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八零后腐女一枚,从小生长在东北农村。家里另有一名顽弟,小姐俩儿在田间地头撒欢长大,他喜欢上树掏鸟窝,下河抓蛤蟆,我,喜静不喜动,找本小人书趴热乎炕头上一看大半天。
转眼间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农村的小学校一排小平房,六教教室,全校师生连校长在内没有二百人,第一位语文老师是校长夫人,听说她文化程度小学毕业,她从一年级教到三年级,来回来去教了二十多年,连年被评为先进教师,语文老师教学就是有方法,女生的话错一个字写十篇,男生就要挨打了,我的字都是那时候练的。
学校人少的好处,就是你有点能耐就容易显山露水。当初点灯熬油的看电视不白看,学会了唱电视剧《一剪梅》的主题歌,尤其高潮部分“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还带动作。当文艺委员的话,只要唱歌不跑调就能胜任,这首《一剪梅》让我混上了文艺委员,两道杠混上了三道杠,我从一年级唱到六年级,不光自己唱,全班同学都得教会,带动作的。
上中学之后我赢来了最辉煌的时期,当大干部了,团支部书记,比班长官大。当时有点受宠若惊,后来我爸跟我透露,开学之前他找了班主任唠唠嗑,给了班主任一支烟。
既然当大干部了就得好好表现,上课认真听课,坐溜直,下课对老师有礼貌,也算给我爸争气,第一次期中考试考了个全班第一。
初一的第一个农忙假,自己家的活没干,却带着两个班长,把校长办公室用大白涂料刷了一遍,不光校长的还有其他老师的办公室,这算是当干部以来最光辉的事迹。
鉴于校长办公室刷的白,团支部书记这个官稳稳当当的做了三年,地位稳固。当时我们班同学入团积极性相当高,学习好的话不会写入团申请书没事,我会。
当时入团名额有限,每学期最多可以向老师推荐五名,同学之间竞争那是相当激烈,一些脑筋灵活的同学开始贿赂我,给我买个雪糕或练习本啥的,礼物先收下,但能不能入上团我说了不算,我只负责向老师递交入团申请书。
初中三年当干部的日子过得甚是风光,本人坚持三不原则:不调皮,不惹祸,不乱说话。在老师的严格教导下,我们整个班级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有考全校第一的,有作文县里获奖的,还出个小歌手,也有几对早恋的。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一转眼初中毕业,同学们也都散去,后来大家走入社会,结婚的结婚,发财的发财,我也混为一个普通人民群众。
那天走在路上偶遇一名同班男生,他见到我比比划划好半天,也没想出来我叫啥名字,一激动握着我的手:书记啊!好多年没见,好想你啊!我回答到:
“同学啊!我不做干部好多年了,你不记得我的名字,我可记得你的名字!当初没让你入上团不赖我啊,要不,我把当年你送我的练习本还给你!我还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