補則實,寫則虛,痛雖不隨鍼減,病必衰去矣。

《靈樞》官能第七十三:稀而疏之,稍深以留之,故能徐入之。



九鍼十二原第一

原文: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租稅。余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鍼通其經脈,調其血氣,榮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鍼經,願聞其情。

校詁: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子萬民(子:此處有愛護之義。《礼记*中庸》:“⼦庶民。”郑注:“⼦,犹爱也。”),養百姓(養:此處有養育之義,也有對待之義。百姓:此處指百官。《尚书*尧典》孔传:“百姓,百官。”),而收租稅(不理解本句。)。余哀其不給(“給”,《太素》“九針要道”作“終”;從。),而屬有疾病(屬:音 zhǔ,此處有連續、總是之義。《說文》:“連也。”)。余欲勿使被毒藥( “被”通“服”。《孝经》:“⽆思不被。”《释⽂》,“被本作服。”)(毒藥:泛指用來治療疾病的藥物。《周禮*天官》“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鄭註:“毒藥,藥之辛苦者。藥之物恆多毒。”),無用砭石。欲以微鍼通其經脈,調其血氣,榮其逆順出入之會(出入:此處有往來之義。《左傳》成公十三年:“余雖與晉出入,余唯利是視。”杜預注:“出入,猶往來也。”)。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上文亦有如此斷句者:“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此處從之。),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太素》“九針要道”,“章”字之下有一“篇”字;從。),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鍼經。願聞其情。

新文: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租稅。余哀其不終,而屬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鍼通其經脈,調其血氣,榮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篇,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鍼經。願聞其情。

翻譯:

黃帝問岐伯:我愛護百姓,善待百官;並收取租稅。我憐憫老百姓不能盡享天年,還時常得病。我想讓他們不必內服藥物,也不必外用砭石(比如放血等療法)。我希望用針灸來疏通經脈,調和氣血,使氣血在經脈交會的地方能夠正常地順行、逆行、外出、內入。我希望這些針灸方法能夠流傳後世,並且像法則一樣清晰明確,既容易操作又難以忘記。我希望能為這些方法建立系統的綱領,編制完整的內容,形成一部《針經》。我想聽聽您的看法。

原文:

歧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請言其道。小鍼之要,易陳而難入,麤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覩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麤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髮,不知機道,叩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麤之闇乎,妙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逆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鍼道畢矣。

校詁:

歧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

請言其道。

小鍼之要(小:《甲乙》卷五第四作“夫”;從。),易陳而難入。麤守形,上守神。神乎神(“神乎神”之下省一“乎”字;乃古文承上而省之例。另,本經《小針解》將第二個“神”字置於“客”字前讀。),客在門。未覩其疾(覩通睹。),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麤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太素》無“其”字;從。)(《小針解》,“空”字之下有一“中”字;不從。)(空:此處通“孔”字。《康熙字典》:“《集韻》、《韻會》:苦動切。《正韻》:康董切,音孔。穴也,竅也,竉也。通作孔。《周禮*冬官考工記》:函人眡其鑽空。”眡,音 shì,古文“視”字。。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逢:《太素》作“迎”字;從。),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素問》、《太素》、《甲乙》皆無“之”字;從。),不可掛以發。不知機道,叩之不發(叩通扣。)。知其往來,要與之期。麤之闇乎(闇通暗,音 àn;此處有昏昧之義。《穀梁傳*文公六年》:“下闇則上聾。”),妙哉工獨有之(妙:《太素》作“眇”字;不從。兩字聲同義通。)(工:《甲乙》及本經《小針解》皆作“上”字;從。)。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間:疑為“問”字;形近致誤;改。《素問*至真要大論》中亦有此句。)(《周禮*考⼯記*韗⼈》鄭注:“正,直也。”本句意思是說:⽓之逆順已明,即可直刺,深淺在志, 何問之有。)。逆而奪之(逆:胡本、藏本、日鈔本皆作“迎”字;從。),惡得無虛。追而濟之(追:疑為“隨”字;改。下文有謂“迎之隨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和:此處有分析之義。《素問*六元正紀⼤論》王注:“和,平也。”“平”字與“辨”字古讀同音。),鍼道畢矣(張介賓:“用針之法,補瀉而已;補瀉之法,迎隨而已。”)

新文:

歧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

請言其道。

夫鍼之要,易陳而難入。麤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覩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在速遲。麤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迎,其往不可追。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叩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麤之闇乎,妙哉上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迎而奪之,惡得無虛;隨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鍼道畢矣。

翻譯:

岐伯答道:請允許我依序推演,使針刺之道有個綱領,從「一」開始,到「九」結束。 請講。

關於針刺的要領,原理容易陳述,但要真正掌握卻很困難。技術粗淺的醫生只關注病人的形體(肌肉、骨骼、穴位位置),技術高明的醫生則能掌握病人的精神氣機。精神氣機是多麼微妙啊!病邪就像客人一樣滯留在人體的正門(體表、經絡)。如果連病邪的蹤跡都還沒看見,又怎能知道它的根源在哪裡呢?針刺的奧妙,在於進針的快慢與時機。粗淺的醫生只死守著關節、穴位這些固定位置,高明的醫生則能掌握氣機變化的關鍵時機。這個「機」的活動,始終不離開骨節、孔穴之間。骨節孔穴之間的機變,是清淨、安靜、微小而難以察覺的。當氣機(邪氣)正盛而來的時候,不可迎頭硬擋(強行用瀉法);當氣機(正氣)已去的時候,也無法追著它補。懂得「機」之道理的人,連一根頭髮絲般細微的時機都不會錯過;不懂「機」的人,就像扣著弓弦卻射不出箭一樣,錯過時機也無法下手。要清楚氣機的往來規律,掌握它的盛衰週期。粗淺的醫生對這些總是愚昧不明,這種奧妙只有高明的醫生才能獨自擁有。邪氣前來(正盛)稱為「往」,是逆勢;正氣歸來(恢復)稱為「來」,是順勢。徹底明白逆與順的道理,就能正確施治,無須遲疑。(當邪氣正盛時)迎著它的來勢用瀉法去奪瀉,怎麼會不使邪氣虛衰呢?(當正氣已虛時)順著它的歸勢用補法去助益,怎麼會不使正氣充實呢?迎(瀉法)與隨(補法)的運用,要根據醫者的神思意念去調和。針刺的道理,到這裡就說完了。

原文:

凡用鍼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補寫之時,以鍼為之。

校詁:

凡用鍼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素問》、《甲乙》,“宛”字作“菀”字;從。兩字通假,皆通“鬱”,鬱積之義。《楚辭·劉向·九歎·惜賢》:“芳若茲而不御兮,捐林薄而菀死。”作此義解時,音 yù。讀此音時,亦可作茂盛解。《詩經·小雅·小弁》:“菀彼柳斯,鳴啁嘒嘒。”中藥紫菀之菀,讀作 wǎn;據《康熙字典》:“【唐韻】於阮切,音婉。【說文】茈菀,出漢中房陵。【本草】紫菀,其根色紫而柔宛,故名。許愼作茈菀。”。另外還有一音讀作 yuàn,此時通“苑”,指聚集、生長之處。《管子·水地》:“地者,萬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也。”唐尹知章注《管子》:“菀,聚也,謂根之所聚。”別本有作“根苑”、“根宛”者。還見有謂可讀作 yùn 者,因為《集韻》謂“與蘊同”;但是此條似乎沒有確定。存疑待考。)(陳:陳舊。),邪勝則虛之。大要曰(《千金翼方》無“曰”字;從。)(《大要》:古經書名。):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甲乙》,“言”字之下有一“其”字;不從。),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若存若亡:《小針解》作“若亡若存”;從。上下並韻。古“先”字,讀若“詵”,音 shēn。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苏前切。古音在十三部。读若先声之诜。” 但是,說與“存”為韻,似為不妥。兩字雖然都是臻攝字,但在中古時期,其韻母結構不同:“詵”是 -en,“存”是 -uən;且韻母等第不同:“詵”是三等,“存”是一等;且開合不同:“詵”是開口,“存”是合口。。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補寫之時,以鍼為之(《千⾦翼⽅》卷⼆⼗⼋,本句之下有“重則為補,輕則為瀉,雖有分⼨,得⽓即⽌”十六字。從。)

新文:

凡用鍼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菀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亡若存。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補寫之時,以鍼為之。重则为補,轻则為瀉。雖有分⼨,得⽓即⽌。

翻譯:

針灸治療,虛證用補法,實證用瀉法,氣血鬱積陳久(瘀血、痰濕等)用瀉法,邪氣過盛用瀉法。關鍵原則是:進針慢而出針快(在補法操作中體現)就能使正氣充實;進針快而出針慢(在瀉法操作中體現)就能使邪氣虛衰。所謂虛與實的感覺,在針下若有若無(細微而須用心體會)。觀察氣至的遲與早(或針下氣變的後與先),要如同病氣的將亡與將存一樣仔細分辨。施行補法使正氣充實,或瀉法使邪氣虛衰時,針下應當有「若有所得」或「若有所失」的主觀體會。虛證與實證的治療要領,九種針具最為奧妙。補法和瀉法的運用時機,完全靠針刺操作來完成。手法重(用力較重、刺激較強)就屬於補法,手法輕(輕柔緩和、刺激較弱)就屬於瀉法。雖然針刺有固定的深淺分寸(如各經穴的標準深度),但只要針下「得氣」(出現痠、麻、脹、重等感應)就應該停止進針,不必拘泥於分寸。

原文:

寫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鍼,邪氣得泄。按而引鍼,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蝱止,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校詁:

寫曰必持而內之(“寫曰”之下,《素問》王注有“迎之迎之意”。從。)(古“入”通“內”,“內”通“納”。《說文解字注》:“內,入也。從冂入。自外而入也。”)(“持”,孫鼎宜疑為“時”之聲誤。從。内针之时有五,即⽓正盛时、⽉正满时、⽇正温时、⾝正安时、息正吸时。),放而出之,排陽得鍼(陽:《甲乙》作“揚”;從。得:《甲乙》作“出”;從。),邪氣得泄(邪:《素問》王注作“疾”;不從。)。按而引鍼(“引針”指出針。),是謂內溫(溫通蘊,藴積之義。出針之時,不要按住穴口。),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妄:姚文田《古音諧》疑為“忘”字之訛;《甲乙》即作“忘”;從。亦可參見《素問*離合真邪論》。)。若行若按(按:《素問》王注、《太素》作“悔”;從。),如蚊蝱止。如留如還(還:《甲乙》作“環”;從。),去如弦絕(弦絕:《太素》作“絕弦”;從。)。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外门:杨上善曰:“痏孔为外门也。”痏孔指針孔。《靈樞》:“已發針,疾按其痏,無令其血出。”),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新文:

瀉曰迎之,迎之意必時而內之,放而出之,排揚出鍼,邪氣得泄。按而引鍼,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忘之。若行若悔,如蚊蝱止。如留如環,去如絕弦。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翻譯:

瀉法叫做「迎」,施行迎法的要領,必須在邪氣正盛的時候進針(順著經脈走向,迎著邪氣來勢),進針後要張開針孔(搖大針孔),使邪氣得以順勢外出,然後排出邪氣、揚棄它,最後出針,這樣邪氣就能被疏泄出去。如果(在應當用瀉法時)反而按壓針孔再拔針,這叫做「內溫」(使熱邪或病氣內留),會導致氣血不得散開,邪氣無法外出。補法叫做「隨」,施行隨法的要領,動作要輕柔徐緩,彷彿不經意、不著痕跡一般。進針時像有所遲疑,又像有所顧慮(形容極其輕緩);針尖的刺激要像蚊蟲或牛虻停在皮膚上那樣輕微。留針時要像環一樣圓轉流暢而穩定,出針時要像琴弦撥動後驟然停止那樣迅捷乾淨(形容快而利落)。出針後,要立刻用左手按住針孔(右手出針,左手隨之按閉),使氣血歸於正常而停止外泄。體表的針孔已經關閉,體內的真氣(正氣)才能充實。(在補法過程中)如果體內有瘀血停留,必須趕快刺血將其清除。

原文:

持鍼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鍼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腧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校詁:

持鍼之道,堅者為寶(寶:《素問》王注作“實”;不從。“寶”似更好,與“道”押韻。)(堅:張志聰:“堅者,手如握虎也。”)。正指直刺,無鍼左右(無針:《太素》作“針無”;從。)。神在秋毫(楊上善:“秋毫谓秋时兔新⽣毫⽑,其端锐微也。谓怡神在针端调⽓,故⽈神在秋毫也。”),屬意病者(屬意:注意。《漢書*蓋饒寬傳》顏注:“屬猶注也。”),審視血脈者(《太素》、《甲乙》、馬注、張注,皆無“者”字;從。),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衛:《太素》作“衡”;從。)(《尔雅*释诂》:“在,察也。” 杨上善:“悬阳,⿐也。⿐为明堂,五臟六腑⽓⾊皆见明堂及与眉上两衡之中,故将针者,先观⽓⾊,知死生之候,然後刺之。”)。神屬勿去(本句意思是說,精神凝聚⽽不分散。 屬:此處有聚之義。《周礼*遂⼤夫》郑注:“属犹聚也。”),知病存亡。血脈者(“血”字之上,《甲乙》有一“取”字;從。)(楊上善:“血脈,絡脈也。”),在腧橫居(本句《太素》作“血所在輸橫居”;不從。),視之獨澄(澄:《太素》、《甲乙》皆作“滿”;從。),切之獨堅。

新文:

持鍼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針無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衡。神屬勿去,知病存亡。取血脈者,在輸橫居,視之獨滿,切之獨堅。

翻譯:

持針的要領,以手持穩定、堅定有力為貴。要將針正直對準穴位,垂直刺入,不要讓針向左右偏斜。醫者的注意力要精細到像觀察秋天鳥獸新長的毫毛一樣敏銳,全神貫注在病人身上,仔細審察血脈的走向與狀態,這樣刺針才不會發生危險。將要開始刺針的時候,必須注意觀察人體陽氣聚集的部位(如頭部、陽經),以及身體前後兩側的衡骨(一說為「兩橫」,指兩脅或兩髖等對稱部位)。醫者的精神要持續貫注在病人身上,不要分散,這樣才能判斷病邪的消長與病情的好壞。當需要刺血脈時,應在經脈之氣流注經過的穴位上尋找,血脈會橫向(或明顯地)浮現於此處。看到該處血脈明顯脹滿隆起,用手按壓時感覺特別堅實有彈性,這就是應當刺瀉的血脈所在。

原文:

九鍼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鑱鍼,長一寸六分。二曰員鍼,長一寸六分。三曰鍉鍼,長三寸半。四曰鋒鍼,長一寸六分。五曰鈹鍼,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員利鍼,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鍼,長三寸六分。八曰長鍼,長七寸。九曰大鍼,長四寸。鑱鍼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員鍼者,鍼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以寫分氣。鍉鍼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鍼者,刃三隅以發痼疾。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員利鍼者,大如氂,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毫鍼者,尖如蟁蝱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長鍼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痹。大鍼者,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寫機關之水也。九鍼畢矣。

校詁:

九鍼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鑱鍼(鑱: chán,銳器。),長一寸六分。二曰員鍼,長一寸六分。三曰鍉鍼(鍉: dī。《類說》作“提”;不從。),長三寸半(三寸:《太素》卷二十五《熱病說篇》楊注作“二寸”;從。)。四曰鋒鍼,長一寸六分。五曰鈹鍼(鈹: pī。,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員利鍼,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鍼,長三寸六分(三寸:本經《九針論》作“一寸”;從。)。八曰長鍼,長七寸。九曰大鍼,長四寸。鑱鍼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去:《太素》卷二十二《九針所主篇》楊注為“主”;從。)。員鍼者,鍼如卵形(本句《太素》楊注作“鋒如卵”;從。),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本句《太素》楊注作“內不傷肌”;從。),以寫分氣(本句本經《九針論》作“主治分肉間氣”;從。)。鍉鍼者,鋒如黍粟之銳(鋒:《太素》卷二十五《熱病說篇》楊注作“狀”;從。),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以上兩句,《太素》楊注作“主按脈取氣,令邪氣獨出”;本經《九針論》同。從。)。鋒鍼者,刃三隅以發痼疾(發:此處有去之義。)(刃三隅:即三棱針。《九针论》两云锋针是“筩其⾝锋其末”,与“刃三隅”不合。考《太素*九針所主篇》、《热病说篇》两篇杨注皆云锋针是刃三隅,因此“热病数惊,瘈瘲⽽狂”⽤它泻热出⾎。张介宾游 “筩其⾝者,似或有误”,其说似乎不是。三棱針,針身圓形,針頭三棱形。。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員利鍼者,大如氂(大:《太素》卷二十二《九針所主篇》楊注作“狀”;本經《九針論》作“尖”。從本經。),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氣:《太素》卷二十二《九針所主篇》楊注作“痺”;從。)。毫鍼者,尖如蟁蝱喙(“蝱”字之下《太素》有一“之”字;從。),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本經《九針論》作“微以久留,正氣因之”;《太素》作“留之養神”。從本經。“因之而養”成句。),而養以取痛痹。長鍼者,鋒利身薄(薄:覆刻《太素》、《九針所象》作“博”;似不確。疑為“長”;本經《九針論》謂長針“必長其身鋒其末”。改。),可以取遠痹。大鍼者,尖如挺(《後漢書*方術傳序》賢注:“專折竹挺也”。意謂大針尖如折竹之鋭;《太素》卷二十二《九針所主篇》楊注作“筳”,義近。從楊注。),其鋒微員,以寫機關之水也(機關指關節。本經《邪客篇》:“機關不得屈伸。”)。九鍼畢矣。

新文:

九鍼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鑱鍼,長一寸六分。二曰員鍼,長一寸六分。三曰鍉鍼,長二寸半。四曰鋒鍼,長一寸六分。五曰鈹鍼,長四寸,廣二分半。六曰員利鍼,長一寸六分。七曰毫鍼,長一寸六分。八曰長鍼,長七寸。九曰大鍼,長四寸。

鑱鍼者,頭大末銳,主寫陽氣。

員鍼者,鋒如卵,揩摩分間,內不傷肌,主治分肉間氣。

鍉鍼者,狀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取氣,令邪氣獨出。

鋒鍼者,刃三隅以發痼疾。

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員利鍼者,尖如氂,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痺。

毫鍼者,尖如蟁蝱之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而養,以取痛痹。

長鍼者,鋒利身長,可以取遠痹。

大鍼者,尖如筳,其鋒微員,以寫機關之水也。

九鍼畢矣。

翻譯:

九種針具的名稱,各有不同的形狀。

第一種叫鑱鍼,長一寸六分。第二種叫員鍼,長一寸六分。第三種叫鍉鍼,長二寸半。第四種叫鋒鍼,長一寸六分。第五種叫鈹鍼,長四寸,寬二分半。第六種叫員利鍼,長一寸六分。第七種叫毫鍼,長一寸六分。第八種叫長鍼,長七寸。第九種叫大鍼,長四寸。

鑱鍼:頭部大、末端尖銳,主要用來瀉去體表的陽熱之氣。

員鍼:針尖形狀像卵一樣橢圓,用於在肌肉之間摩擦按壓,進入體內不損傷肌肉,主要治療肌肉縫隙間的氣病。

鍉鍼:形狀像小米或黍粒的尖端,主要用於按壓脈搏以引導氣行,使邪氣單獨排出。

鋒鍼:針尖有三個稜角,用來刺破脈絡,治療頑固的久病。

鈹鍼:末端像劍的鋒刃,用來切開排放大膿腫。

員利鍼:針尖像牛尾毛,既圓又尖,針身中部稍微粗大,用來治療突然發作的痺症(急性風濕或疼痛)。

毫鍼:針尖像蚊蟲或牛虻的嘴,輕輕緩慢地刺入,微微留針一段時間,使正氣得以恢復滋養,用來治療疼痛性的痺症。

長鍼:針尖鋒利、針身長,可以用來治療距離體表較遠部位的痺症(如深部關節或筋肉)。

大鍼:針尖像細竹杖,針鋒稍微圓鈍,用來瀉去關節中積聚的水液(如關節積水)。

以上就是九種針具的介紹。

原文: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鍼陷脈則邪氣出,鍼中脈則濁氣出,鍼大深則邪氣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甚病,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恇,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鍼害畢矣。

校詁: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清:疑為“凊”,音 qìng,《說文》:“寒也。”凊氣,寒濕之氣。)。故鍼陷脈則邪氣出(陷脈:指頭部穴位。),鍼中脈則濁氣出(中脈:指足陽明胃經。)(“濁氣出”之下似有脫文;因為沒有繼續說凊氣。),鍼太深則邪氣反沉(《甲乙》卷五第四無“氣”字;從。),病益(《甲乙》卷五第四、《素問》《長刺節論》王注引《針經》,“益”下有一“甚”字。本經《小針解篇》無“病益”二字。周學海認為此二字為衍文。從。)。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宜:《甲乙》卷五第四作“舍”;下文有“鍼各有所宜”;從《甲乙》。),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甲乙》卷五第四、《素問》《針解篇》王注,作“無實實,無虛虛”;從。)。損不足而益有餘(《甲乙》卷五第四無“而”字;從。),是謂甚病(甚:《甲乙》卷五第四作“重”;從。),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張介賓:“五脈者,五臟五兪也。”),取三脈者恇(三脈:本經《小針解》作“三陽之脈”;從。)(張介賓:“手足各有三陽,六腑脈也。”)(恇:kuāng,可以寫作“匡”,有害怕、恐懼的意思;《後漢書·卷一二·張步傳》:“時國無嗣主,內外恇懼。”也有“料到”的意思;元·武漢臣《生金閣·第一折》:“我那裡恇郭成的渾家,這等生的風流,長的可喜。”還有“虛弱”的意思;《黃帝素問靈樞經·卷五·寒熱病》:“精泄則病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疽也。”另外,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注“恇”字:“素問。尺虚者行步恇然。王注。恇然不足。”這裏的“恇然”,不僅指氣血不足、腎氣衰敗,而且還指心神方面的恐懼、害怕。。奪陰者死(死:《甲乙》卷五第四作“厥”;從。),奪陽者狂。鍼害畢矣。

新文: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凊氣在下。故鍼陷脈則邪氣出,鍼中脈則濁氣出,鍼太深則邪反沉。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舍,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實,無虛虛。損不足益有餘,是謂重病,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陽之脈者恇。奪陰者厥,奪陽者狂。

鍼害畢矣。

翻譯:

氣的運行在經脈中,邪氣(風邪等陽邪)在上部(體表、陽經),濁氣(濕濁、飲食積滯之氣)在中部(胃腸等消化系統),清冷之寒氣(寒邪)在下部(深層、陰經、關節)。

因此:

針刺深度恰好在脈氣受病之淺層(瀉上部邪氣),可使邪氣排出;

針刺深度恰好在脈氣受病之中層(瀉中部濁氣),可使濁氣排出;

如果針刺太深,反而會使上部或中部的邪氣被引導而沉入更深處,加重病情。

所以說: 皮、肉、筋、脈各有不同的位置,病邪各有不同的停留部位,各種病症各有不同的形態表現,必須根據病情選擇適合的部位與深度來治療。

不要(用補法)使原本充實的實證更加充實,也不要(用瀉法)使原本虛弱的虛證更加虛弱。 如果損耗了原本就不足的(正氣),或補益了原本就過盛的(邪氣),這就叫做加重病情,疾病會更加嚴重。

如果錯誤地瀉了五臟之脈的經氣(誤用瀉法於五臟俞穴),會導致死亡; 如果錯誤地瀉了三陽經(太陽、陽明、少陽)的經氣,會使人出現虛怯、驚惶、畏縮等症狀。 若瀉了陰經的經氣(使陰氣被奪),會導致手足厥冷(四肢冰冷); 若瀉了陽經的經氣(使陽氣被奪),會導致精神狂亂。

針刺可能造成的危害,到這裡就說完了。

原文:

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鍼。鍼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校詁:

刺之而氣不至(《素問*診要經終論》王注引《針經》,無“而”字;從。),無問其數(數,此處指息數。馬蒔:“所謂如待貴人,不知日暮者是也。”);刺之而氣至(《素問*診要經終論》王注引《針經》,無“而”字;從。),乃去之,勿復鍼。鍼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甲乙》卷五第四無“有”字;從。)。效之信,若風之吹雲(《甲乙》卷五第四、《素問*八正神明論》皆無“之”字;從。),明乎若見蒼天(本句《甲乙》卷五第四作“昭然於天”;從。)

刺之道畢矣(“刺”字之上,《甲乙》卷五第四有一“凡”字;從。)

新文:

刺之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氣至,乃去之,勿復鍼。鍼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效。效之信,若風吹雲,昭然於天。

凡刺之道畢矣。

翻譯:

針刺後,如果針下還沒有出現「氣至」(得氣感,如痠、麻、脹、重等),就不要拘泥於操作的次數(應繼續行針,直到氣至為止)。針刺後,一旦出現了「氣至」,就可以出針,不要再繼續留針或重複刺入。九種針具各有其適用的病症,形狀各不相同,各自發揮其不同的治療作用。針刺的關鍵要領是:必須「得氣」才能產生療效。這種療效的確實性與迅速性,就像風吹散浮雲一樣,天空頓時明朗無遺。

以上,所有關於針刺的道理就全部陳述完畢了。

原文:

黃帝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歧伯曰:五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府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腧,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校詁:

黃帝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歧伯曰:五藏五腧(腧、輸,通“俞”。“俞”乃本字。慧琳《⾳義》卷五⼗四:“諸⽅書、明堂圖,俞皆針灸之⽳,作腧⾮也。” ),五五二十五腧。六府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以上下”,《甲乙》卷三第二十四作“上下行”;從。)。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溜”,《甲乙》卷三第二十四作“留”;不從。“留”有止義。“溜”通“流”;《康熙字典》注此義即引本句。《語譯》謂“溜”是誤字;似乎不妥。),所注為腧,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三”字之上,《甲乙》卷五第四有一“凡”字;從。),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十六字,雖然出名,但在這裡,似為竄入;汪昂《靈樞約注》即略去也。從。明李中梓《內經知要》,蓋取此義。)。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神氣”之上,《素問*調經論》王注引《針經》有一“皆”字;從。),非皮肉筋骨也(《素問*調經論》王注引《針經》作“非骨節也”;從。)

新文:

黃帝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歧伯曰:五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府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上下行。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腧,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節之交,凡三百六十五會。所言節者,皆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骨節也。

翻譯:

黃帝說:我想聽聽五臟六腑的經氣是從哪些部位出入的。

岐伯回答說:五臟(肝、心、脾、肺、腎)各有五個腧穴(井、滎、腧、經、合),五個臟共計二十五個腧穴。六腑(膽、小腸、胃、大腸、膀胱、三焦)各有六個腧穴(井、滎、腧、原、經、合),六個腑共計三十六個腧穴。人體有十二條經脈,加上十五條絡脈,總共二十七條脈絡之氣,上下循環運行。(在五輸穴中:)經氣所流出的地方叫做「井」,所像水流般涓涓經過的地方叫做「滎」,所灌注輸送的地方叫做「腧」,所行走通過的地方叫做「經」,所匯入深處的地方叫做「合」。這二十七條脈絡之氣的運行,全部都體現在這五輸穴之中。人體關節(骨節、筋肉間的空隙)的交會處,總共有三百六十五個。(岐伯解釋說:)我所說的「節」,是指神氣在其中遊行出入的地方(即穴位、氣穴),而不是指骨與骨連接的骨關節。

原文:

觀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凡將用鍼,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鍼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鍼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害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益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瘍。

校詁:

觀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一,不明何義;有謂作動詞,使動用法,使......端正之義。感覺可取。《語譯》謂此處有分別之義;參見《呂氏春秋*舉難》高注。可是,《呂氏春秋*舉難》原文為:“故君子一於此取與。”高誘注:“一,謂等之也。”即等同之義,而非分別之義。,聽其動靜,知其邪正(“知其”二字,《素問*寶命全形論》王注引《針經》作“而知”;從。)。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凡將用鍼,必先診脈(《甲乙》卷五第四無“診”字,且“脈”字與下文之“視”字互已,作一句讀:“必先視脈氣之劇易”;從。),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鍼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指陰虛者反用益陽之法則陰更虛;參見張介賓注。),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張介賓:“腋與膺皆臟脈所出,氣絕於內,而復取之,則致氣於外,而陰愈竭矣。”謹按:感覺張介賓之解讀似乎有些不妥。本經論治之之法,而非陰愈竭之理。13/04/2026)。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鍼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則”字疑為衍文;刪。上文“重竭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太素》卷二十六《寒熱雜說》,“刺”字之上有一“凡”字;從。),中而不去,則精泄;害中而去(“害”,本經《寒熱病篇》、《太素》卷二十一《九針要道》,皆作“不”;從。),則致氣。精泄則病益甚而恇(本經《寒熱病篇》、《甲乙》卷五第四,皆無“益”字;從。),致氣則生為癰瘍(“瘍”,本經《寒熱病篇》作“疽”;從。)

新文:

觀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而知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凡將用鍼,必先視脈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鍼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鍼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不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疽。

翻譯:

觀察患者的氣色,察看他的眼神,就能了解精氣的渙散或恢復。使患者身形端正(或讓其身體保持平穩),聽他的呼吸動靜,就能判斷邪正盛衰。(進針時)右手主導推針刺入,左手持針輔助並抵住穴位皮膚,一旦針下得氣,即可出針。凡是將要用針治療,必須先審察脈氣的輕重緩急(病情輕重),然後才能進行治療。五臟的精氣已經在內部耗竭,而用針的人反而在外部(四肢、陽經、體表)用補法充實正氣,這叫做「重竭」。「重竭」必然導致死亡,死亡時患者的表現是安靜的(沒有躁動)。這種情況下(正確的治療)應該是反向調整其氣機,選取腋下(極泉穴)與胸前(膺窗、膻中等穴)來救治。五臟的精氣已經在外部(體表、陽氣)耗絕,而用針的人反而在內部(陰經、五臟俞穴)用補法充實正氣,這叫做「逆厥」。「逆厥」必然導致死亡,死亡時患者的表現是躁動不安的。這種情況下(如果誤治後再想補救,反而錯誤地)去針刺四肢末端。總括針刺不當的危害:刺中了病位(應瀉)卻不出針(留針過久),會導致精氣外泄;沒有刺中病位(未得氣)就出針,會導致邪氣留聚(反而使氣滯)。精氣外泄會使病情加重而患者虛怯驚惶;邪氣留聚則會引發癰疽(化膿性瘡瘍)。

原文: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五藏有疾也,應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覩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肓之原。出於脖胦,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

校詁:

五藏有六府(指臟腑之氣,表裏相通。),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甲乙》卷一第六,“十二原”之下有一“者”字;從。)(四關,指兩肘兩膝,全身關節之大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當”,《太素》卷二十一《諸原所生》作“常”;從。)。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稟”,即“廪”,《素問*皮部論》王注:“廪,聚也。”)(孫鼎宜認為,“氣”當作“之”,草書形誤;“味”當作“會”,音誤。從。)。五藏有疾也,應出十二原(“應出”,《甲乙》卷一第六作“出於”;從。),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覩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甲乙》卷一第六,不重“太淵”;從。下“大陵”等皆是如此。)(太淵,肺脈所注,俞穴;陰經無原穴,以俞穴代。)。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心主之脈所主;汪昂:“心包代心君行事,故不曰本經之神門,而曰心包之大陵。”)。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杨上善:“膈⽓在于鸠尾之下,故鸠尾为原。”馬蒔:“鳩尾在臆前蔽骨下五分,人無蔽骨者,从歧⾻下⼀⼨即是;曰鸠尾者,⾔其⾻垂下,如鸠尾形也。”)。肓之原(肓,指下肓。),出於脖胦,脖胦一(脖胦,音 bó yāng。《甲⼄》卷三第⼗九:“⽓海,⼀名脖胦,⼀名下肓,在脐下⼀⼨五分,任脉⽓所发。”)。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

新文: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者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常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之會也。五藏有疾也,出於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覩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二。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二。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二。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二。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二。膏之原,出於鳩尾一。肓之原,出於脖胦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

翻譯:

五臟與六腑相對應(表裡相合),六腑(的經氣)有十二個原穴。這十二個原穴都出自四肢的腕、踝關節附近(四關),四肢關節附近的原穴主要用來治療五臟的疾病。五臟若有病,通常可取這些十二原穴來治療。

十二原穴,是五臟稟受全身三百六十五節(骨節、氣穴交會處)之氣的地方。五臟有病,會反映在十二原穴上,十二原穴各自有各自的對應臟腑。清楚地了解各個原穴的位置,觀察它們(在穴位上出現的反應,如壓痛、色澤變化等),就能知道五臟的病變情況。

陽中之少陰——肺,它的原穴出於太淵(左右手各一,共二穴)。

陽中之太陽——心,它的原穴出於大陵(左右手各一,共二穴)。

陰中之少陽——肝,它的原穴出於太衝(左右足各一,共二穴)。

陰中之至陰——脾,它的原穴出於太白(左右足各一,共二穴)。

陰中之太陰——腎,它的原穴出於太谿(左右足各一,共二穴)。

膏(心下之脂膜)的原穴,出於鳩尾(任脈穴,劍突下,一穴)。

肓(臍周之脂膜)的原穴,出於脖胦(即氣海穴,臍下一寸五分,一穴)。

以上總共十二個原穴,主要用來治療五臟六腑的疾病。

原文:

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校詁:

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三陽:足三陽經。三陰:足三陰經。楊上善:“脹取六腑三陽原也,洩取五臟三陰原也。”)

新文:

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翻譯:

腹部脹滿的病症,多取足三陽經(胃、膽、膀胱)的穴位來治療;

完穀不化的泄瀉(消化不良,糞便中夾雜未消化食物),多取足三陰經(脾、肝、腎)的穴位來治療。

原文: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閇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夫善用鍼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閇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校詁: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刺:《方言》:“凡草木刺人,自關而西謂之刺。”),猶污也(污:《文選*雪賦》善注:“污,猶相污染也。”),猶結也(結:《文選*西京賦》薛注:“結,縛也。”),猶閉也(閉:《國語*晉語》韋注:“閉,壅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夫善用鍼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新文: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刺雖久,猶可拔也。污雖久,猶可雪也。結雖久,猶可解也。閉雖久,猶可決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夫善用鍼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翻譯:

如今五臟有了疾病,就好比(身體裡)扎了刺,好比沾染了汙垢,好比打了繩結,好比水道堵塞。刺扎得再久,也還是可以拔掉的;汙垢沾染得再久,也還是可以洗掉的;繩結打得再久,也還是可以解開的;水道堵塞得再久,也還是可以疏通開的。

有人說長久不癒的疾病就無法治療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善於用針的醫生治療疾病,就像拔除刺、洗淨汙垢、解開繩結、疏通堵塞一樣。疾病雖然長久,也還是可以完全治好的。那些說久病沒法治的人,只是因為沒有掌握正確的治療方法罷了。

原文:

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復始也。

校詁:

刺諸熱者(《太素》卷二十一《諸原所生》,無“諸”字;從。),如以手探湯(《甲乙》卷五第四、《太素》卷二十一《諸原所生》,皆無“以”字;從。)。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下陵”⼆字疑衍。例以《邪⽓脏腑病形篇》、《五乱篇》“取之三⾥”句法可证。《本输篇》:“⼊于下陵,下陵膝下三⼨,胻⾻外三⾥也。”则“下陵”⼆字,似系三⾥之旁注,传抄误⼊正⽂。),正往無殆(殆通怠。),氣下乃止(“氣下”,《甲乙》卷五第四作“下氣”;從。)(下,此處有去之義。《周禮*司民》:“下猶去也。”意思是說:邪氣退去,就得停針。),不下復始也。

新文:

刺熱者,如手探湯。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陰有陽疾者,取之三里,正往無殆,下氣乃止,不下復始也。

翻譯:

針刺治療熱證時,進針要像手試探沸水一樣(迅速淺入即出,不宜久留)。

針刺治療寒證(寒清)時,留針要像人不願行走一樣(遲緩、久留,使熱氣入內驅寒)。

如果陰分(臟、裡)有陽熱之邪(如火熱內鬱),應取足三里穴(足陽明胃經合穴),用直刺的手法,堅定施治不要遲疑。使邪氣下行(降泄)後即可停止;若邪氣不下行,就再重複針刺,直到氣下為止。

原文: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

校詁: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甲乙》卷五第四無下一“之”字;從。)。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甲乙》卷五第四無下一“之”字;從。)(病在上之臟者,可取陰陵泉;在上之腑者,可取陽陵泉。)

新文: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陵泉也。

翻譯:

如果病位在上部(如頭、胸、上腹)且病位在內側(或病屬內臟、陰經、裡證),應取用陰陵泉穴(足太陰脾經合穴)。如果病位在上部(如頭、胸、上腹)且病位在外側(或病屬肢體外側、陽經、表證),應取用陽陵泉穴(足少陽膽經合穴)。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