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西沉,残阳如血。
火红的霞光染透了遥远广阔的天际。
此时是初秋时节,空气带着丝丝的凉意,我端着盘花生米,提着壶花花弄的香味四溢的桂花酿,躺在屋顶上,看着一群一群的掠过头顶的雁群,喝喝小酒,吃着花生米,哼着不成曲的小调,心中惬意非常。
“哼,你倒真是悠闲!”一个讥诮的熟悉的声音自背后传来,我起身转头,只见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郎站立在房檐上,衣袂飘飞,背后背着一把剑,本来冰冷的剑鞘在夕阳下发出柔和的光芒。
模样是好看的,就是那脸色,活像有人欠了他多少银子一样。
思及此,我心思一闪,足尖一点,瞬息出现在少年面前,两只手指飞快地戳中他的嘴角,硬生生给他扯出一个笑容来。
“你!”少年这才反应过来,恼羞成怒,拔剑就要砍人,我趁他拔剑前连忙退到几步远的地方,笑着道:“嘿!你这小鬼!这暴脾气跟你哥一模一样!”
“你也就跑得快,下次你再敢戏弄我,我定要让你尝尝飞云的滋味。”
飞云就是那把剑的名字。
“切,”我回到原处,复又躺下,一只手枕在脑后,一只手提着酒,翘着二郎腿,扬扬酒壶招呼他道:“来来来,随意坐。不过只能坐,没酒喝,这酒我全要了,花生米倒可以分你点。”
“你,”他瞪了我一眼,“真是半点没姑娘样!琴棋书画样样不会,行事作风全然像个男子,举止轻薄,武功也不好,遇事只会跑……”
“行了行了!少爷,你到底来这上面干嘛?专门来数落我的?”
我灌了口酒,只觉得脑袋瓜子被这小鬼说得嗡嗡的。这小孩不过十四岁,为何如此啰嗦?这点倒应该跟他哥好好学学,有时候惜字如金也是一个优点。
“我哥让你去会客厅,他有事找你。”
“啥?”
去会客厅的路上,我绞尽了脑汁想咱们英明神武的盟主大人到底找我有什么事?
盟主大人,全称武林盟主大人,也就是当今江湖公认的武功最高的人,主管武林事务,处理大小门派之间的纷争等。
想想这是距上次我把盟主大人的贴身衣物以亲民价售卖给山庄里的丫鬟小厮被盟主发现暴打了一顿后第一次召见我,掐指一算已经过了半个月了。
这个实在怨不得我,主要是盟主大人的衣物每周都要更新,丢了实在浪费,而山庄里又有那么多爱慕盟主大人伟岸身姿的人,为了一解她们相思之苦,乐善好施的我铤而走险,不幸事情败露,我只记得那天盟主大人的脸色比锅底还黑,然后毫不犹豫地辣手摧花,整个山庄久久回荡着我杀猪般的嚎叫。
血与泪的教训告诉我,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想到此处我不禁一个哆嗦,万一盟主大人是怒气未消,想想还是不解气,准备又揍我一顿怎么办?虽然我皮糙肉厚,也架不住一个月被天下第一高手毒打两次啊!
眼看着会客厅就要近了,我轻手轻脚地靠近门边,一点一点靠近,如果有人看到,一定会觉得我这个动作十分猥琐。
我准备先悄悄探听下厅内的情况,如果盟主大人脸色很臭,我就不进去,说我拉肚子也好、还是生病也好,总之就是不进去,保命要紧。
我的确武功奇烂,但轻功是数一数二的,而长期对于逃命之术的学习使我的脚步很轻,远轻于一般习武之人,所以我有自信不会被盟主大人发现,这也是当初盟主大人相中我的原因,所以说我也不是一无是处嘛。
盟主大人曾经惋惜地说过,要不是我的其他武功太差,绝对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杀手,但我坚定地认为,我成不了杀手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我长得太好看,让人过目不忘,容易被追杀。
回到正题,我小心翼翼地扒在会客厅窗沿上,把油纸糊的窗户抠了一个小洞,正准备向里探时,一个让我虎躯一震的低沉声音自屋内幽幽传出——
“给我滚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