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毋相忘

宓姬已经有身孕了,如果她能顺利地为侯爷诞下麟儿的话,那么我的地位很可能就不保。

春雨绵绵,轻柔地洒落在柳家街的街道上,让干涸的街道焕发出点点生机。街道两旁,青石板路被雨水淋得油光锃亮,反射出柔和的光芒。路旁的柳树在春风中轻摆,嫩绿的枝条上挂满了晶莹的雨珠。

路上几乎不见行人,只有安定侯府的马车行走在雨中的街道上,发出“嘚嘚”的声音。

我坐在马车里,心里愤愤地想着。

我嫁给安定侯已经五年了,不知为什么,总无梦熊之兆。

饶是现在自己还年轻貌美,在众多侍妾中也是最受宠的,可一旦红颜老去,青春不再,没个儿子做后盾,这下半辈子的时光让我如何过下去?

不成,非得想个法子弄掉那个还没出生的孩子不可。

我不停地绞着手中的丝帕,直到自己的指节被勒得生生发疼,这才从纷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看看丝帕上绣着的素菊被折皱得不成样子,我心中竟是莫名的痛了一痛——柳如春啊柳如春,你从什么时候开始也变得如此歹毒了?

突然,伴随着马儿一声长啸,马车突兀地停了下来,颠簸得我一阵眩晕。

我扶住车内的小几,向身旁的婢女喜眉道:“去看看出了什么事。”

喜眉的身子探出去张望了一番,道:“夫人,不知哪里冒出个乞丐,撞上了咱们的马车,倒在路边,怎么叫也不起来。”

我皱了皱眉头:“告诉护卫,赶紧打发了。”

“是。”

喜眉应声推开车门跳了下去,接着便听见外头传来她清亮的吆喝声。

这个丫头,仗着我的纵容,她是越来越嚣张跋扈了。

我突然一愣,难道自己不也是仗着侯爷的宠爱而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吗?

这些年我在侯府荣宠不断,连出趟门都有护卫跟着,这排场,比正室还大。

原来是有其主必有其仆,怪不得那丫头啊!

想到此处,我的唇角不禁浮起一个讽刺的微笑。

窗帘被风吹过来,轻拂着我的脸,有点痒,我伸手去拂了一下。谁料手中的丝帕没拿好,从窗棱间飞了出去,在细雨中翻飞着,像只脆弱而苍白的蝴蝶。

我叹口气,起身打开了车门,盈盈地走了下去。

路中心躺着一个邋里邋遢的乞丐,肮脏破烂的衣服,消瘦干枯的身子。即使相隔一丈多远,我依然能闻到他身上散发出腐烂而腥酸的臭味。

我不禁捂起了鼻子,皱着眉头侧过脸去。

喜眉轻跑过来扶住我,在我耳畔小声说:“夫人,那人好像是不行了。”

我心头一颤——难道出人命了?

我向前走了几步,想看得清楚一些。

那乞丐的身子蜷缩成一团,不禁让我感到一阵厌恶:真是好死不死的,偏偏撞上今天我出门的日子!最近是怎么了,连连倒霉,事事不顺心。

我柳眉一竖,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还不快把他拖走!别影响我们的行程。”

护卫们立即应声,粗鲁地将乞丐架起,拖到一边。

那乞丐没有反抗,只是重重地呻吟了几声。

我这才发现,原来他瘸了一只腿。

“给他点钱,让他去看大夫。”我吩咐喜眉。

喜眉掏出块碎银子扔给那乞丐。

我转身重新往马车走去,刚往前踏了一步,忽然想起了自己的那块帕子:“喜眉,去把我的手帕捡回来。”

喜眉应了一声,连忙跑去捡。

那丝帕原本是掉在路中央的,可正当喜眉伸手去拣时,忽然间一阵风吹过,又把它吹了起来,轻轻扬扬地飞着,最后竟掉到了那乞丐身上。

我顿时皱起了眉。

喜眉站在原地,面色为难地看着我:“夫人,那帕子……还要吗?”

我拧着眉头,道:“你去,把它拿回来。”

“啊?”喜眉咬着唇,满脸不乐意地走到那乞丐身边,伸手去拿帕子。

谁料那乞丐一个侧身,紧紧地抓住了那块手帕,不肯松手。

“夫人——”喜眉的声音像是快哭了出来。

我也觉得纳闷——这乞丐死抓着我的手帕干什么?

我抬眸望去,只见那乞丐的眼睛透过凌乱的头发,定定的瞧着我,他的目光锐利得如刀锋一般,顿时令我打了个寒噤。

一旁的护卫看出了端倪,立即上前去抢夺。

可那乞丐也怪,护卫越是抢,他越是揪紧了手帕不肯放手。

最后,一个护卫踢了他一脚,把他踢进了旁边的臭水沟里,这才把手帕拿了回来。

那乞丐呻吟着,喉咙里发出一阵模糊的声音,像是野兽临死前的狂啸一般,特别凄惨。

护卫把帕子递到我面前,我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接了过来。

可怜的白丝绸上已经染满了污秽,且带着与那乞丐身上一样的臭味。

“走吧,喜眉。”

马车重新启动,我靠在柔软的车垫上,闭上眼睛。

喜眉坐到我身边,奇怪地问道:“夫人,这手帕都脏了,你怎么还非要啊?”

我凝视着手帕上绣着的素菊,淡淡地道:“你懂什么,只有看着这块帕子,我才能确定,我曾经也纯洁善良过。”

喜眉还是一脸茫然,过了半晌,方轻轻地道:“刚才……那个乞丐,他看夫人的眼神好怪呢。”

我的心莫名地颤了一颤,视线从车帘望出去,那个乞丐单薄的身影已越来越远。

不知道为什么,一种不祥的预感遍布了全身。

马车到达“珞玉轩”时,雨已经停了。

大门口,两队人整齐地列着队,恭候我这位侯府七夫人的大驾。

珞玉轩的福老板,挪动着他肥胖的身子来到车前向我行礼。

我看着他白胖的戴着碧玉扳指的手,忽然想起,就在七年前,这只手还曾经伸出来想打我。

我那时正在珞玉轩旁边卖菜,摆满新鲜蔬菜的小摊,和琳琅满目的玉器店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我的眼中充满了羡慕的光芒,却也知道,这不是我可以肖想的。

我和福老板的争执是从一块豆腐开始的。我不小心将豆腐篮子碰到了珞玉轩的门槛,篮子里的豆腐滚落在地,有几块不偏不倚地滚到了他的脚边。

福老板立刻变了脸色,大声喝道:“你怎么不长眼睛?我这是什么地方,你把我这地方弄脏了,影响了我做生意,看你怎么赔!”

我急忙弯腰捡豆腐,一边回答:“对不起,对不起,我马上清理干净,给您赔个不是。”

福老板却不依不饶,一把推开我:“别以为道歉就能了事!你看看,这地上都是你的污渍。我这儿来往的都是些大人物,得罪了她们,不是你道个歉就能了事儿的!”

我被推得一个踉跄,强忍着泪水,试图解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可以赔钱,还不够吗?”

福老板瞪大了眼睛,脸上的横肉抖动起来:“赔?你以为几个破豆腐就能赔得起?我今天非让你知道厉害!”

说罢,他扬起手,作势要打我。

我吓得脸色苍白。

周围的商贩见状,纷纷上前阻拦:“老板,她又不是故意的,你何苦跟一个小姑娘计较?”

老板被众人拉住,仍旧气呼呼地大声说:“今天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不知道天高地厚!”

我紧紧抿着嘴唇,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不会再任人欺负。

可如今,他的态度完全变了。

呵呵,这世道啊,如果没有权没有钱,就什么都没有。我算是看得太明白了。

“七夫人,最近小店到了批新货,玉质晶莹剔透,难得一见。七夫人可要看看?”

很多人都知道我喜欢玉器,因此每年都有好些巴结之辈送来各色各样的玉器任我挑选。

可我喜欢的不仅玉器,贵重值钱的东西我都喜欢。

我随意挑着福老板捧上来的玉器,有点意兴阑珊。

福老板似乎看出了我的满不在乎,便又道:“七夫人可是不满意这些?小人前几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弄到了一块美石,据说是从前方战场上得来的,珠玉一般漂亮,七夫人可有兴趣?”

我懒洋洋地扶了一下鬓角,道:“既然是美石,那就拿上来吧,那么多废话干什么?”

福老板的脸色顿了一下,忙唯唯诺诺地退下去取货。

看着他尴尬离去的样子,我心里忽然觉得很痛快——想不到吧,想不到我柳如春也有今天,攀上高枝当了凤凰,再也不是以前乌街巷里卖菜的黄毛丫头了。而你,珞玉轩的大老板,居然会有弯着身子在我面前卑躬屈膝的一日。哈哈,就为了瞧你这副窘态,我才愿意每月来这儿走一遭。

我想着想着,忍不住笑出声来。

喜眉诧异地望着我:“夫人笑什么?”

我对她说:“喜眉,我今天漂亮吗?”

喜眉笑得眉眼弯弯:“夫人永远都艳冠群芳。”

我的唇角轻扯了一下,道:“你知道吗,就在我十五岁时,还是个贫穷人家的丫头,走在大街上一点儿都不起眼。当时,就只有一个人说我漂亮……”

我本想向她炫耀几句,但说到这时,心里却一下子黯然了下来,声音也变得酸涩。

“是啊,就只有一个人说过我漂亮……”

我抬起头看向远处,视线渐渐开始朦胧,好像看到了从前……

我出身在贫苦人家,父亲是卖菜人,而我的母亲,在我的记忆尚未成型之时便离开了我们。

幼年时的我,是被寒冷与简陋紧紧包裹着的。

每当夜幕降临,我蜷缩在破旧的被褥中,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心中就充满了无限的迷茫与恐惧。

至于食物,更是简陋至极,粗硬的米饭搭配着几片咸菜,便是我们日复一日的餐食。

那滋味,苦涩而单调,却也是我童年中最真实的味道。

那些年,生活仿佛是一场永无止境的劳作。

每天天未亮,我便要跟随父亲来到田间地头,或是帮忙收割,或是挑水浇菜。汗水浸湿了衣衫,疲惫侵蚀着身体,我很累很累,可父亲却看不见,只会一味地骂我懒。

在我这灰暗的童年里,唯一的一抹亮色,那便是隔壁的奉哥哥,他总是偷偷溜过来帮我的忙。

他是教书先生的儿子,有着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

父亲不喜欢他们家,说他的父亲是个落魄的酸秀才。而他父亲也不喜欢我们家,说我父亲是个目不识丁的蠢货。

可是我们的感情特别好,总在一起玩。他教我认字读书,我给他缝补衣衫。

十三岁时,他画了一幅菊花图

他对我说:“你知道吗?你长得就跟素菊一个模样呢。”

我指着那幅图,问他:“就是这个模样吗?”

他说:“是啊。很纯很恬静,干净极了。”

于是,我将那幅画绣到了手帕上。从此,百花之中我只爱菊花。

十四岁那年,在村后的竹林里,他教我念诗经的《周南》。

读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时,他忽然问我:“春儿,你也十四岁了,什么时候嫁给我?”

我顿时脸红了,羞着跑开。

我以为,自己这一辈子注定了会嫁给他。谁知道,十五岁时,一道军帖送到他家,从此天涯相隔,欲聚无缘!

我恨!我恨那永不休止的战争,将一切平静与祥和摧残得支离破碎!

如果没有那场战争,他就不会被迫离开家乡,离开亲人,离开我!

我还记得他走的前一个晚上,我们在竹林里道别。他在竹干上刻下我和他的名字,我哭得一塌糊涂。

我告诉他,“我会等你的,我一定等着你!”

“好,你等我,一打完仗,我就回来娶你!”他郑重地承诺。

临别时的话语至今还在耳边回响,每一次想起,都让我痛彻心扉,就连他当初眼中闪烁着的泪花,都还清晰可见,可是人呢?

等待的时光是那么漫长。

由于战争,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被拉去参战了,田里的粮食没人种,又遭逢大旱之年,颗粒无收!

我饿得头昏眼花,只能以草根树皮充饥,每天还有那么多那么重的活要干……简直是人间地狱!

十七岁的那个冬天,我饿晕在路边。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一切都不同了。

救我的是如今位高权重的安定侯。当那个尊贵的男人亲自将汤药捧到我面前时,他的眼中闪烁着渴望。

我无助地看着他,像个木偶一般喝下他亲手喂的药。那一刻我便知道,从此以后我的命运将被他操控。

而我,再也不想过那种朝不保夕的苦日子了……

几天之后,我带着安定侯拨给我使唤的婢女,回到了村里。

那些婢女身着华美的服饰,与这简朴的乡村格格不入,可她们却也预示着,我即将开启的新生活。

我推开那扇破旧的木门,轻声唤道:“父亲,我回来了。”

父亲从里屋走出,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我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将即将入侯府的消息告诉了他。

父亲听后,先是愣住,随即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不舍,也有几分难以言喻的担忧。

而后,我独自一人去了村后的竹林。

我停下脚步,目光落在了一根熟悉的竹子上,那里,还刻着我和奉哥哥的名字,以及我们关于未来的美好憧憬。

如今,那些誓言仿佛都成了遥远的回响。我深深地知道,入侯府就意味着要割舍过去的一切,包括那些纯真无邪的情感。

我闭上眼,任思绪像潮水一般涌动,最终狠下了心。

我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那是安定侯赠予我的防身之物,此刻却成了我告别过去的工具。

我深吸一口气,手中的匕首划过竹面,那一刻,我仿佛听见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它在告诉我:“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从此以后,我就只是侯府的七夫人。”

第二天,我穿着桃红的嫁衣入了侯府。

乡亲们艳羡的目光,让我觉得从此真的走出了苍白的命运,登上了另一个高峰。我即将拥有一切,锦衣华服,珍馐美味。

而我唯一放弃的,是对他的承诺。

五年的时间真的太过漫长,我整日周旋在侯府争宠的生活中,再也找不回当初的自己。

我轻叹了一声,不知道心中究竟是怎样的感觉。

“夫人。”

喜眉的一声轻唤唤醒了我,我收回思绪,看着福老板将一个小匣子宝贝般地捧了出来。

“七夫人请看——”他打开盖子,红丝绒上静静地躺着块翠碧色的玉石,那玲珑剔透的颜色,散发着温润的光泽。

果然是好玉!

“七夫人您看,这块玉石真是玲珑剔透,百年难得一见。且深埋地下多年,已尽得天地灵气,带在身上,可庇佑平安。”

“嗯?”我把那块美玉放在掌心仔细观看,竟在玉石上看见一个小小的“春”字,像是用刀刻上去。我疑惑地问:“这个字是怎么回事?”

福老板脸上的笑容更甚:“七夫人,这块美玉真是特意为您而生的啊,居然有夫人的名讳呢!”

“难道,这不是你玩的花招?”我抬起眼皮懒洋洋地道。

“不不不,绝对不是小人干的。要知道,在玉器上刻字,可是会使其身价大打折扣。这种事情,小的是不会做的。”

我的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整个人顿时惊悸了一下:“你刚才说,这块玉石从边疆得来的?”

“听说这美玉是边疆一名小将在地底下挖出来的,后来不知怎的,就到了一个商队手里,再由他们带到长安。小的几经周折才买了下来……”

“你可知道,那个小将是何许人?”我急切地问。

“这个——这个小的怎么会知道呢?”福老板面露难色。

我呆呆地出神。会是他吗?

我多么希望是他,可是不可能,不可能是他的……世上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他找到的玉偏生就落到了我手中……可是,如果不是他,谁会无缘无故地在一块美玉上刻一个“春”字呢?

“七夫人,七夫人——”福老板的呼喊声惊醒了我,“你怎么了?”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道:“没事,这块玉我要了。”

福老板大喜:“我就知道七夫人一定会喜欢。”

我淡淡地笑了一笑,感觉自己特别的疲惫。

我让喜眉唤来车夫,坐车离去。

一路上,我心里都乱糟糟的。既希望是他,又害怕是他。

第二天,侯府来了位特别的访客。

当我走到外院,看到那个许久不见的身影时,心就控制不住地怦怦乱跳了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人拜见七夫人——”衣衫陈旧、面容苍老的老人佝偻着身躯,见到我就要行礼。

我连忙上前虚扶了一把:“免礼!伯父如此大礼,如春怎么受得起。”

五年未见,他已经满头白发,爬满皱纹的脸上显露出哀痛的痕迹。他不是别人,正是奉哥哥的父亲!

我见到他,瞬间记起了那些尽是尴尬辛酸的往事。

“伯父这些年来可好?”我的神情很不自然,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客套地问。

他苦笑了一下,脸上的皱纹更深了:“这次来见七夫人,是有样东西带给七夫人的。”

这么多年了,他生疏的口吻一如以往。从小到大他都不喜欢我,更何况,后来我又背弃了他的儿子。

我在心中苦笑了一下,故作镇定地问道:“不知是什么?”

问出这句话后我就后悔了,心狂跳个不停。他既然来找我,那必定是和奉哥哥有关。

他的手在怀里摸索了半天,摸出一片竹简,呈给我。

我颤抖着接过来,心里无比酸涩。

竹简的两面分别写着两句话:“奉谨以琅玕一致问,春君幸毋相忘。”

我的故作镇定在霎那间全部崩溃!

是他,是他写给我的!他的字迹我曾经非常非常熟悉!这字……

我猛地想起了什么,将腰间系着的那块美玉取了起来。玉和竹简一相对比,两个“春”字竟是一模一样!

天啊!我昨天怎么就没看出来那是他的笔迹呢?有关他的一切,我一直自认为深深地刻进我的骨血里,可为什么,我会认不出来呢?!

我抬起头,眼中已有泪花,颤声道:“他……奉哥哥,他在哪儿?仗不是还未完么?”

“他在战场上瘸了一条腿,将军让他回家来。”老人平淡的语音听不出悲喜。

在那瞬间的惊愕与悲痛交织之下,我的心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着,连呼吸都极其困难。我的手不由自主地紧紧抓住了桌角,勉强支撑住摇摇欲坠的身躯,指尖因用力而泛白。

“他现在在哪儿?这封信,又是什么时候写的?为何让你此刻带给我?”我的每一个字都说得很吃力,充满了不可置信与绝望。

老人望着我,眼神空洞而又飘忽,仿佛承载着太多无法言说的沉重。“他本想回来找你的,可听说你已经嫁入侯府,生活安稳,便不忍心打扰你。”

他的语气低沉而又缓慢,每一个字都如同重锤般敲击在我的心上。

“不过……如今奉儿已经离世。我想,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再见你一面。我作为他的父亲,总该替他完成这未了的心愿吧……”

老人说完这番话,如负重释地长叹了一声。

可是这番话对我来说,却如同晴天霹雳,瞬间将我的世界击得粉碎。我的眼前开始模糊,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却迟迟不肯落下,脑海中反复回荡着那一句:“如今奉儿已经离世……”这句话如同魔咒一般,让我无法呼吸,无法思考,只有无尽的悲痛与自责如潮水般涌来。

“他怎么会死的?你不是说他只是瘸了一条腿吗?怎么会死的?怎么会死的!”我失控地连连问道,扑向老人,紧紧抓住他的衣袖。

老人平静地看着我,轻轻地拂开我的手,一字一顿地说道:“昨天他出门时,被一辆马车撞倒,抬回家才半个时辰,便撒手人寰了。”

马车?撞了?我的心猛地一缩,颤抖着声音问道:“他是在柳家街被撞的吗?”

老人抬眼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厌恶,也有无奈。“是。”他缓缓说道,“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撞死奉儿的,正是夫人您的马车。”

我的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人呆立当场。

是我?是我害死了他!那个曾经与我山盟海誓、私定终身的恋人;那个因我而瘸腿、却依然深爱着我的男人;那个我因现实与虚荣而背叛的情人……如今,他竟死在了我的手上!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啊!

那垂死前的眼眸直直地望向他曾经的恋人,可她已经认不出他了!

我紧紧握住手中的琅玕和竹简,那是他留给我的唯一遗物。“奉谨以琅玕一致问,春君幸毋相忘。”字迹依旧清晰可辨,却已物是人非。

幸毋相忘?幸毋相忘?而我,却终究还是忘了他!忘得一干二净!

老人朝我行了一礼,道:“东西已经带到,小人就告辞了。”他转过身,又停了下来。“本来还有一块玉石,在他回乡的途中,无意间被一个商队看到了,偷了去。那些人怕他报官,打了他一顿,还毒坏了他的嗓子。”

我的身子摇摇欲坠。难道他那样看着我,却喊不出我的名字。我眼前一片眩晕,张大了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

恍惚中,我仿佛听到那根刻着我们名字的竹子在嘲笑我:“你割得我好疼啊,我好疼啊——”

“夫人——”喜眉急忙上前扶住我让我坐下。

我紧紧抓住椅子的扶手,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我望向奉哥哥的父亲,知道他是故意的,他故意告诉我这个消息,就是想看我崩溃痛哭,就是为了让我承受这份痛苦与自责。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一股强烈的恨意在我心中升起。我告诉自己,我不能让他得逞,我不能让自己如此脆弱无助!

我握紧了双手,指甲深深嵌入肉中,痛楚的感觉从指尖蔓延至全身,却也让我神志更加清醒。

我故作轻松地看着他,缓缓开口,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嘲讽:“伯父你相信吗?我曾经也天真无邪过,纯得就像这丝帕上的素菊一样。你信吗?”

老人恨恨地盯着我,似乎不敢相信此时此刻的我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微微一笑,心中暗自得意。主控权又回到了我这边,这种感觉让我一下子好受了许多。

我端起茶杯,缓缓地饮了一口茶,语气更加漠然地说道:“东西我已经收到了,谢谢伯父。喜眉送客吧。”

他看了我许久,这才一甩衣袖转身离去。

望着他蹒跚的背影,我心中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不管如何,他都是一个老人,他是奉哥哥的父亲……然而我也清楚地知道,我们之间已经回不到过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我的手终于无力地垂了下来。茶杯从手中滑落,碎了一地,清脆的声响在寂静的屋内回荡。

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滴落在地上的碎片上,晶莹而纯净,就像是最初最初的自己。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身上的锦衣华服,突然就笑了。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所拥有的,毕竟是最好的,不是吗?

喜眉收拾完地上的碎片,小心翼翼地唤我。“夫人,你脸色不太好,我扶你回房休息会儿吧。”

我抬眸,深吸口气,挑起眉毛,道:“昨儿跟你说的那个大夫,去找过了吗?”

喜眉挨近我身边,小声道:“去了,给了包药,说是混在茶里喝了,就能成了。”

我看着自己的手,手心竟被指甲陷出了丝丝血珠来,那血红得妖艳却也刺眼。

“好,尽快把这件事办好。”我起身,往内院走去。

“夫人——”喜眉在身后唤我。

我回头,见她指着我落在桌上的美玉,问道:“夫人,这个……怎么办啊?”

心中悸动犹在,可恍惚间,我似乎又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我暗自叹了口气,语气间尽量显得从容:“送给你吧。”

我把目光收回来,望向前方,天空,不是蓝色。

我毕竟是要生存下去的,不是吗?

幸毋相忘——有时候,自以为记住的,其实早就已经忘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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