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焕新时代作风建设
龙行踏绛气,利刃开新篇。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纪律处分的规则运用,将利刃作用打磨的更加锋利。
前后三次修订纪律处分条例,自始至终以问题导向适应时代特点,总结实践经验以严明纪律。“磨刀不误砍柴工”,新时代要走好“赶考”路,需学深悟透,用纪律利刃“披荆斩棘”。
以“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胸怀,锚定正确观念。新条例充实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处分规定,将“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调整到违反XX纪律,这就要求干部正确厘清“潜绩”与“显绩”的关系,从思想上解决为谁做、做什么样的问题。为群众做实事,要看做XX任务,而不从实际出发的“造文件”、“装门面”,是违纪行为,干部在谋事创业过程中,需放下短浅的功利心,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实事挂在心头,做到“造福一方”而非“造势一时”。
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心性,坚守底线不逾矩。新条例充实在职干部违反规定精神、实施有关不廉洁行为的处分规定,这就进一步要求干部“慎独慎微不纵欲”,绝不做“快意行者行于云”的人。纪律是我们长期的“生命线”,也是个人的“安全线”,只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将个人的廉洁自律统一到向纵深推进的全面从严治X进程中来。干部要用心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常怀律己之心,保持心如止水,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以“XX理想大于天”的信仰,勇于铁肩担道义。新条例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这就要求干部要敢于“啃硬骨头”,主动接“烫手山芋”。作为伟大事业进程中的“排头兵”、“攻坚者”,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希望,必须多问问自己是否履职尽责到位。面对艰巨的改革任务,要发扬“敢叫日月换新天”、“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斗争精神,主动挑重担,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奉献精神,在“摸爬滚打”中壮筋骨、长才干。
新条例作为各级组织和全体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端正态度,将自己的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念好这个“紧箍咒”,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以过硬作风接受时代检验。